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卖地 地价还会高

叶檀 原创 | 2010-03-24 17:28 | 收藏 | 投票

    由于两会后推出三地王引起轩然大波的北京,对土地供应做出最新表态。


    北京市国土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将拿出已完成土地一级开发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政策房建设。在土地供应时序上,没有落实政策房建设用地计划的区县,国土部门不能为其安排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日前,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表示,今年一季度北京供应土地共60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土地400公顷,超过土地总供应数的60%。


    这是巨大压力下的政策调整,也是对国土资源部的呼应。3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视频工作会,副部长贠小苏表示,各地务必把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供地要求,分解落实到拟供宗地。同时,住房供地计划和供地时序要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及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和主要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地方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国土资源部明令,不得出让住房用地。贠小苏说,国土资源部将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各地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该政策的核心是土地“搭配出售”——地方政府可以出售土地获取溢价,前提是必须满足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先做贡献再拿钱,不解决保障用地的地方政府,将被剥夺获取土地溢价的资格。为了维持地方财政收入,国土资源部不可能一刀切禁止地方政府当地主,但希望通过提供保障用地的方式,当一个仁慈的地主。提供公共产品本是政府的职责,但在经营土地的极度诱惑下,地方政府通过各地的土地储备中心获得最大的溢价,展示了地方政府土地公司董事长的本质。


    新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如何?会不会如以往的政策一样不了了之?


    政令当如山,但现实是,政令常常出不了中南海。


    政令甫出,常见景观是看风头,看同僚如何行动、看中央政府部门是否动真格,而后决定自己的行动准则。一来因为以往的经验证明,谁先行动谁倒霉,白白减少了土地出让红利。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要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每年3月底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上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情况、当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情况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当年没有地方能够达成这一标准,较好的广州公布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显示,上述三种用地供应量仅占年住宅总供应量的57.3%;二来某些部门常常朝令夕改,地方政府根据新公布的政策刚出台细则,新的政策又开始推出,让地方政府尴尬不已。


    土地新政出台,各地政府大多口头响应,表示非常重视,而更改、推出具体用地规划,表示保障房与普通商品房用地达到70%的,可谓绝无仅有。北京的供应数是超过土地总供应数的70%。北京属于特例,两会之后的央企地王引起群情激愤,惊动了中央,3月23日,国务院23日召开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公开交易制度。北京不得不抽身退步,国资委等部门官员不得不委屈地“被表态”。


    如果该项政策得到落实,此后土地市场会有两个趋势。


    毫无疑问,大户型高端商品用地价格将更高。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更高的房地产价格来弥补保障房增加之后的缺口。如杭州全市土地出让金将达到1200亿元,或超地方财政收入1倍。减少70%的土地收入要通过30%来弥补,高端商品房的购买者会被变相收取住宅税,商品房市场会成为富人的游戏。这是新加坡模式的翻版。


    为了降低拆迁与保障成本,新辟土地建立新城抬高新城地价会大行其道,旧城大规模拆迁整治的高峰不再出现。


    同时,寻租现象与钻漏洞现象会增加,开发商与地方政府都擅长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在70%的供地包括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只要建两套小户型房,打通后就是一套设施齐全的大户型房,在70、90政策出台后,开发商就有了应对政策的拿手绝活。


    而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身份变成商品房用地同样屡见不鲜,郑州是保障房造别墅,上海闵行区顾戴路的1500亩地块,其中古龙基地600多亩,平吉基地880多亩,原本用于为上海低收入居民建造经济适用房,但最后盖起来的却是高档商品房。这1500亩地块从来就没有公开“招拍挂”出让过。只需要补交200元—300元/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商品房用地,房屋使用权证就可以由经济适用房变身为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


    中国重归保障房为主体的市场是大势所趋,在此过程中,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通过法律惩治保障房过程中的欺诈与寻租,认真调查各地的低收入人群,是建立保障体系的三大前提。

 

注:一再强调,房地产市场不遵从供求关系,完全遵守投资法则。
    官员、房地产商与国土资源部大叫供应不足,情况如何?
    引述一篇文章。
    据社科院城调队调查显示,中国660多个城市现有连续6个月以上电表读数为零的空置房6540万套。
    按每套住房居住3人计算,虽然几乎所有30万人以下小城市的市区住房总量都仅有10多万套甚至不足10万套,但对市区人口超千万甚至达到4000万人的特大城市而言,一个城市就能拥有500-1000万套住房,其中出现100万套甚至更多空置住房是完全可能的。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全国有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成都、深圳、东莞、佛山、杭州、南京、沈阳、武汉、重庆、西安等14个城市人口超千万,按平均每个城市空置100万套住房计算,其空置房总量就达1400万套;此外,全国还有哈尔滨、长春、大连、石家庄、唐山、太原、济南、青岛、苏州、常州、温州、宁波、郑州、南昌、福州、厦门、长沙、中山、江门、惠州、昆明、贵阳等至少22个实际非农人口介于500-1000万的城市,按平均每个城市空置50万套房计算,共空置1100万套住房;非农人口介于100-500万的城市还有至少80个,按平均每个城市空置20万套房计算,共空置1600万套。仅这110多个大城市的空置房数字相加,总量就已经超过4000万套,全国还有非农人口介于30-100万的城市约160个、非农人口介于10-30万的城市约370个,据此推测,全国660多个设“市”的城市共空置6540万套住房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全国“设市”的城市合计为660多个,另有县城1660多个)。
    6540万套空置房意味着什么?按每套房供3人居住计算,这些空房可居住近2亿人!而在1999-2008年这个城市化加速上升的10年中,我国城市非农人口总共也只增加2亿人左右!也就是说,目前全国660多个设市的城市的空置房总量可以满足我国10年的城市化进程所需!目前我国实际人口总量约为14.3亿,2008年底全国城市化率为45.7%,可供2亿人居住的空置房也意味着:在全国城市化率达到60%这个“全面工业化”的水平以前,全国的城市可以不再建新房!何况,目前全国在建的住房还有1250万套!而且,不包括在上述660多个城市之内的全国1600多个县城也还有大量空置房!

2010-3-25 现代快报

个人简介
财经评论员,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从历史上的政治与经济转到当下,是希望看得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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