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房养老”政策的悖论

韩和元 原创 | 2010-02-23 08:25 | 收藏 | 投票

本文最早发表于今日出版的新快报别论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83214

抵房养老政策看上去很美
作者:韩和元
中国经济在2009年以GDP增速达8.7%收官,但随着经济的复苏,中国经济问题也再一次暴露,高速增长的背后是出口低迷而内需不足,经济过度依赖于投资。也就是说,尽管中国同时将“保增长”和“调结构”列为政策目标,但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实际上不惜牺牲后者实现前者。这也间接的中断了中国长期以来将经济增长由投资和出口转变为由居民消费主导的努力。而内需不足其根本原因,正如我在过去所一直强调的还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甚至于缺失,整体工资及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缓慢,“未雨绸缪”“自保意识”将决定,住房、教育、医疗支出及保障性储蓄主导国人的消费、投资结构及行为。从而进一步加剧国人的日常消费支出的减。正是这种缺失必然导致产业结构的进一步畸形化——中国的发展不得不集中在投资和出口领域。而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它的确为我们解决了“保增长”的难题,但也给国内经济带来货币供应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等问题,进而造成潜在通货膨胀压力。
  因此,要想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根本之路在于应将经济增长的重点转向消费,而要达成这一目标的根本关键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各级政府显然都意识到了,早在2008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指出,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生活无后顾之忧。2009年3月的政府报告中温总再次提到该问题。
至于如何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都在积极的创新尝试。据22日的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提出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正如报道所指出的,这一金融的创新其目的在于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意见的目的在于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和经营保障程度更高的养老保险产品,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广州的这种尝试无疑是积极的、是值得我们肯定的,但该意见的短板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姑且抛开诸如“啃老族”、遗产税、变现流通等诸如此类的业内人士所关心的技术性难题不谈。如报道中业内人士所指出的那样,实施的基础必须建立在“‘以房养老’可能会设定一定门槛,如要求投保人必须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房产的面积也可能规定不小于一定的平方米”之上,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收回之后经营获利”。正如同早前热播的《蜗居》所形象的告诉给我们的,在中国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拥有住房并且是不小于一定平方米的住房已经远不是生活的必需品而是奢侈品。
《蜗居》的热播让人们对“郭海萍”为代表的“蜗族”们充满了同情,但事实上郭海萍们远不是这个社会的最底层,虽然他们或许一生将要因房为“奴”,但他们到底还是目前整个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照人群,在现实中他们至少享受着包括养老和医疗等在内的五险一金。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能够正常缴费累计满一定年限,他们基本的养老、医疗问题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
至此,悖论产生了,一方面那些最需要被社会保障体系所关照的人群,却正是那些租廉租房甚至连廉租房都租不起的社会最底层的无房户。这个群体,在过去他们被原来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忽略,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对现有的制度漏洞予以创新性修补,从而使得他们亦能够被纳入到这个体系中来,但最新的创新试验却再次的将他们摒弃了;而另一方面,那些已经被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关照的人群却可以通过他们的住房获得更多的福利,虽然新的政策或许会让他们生活无后顾之忧而将“未雨绸缪”“自保意识”下集沉下来的银行储蓄解放出来,而促进内需的扩大。但站在社会公平原则角度而言,说白了,这一政策还是一架偏向于富人的倾斜的天平,是另一次政策向钱权的倾斜。
既然“抵房养老”不是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而是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表,那么其本身就不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具有公共政策的意义,“抵房养老”其目的亦是旨在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也就决定了其本身就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我们知道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非竞争性,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二是非排他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
而目前广州出台的这个“抵房养老”政策,事实上就具有很大的排他性。为了能够使得该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现行的包括遗产税和房屋使用年限的政策必然会有所松动,其结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所生产的利益变相的为某些人所专有,而将另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
既然是公共产品,那么也就决定了它不是给某些人锦上添花的,而是给所有的人予以雪中送炭的。这个根本的底限,相关政策的制定者不能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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