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炒地房企融资不能“灯下黑”

皮海洲 原创自 搜狐博客 | 2010-04-21 06:48 | 收藏 | 投票

      

    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该通知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今天,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对于贯彻落实当前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精神很有必要。应该说,最近几年来,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措施不可谓不多,但为什么房价越调越涨,地王越调越多?关键一点,就是没有切断那些炒地房企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是商业银行积极向炒地房企提供贷款,另一方面是证券市场的融资大门向着这些炒地房企敞开。此外,一些房企还可以源源不断地到香港股市进行融资。正是由于资金来源不曾断供,这才有了炒地房企的大把大把烧钱,打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地王,导致房企的越涨越高。所以,要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除了加强商业银行的房贷控制之外,暂停炒地房企上市与再融资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为了更好落实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精神,同时也为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笔者以为,有必要将暂停炒地房企融资政策具体化,甚至是制度化。比如,“暂停”到底停多久?其实,炒地行为是应该严格禁止的,那些炒地房企不应该只是暂停其融资行为,而应该是长期停止其融资,至少是每发生一次炒地行为,则取消其三、五年的融资资格。又如,对“土地闲置”与“炒地行为”的概念要明晰。房地产企业通常都有一定的土地储备,如何来区分必要的土地储备与土地闲置,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同时,怎样的行为属于炒地行为也应有一个明确的介定。那些拿地王的房企理所当然是炒地房企,但那些虽然没有最后夺得地王,但在土地拍卖中也是漫天加价的房企,是不是也属于炒地房企呢?要落实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精神,上述问题必须明确。此外,还有必要就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事宜与港交所方面进行沟通,切断炒地房企赴香港上市和再融资之路。

    当然,贯彻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精神更要杜绝“灯下黑”。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资委方面一度作出过积极的努力,比如,今年3月中旬,国资委决定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不过,这次国务院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国资委的表现却给人一种“灯下黑”的感觉。因为就在国务院17日通知出台两天后,4月19日,属于央企的保利地产发布公告称,国资委已批复其定向增发方案:拟以不低于17.92元的价格定向增发融资不超过96亿元。众所周知,在最近几年的地王争夺中,保利地产是其中的常客,很多地王就是由保利缔造。如果作为地王房企的保利还能够再融资,那么,在中国就没有房企不能融资了。国资委对保利地产再融资的批复显然是把国务院17日的通知当成了耳边风。虽然说国资委的批复不等同于证监会的批复,保利地产的再融资还需要证监会的批准,而证监会能否批准还另当别论。但国资委在保利地产再融资问题上这种“灯下黑”的做法,却不能不让人对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的决定能否贯彻落实表示担忧。为贯彻暂停炒地房企上市和再融资精神,不论是国资委还是央企保利地产都应该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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