包容性增长道路上的障碍

郑磊 原创 | 2010-12-09 10:41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2010年9月16日,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中,胡锦涛主席提出了我国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愿景。这是个主题演讲,因为本届会议讨论的就是INCLUSIVE GROWTH(包容性增长),检阅APEC的文件,对这个术语的解释的关键词是,这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式,是反保护主义的,并由市场驱动和由政府提供支持,以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全球化带来的益处。

  胡主席将这个概念的内涵与中国社会经济相结合,提出了中国今后应该选择的正确的发展道路。通俗地理解,所谓包容性增长,就是将经济增长的好处惠及所有民众,是可持续的增长。其实,在发展经济学理论中,这就是“经济发展“的内涵。

  改革三十年来,中国实际走的是注重GDP总量和增长率的狭义的发展之路,是唯生产力论的实践。所以,我们以资源、市场换增长,中国因此也快速成长为低附加值的产品的全球加工车间。中国的环境、自然资源受到了惨重的破坏,数以亿计的劳动者用血汗付出,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换来了充足的外汇储备。从整体上看,中国人民因为勤劳而得以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世界中争取到了生存和发展空间,从平均值的统计口径看,国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但是,这是大多数人用身体健康的损失和心灵的惨痛付出换来的。中国人的幸福指数和生活水平与巨大的付出并不成比例。这只是众多问题中的一个方面。

  中国社会存在的另一个不容忽视、迫在眉睫的问题是贫富差距悬殊。不管用哪种方法来计算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都早已超过国际认可的警戒线。从地域上看,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更为广袤的中西部地区存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在城镇和农村之间存在由户口衍生出的城乡之隔,在城市内部,存在着挣扎在贫穷边缘的弱势群体和少数富裕阶层的生活差距。这种种差距之间积聚着巨大的社会张力,酝酿着不同社会阶层间的仇视。而所有被归为相对贫穷的人群则对权贵、富裕阶层持负面看法,普遍存在仇官、仇富心态。

  中国近几年关注的建设“和谐社会“,必然要面对如何解决上述难题。包容性增长的思路是正确的,但这个提法只是”和谐社会“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我们现在更重要地是如何去实现这样的目标。这就必须找出妨碍我们这样做的真正障碍,并去除之。中国改革开放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但是并没有实现人的解放。在既往的政治体制之下,形成了不同的阶级,可以粗略地分为权贵和平民。前者或者属于官员、公务员及其关联人士(包括国有垄断性机构和企业),或者属于依靠与前者的种种合作互利关系而谋取财富的商界人士,后者则是无官、无职、无权、无钱,无依无靠的普通老百姓,其更不堪者,则沦落至于贫穷潦倒之境。不言而喻的是,只要这样一种社会分层结构存在着,两个有天壤之别的社会集团就谈不上和谐共处。

  如果以上种种还可以归结为历史遗留的话,那么,民主和法治的缺位,却无法给民众以拨乱反正的信心。且不去谈空泛的民主概念,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自由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些社会减压和纠偏机制仍无法落实。而公检法系统不仅不是独立的,各地公安机关直接听命于地方行政领导,以至于出现了县市长、书记指令公安机关拘押迫害老百姓的丑恶现象。法治的失灵,堵塞了老百姓千百年来形成的求助于上级领导的传统救助之路。我想,任何一个清醒理智的人都能够明白,一个不提供压力释放出路的社会将是异常危险和破坏力难测的,这是群体性事件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弱势群体以暴易暴,向更弱势群体下手的恶果。

  现在,种种信息表明,中央政府了解并愿意逐步予以解决。如果没有政治体制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和局限,如果中国社会问题积累的压力能够逐步释放而不是破坏性地爆发,经济增长的动力本身是存在的。以前我们希望社会问题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被压制并逐步不再成为问题,看来这是不现实的。和谐社会也好,包容性增长也好,请从消灭社会不公入手,让人民获得应有的自由权利,让司法、行政体系接受人民的监督,让法治回归其本位,社会包容和谐,也许并不遥远。

  

个人简介
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SFI客座教授,行为经济学者,创新发展,金融投资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荷兰maastricht管理学院mba,兰州大学数学学士 email:prop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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