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从老子到庄子篇

韩和元 原创 | 2010-03-14 19:02 | 收藏 | 投票
                论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从老子道庄子篇
作者:穆瑞·罗斯巴德
译者:韩和元
(本文译自《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学思想》一书)
                                 
      穆瑞·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1926年3月2日-1995年1月7日)是美国知名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自然法理论家、和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他的著作对于现代自由主义理论有着极大贡献。
 
中国的三个主要的政治思想学派:法家、道家以及儒家,均建立于公元前六到四世纪。大体来说,法家是这三个学派中建立时间最晚的,该学派的相信政府权利的最大化,他们建议统治者应该如何去扩大他们手中的权力;而创立时间最早的道家,则可以算的上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自由主义者,他们一直强调和追求一个政府不干预的社会;处于中间的儒家在这个关键议题上恰好也走了一个中间道路。该学派的的创始人叫孔丘,字仲尼,他是一个博学的人,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家庭,据说其祖上是前朝商殷王室的后裔,先祖也曾做过宋国的大司马。
在法家于儒家之间,显然儒家又比法家来的理想主义些,但委实说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儒家所追求的亦不过是致力于建立一个受过教育的意识形态上的官僚体系来治理国家而已。         
亦正是如此,迄今最令人激动的中国政治哲学家们应该来自那些道家的思想家。道家学派乃由无比重要,但身形却虚无飘渺的老子创立。关于老子的生平人们知之甚少,不过很显然他应该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并且与其相熟。和后者一样,他祖上也是宋国,据说是殷王室的下层贵族后裔。两人都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战火纷飞,集权主义盛行的年代,不过两人的反应却极为不同。因为老子发展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个人及其幸福是社会的关键组成部分。如果社会制度阻碍了个人发展和个人幸福,那么那些制度就应该被削减或者统统废除。对个人主义者老子来说,政府凭着它“多如牛毛的法律和规章制度”[1],恶意压迫个人,实在是“猛如虎”[2]。正是因此,道家认为需要将政府限制在尽可能最小的规模;“无为”成了该学派重要的主张,在老子看来只有政府的无为才能保障个人自由成长并获得幸福。他认为政府的任何干预,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都将导致混乱与动荡。老子作为最早发现政府干预的整体后果的政治经济学家,在指出人类的共同经验之后,得出了他鞭辟入里的结论:“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3]政府干预里最坏的形式,根据老子的说法,是苛税和战端:“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4]以及“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兵之后,必有凶年”。[5]
老子认为最明智的路线是保持政府的简单和无为,他认为只有这样世界才能够得以“自化”。他说“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6]
      然而令老子遗憾的是,他始终看不到社会有任何纠正苛政的群众运动的希望,这也终于使得他的心态越来越消极了,于是他规劝人们道应该隐居、避世和限制个人的欲望,这也正是我们现在所熟悉的道家的处事信条。
    两百年之后,老子的衣钵继承者庄子,在老子的“清静无为”[7]的理念基础上发展出了它们逻辑上的结论:个人无政府主义。对后世造成深远影响的庄子——一位杰出的用寓言和比喻写作的文体家,也因而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位无政府主义者。学识渊博的庄子是蒙国人[8],据说他的祖上也曾是古老的贵族。庄子在他的家乡当一个小官,由于他名声远播到国外,以至于楚威王派使者来邀请他“愿以境内累矣”。庄子轻蔑回拒了当时国际上最有权势者的聘请而成为了历史上一段佳话,意指象征着邪恶的国家权力以及与之相应的象征着美德的无官职的生活。“千金重礼,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9]
    庄子重申和发扬了老子的“清净无为”的信念,反对国家集权:“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10]庄子也是第一位发展出“自发秩序”[11]的思想家,这个思想在十九世纪里被蒲鲁东独自发现,后来在二十世纪由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发扬光大。于是,庄子说:“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12]
    人们完全可以在“自然的自由”(natural freedom)下很好的过着他们自己的生活,但是政府的法规和法令却扰乱了这种自然的秩序,人为创造出了一张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就如庄子写下的,“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命曰天放”。[13]人在自然的自由下自生、自灭,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没有争吵也没有纷乱。但统治者却要制定仪式和法律来治理人民,这时典型的“凫胫续之、鹤胫断之”的悲剧[14],是“连之以羁馽”的闹剧[15]。规章制度不仅没有益处,反而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总之,庄子总结到,这个世界“简单的说不需要治理;事实上它不应该被治理”[16]
    更为进一步的是,庄子也许是这个世上最早将政府类比为的强盗的理论家,他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17]”。在他看来国家的统治者和不折不扣的强盗之间的区别,仅仅只在于他们劫掠的档次高低而已。就像我们见到的,这个把统治者比作强盗的主题将被西塞罗,以及后来中世纪的基督教思想家们重复论述,虽然亦必须承认的是,这些思想家们亦都是独自发现的。


[1]原文为“laws andregulations more numerous than the hairs of an ox”,道德经里无所载
[2]原文为“more to be fearedthan fierce tigers”,作者错嫁孔子之观点予老子也。
[3]见《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4]见《道德经》第七十五章
[5]见《道德经》第三十章
[6]见《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7] 原文为laissez-faire也就是西方语境里的自由放任,但结合上下文,我们可以认为,在这里罗斯巴德的意思十分明确,就是无为。
[8]原文为“state”,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庄子者,蒙人也。”在这里作者错将“蒙”当成国了,事实上当时的蒙隶属宋国。
[9] 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10]见《庄子·外篇·在宥》
[11] spontaneous order该概念出自哈耶克
[12]《庄子·内篇·应帝王》
[13] 《庄子·外篇·马蹄》
[14] 原文“itwould indeed be no different from stretching the short legs of the duck andtrimming off the long legs of the heron”,典应出自《庄子·外篇·骈拇》。
[15] 《庄子·马蹄》
[16] 原文“doessimply not need governing; in fact it should not be governed”,似是作者对庄子观点的总结。
[17]《庄子·外篇·胠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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