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惩处证券市场卫星发射者?

叶檀 原创自 新浪博客 | 2010-02-09 16:35 | 收藏 | 投票

谁来惩处证券市场卫星发射者?

2010-2-10 东方早报

    借矿产储量放卫星、借资产重估哄抬股价,是内幕交易的老手段。目前这些手段还在使用,与以往惟一的区别是,现在放卫星者胆子更大。

 

    以新民发现特大油田为例,可以看出资本市场制假与贩假链条非常清楚。

 

    最初发布这一消息的《沈阳日报》报道,2月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据地质资料分析显示,新市辽河西缘蕴藏石油地质储量达14.6亿吨。今年将进行实质性探井,保守估计可开采100年。整篇新闻充斥了“据内部人士”、“据相关专家”等句子,让人云山雾罩。

 

    一条有漏洞的新闻开始发酵。网络论坛上有人兴奋列出数据证明财富之巨大。14.6X7.33=107亿桶,按50美元/桶,107X50=5350亿美金,约3.7万亿人民币。每桶50美元?太保守,让笔者来跟着做梦,按照2月9日每桶72美元的价格,是7704亿美元,按照当天人民币兑美元6.8267,折合成人民币为52592.8268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计算,约占GDP的16%。这还不算完,如果油价再次上涨,冲破100美元,则为14万亿元人民币。我们似乎听到天空中传来小沈阳的声音,“眼一睁一闭,我发财了,哈——”。

 

    转载《沈阳日报》的各主流媒体、各专业媒体让人不敢恭维,没有二次挖掘,没有任何跟进,对大忽悠照单全收。

 

    论坛上的真真假假的忽悠情有可原,但专业机构却毫无专业素质,行业分析师居然在如此粗劣的新闻上开始分析相关个股。看来只有专家才能让亩产放卫星看上去更像事实。中国银河证券发布如下报告:与南堡油田的发现相似,新民特大油田的发现,对中国的能源安全、经济发展战略确实都具有重大意义。统计结果表明,截至2006 年年底,中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 20.43 亿吨。有专家认为,目前中国的石油开采期按照探明可开采量和年消耗量来看只有 11 年,而中东地区也不过 40 年。新民特大油田发现后,随着勘探工作的深入,还会继续有新的发现。该证券公司推荐勘探建设阶段石油采掘设备,现在我国钻机制造水平已经领先于俄罗斯,与欧美先进厂家水平相当,但成本低20%~25%。国内石油钻采设备类上市公司主要有A 股市场的江钻股份、杰瑞股份、宝德股份、神开股份、石油济柴、山东威达,香港主板市场宏华集团、山东墨龙、天大石油、安东油田、埃谟国际等。

 

    鉴于基础数据大错特错,分析师越严肃,便显得越可笑。银河证券的石油行业分析师给我们上演了一出冷幽默。

 

    紧接着是财富的转移与筹码的派发。2月8日,江钻股份、沈阳化工、神开股份、杰瑞股份等涨停。沈阳化工、神开股份明显是机构借假消息出货。幸运的是,真正的专业人士及时制止击鼓传花的把戏。

 

    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则直言:“新民市发现14亿吨特大油田”是假新闻,地下是否有油还需进一步分析,目前尚未得出任何结论。中石油相关人士也表示:“这个数字不知道是怎么推算出来的,很不靠谱。”政府官员以隐晦的方法做出反应,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司长彭齐鸣8号下午表示,“我们不清楚这件事,目前正在研究。”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钟自然也向记者表示,自己也是在媒体上看到这条消息,具体情况不甚了解。

 

    据媒体披露,卫星由地方政府官员放出,由当地媒体发射。“14亿吨”的数据最初由新民市政府的相关领导发布,并称针对该地区可能发现的油田,新民市已经做好石油工业园的规划方案,并于6日前往位于长春的中石化东北油气分公司总部进行磋商。把这则消息与下述网络分析合并在一起看可见地方经济发展的雄心:如果把后续的炼油、石化、化工都算上,再把利用石油收益投资接续产业,将比原油开采的直接价值高上百倍。我的天,中国几年的GDP可以由一个城市包办了。

 

    这种戏码在证券市场并非第一次上演。2008年7月,吉林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8.3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0万A股,用于购买青海省滨地钾肥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冷湖滨地持有的大盐滩钾矿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此后该股天天涨停,直至7月22日再次因外界质疑而停牌。媒体的披露让庄家的如意算盘落空,所谓72亿的资产,可能只值800万元人民币。吉林制药从2007年8月至今,三次重组未果,股价飙升,二股东趁机套现,数年来涉及多宗关联交易。受到新民油田利好刺激的江钻股份,每传出有大油田发现的消息,就股价飞涨。

 

    在众多虚假消息与评估溢价中,存在造假一条龙。造假者出于抬高GDP、招商、出货等等目的,透支着政府、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的信用。造假者众,受惩者少,受到严厉惩处者少之又少。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曾言,要让造假者的损失远远高于成本,替所有的造假者买单,才能让造假者有忌惮之心。很简单,如果造假者可能获利1亿,那么民事赔偿起码在1亿以上,把可能漏网的造假收益包含在内。

 

    打击内幕交易在继续,现实令人沮丧。我们为如此缺乏羞耻感、缺乏公德心的炒作市场慨叹,只能再次呼吁对于证券市场的施放卫星者的惩处严厉、再严厉。因为,无耻造假者不受严厉惩处,证券市场将永无信用根基,发展证券市场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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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财经评论员,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从历史上的政治与经济转到当下,是希望看得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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