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的归宿——秩序在绝对空间制约下存亡(广义地震学•空间决定论•第10章)

崔长林 原创 | 2010-06-25 17:14 | 收藏 | 投票

 

说“空间决定宇宙万物”不能只列举一些现象,虽然现象列举多了也是一种证明。可以肯定,仅仅拿一些现象来说事儿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没有数学意义上的数据或逻辑上的支持,还不足以令人口服心服。怎么办呢?为了把“空间宇宙万物”的道理给大家讲清楚,笔者还需要从数学的角度来论述一下。大家知道,有许多数学原理都与空间有必然联系。比如速度,就是单位时间里物体所经过的空间。也就是说,在单位时间里物体走过的空间越大,其速度就越快;反之,则越慢。以上说明了什么?说明物体运动的速度是由空间这把尺子给丈量出来的。当然,这还不是“空间决定论”的最重要依据,而“空间决定论”的最重要依据是,所有的物理、天文、数学上的定律均以空间为计量单位。

 

 

01节·空间是一切定律和原理表达的场所

 

在本节,笔者要说的是,宇宙万物之所以是有序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全都是被空间格式化的结果,或者说正是由于空间对万事万物的格式化,才使得宇宙万物的产生与存在,运动与发展有序起来。也就是说,宇宙万物的存在与运动之所以是有序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就在于事先有一个空间在那里对它们进行着格式化。换言之也就是说,空间具有格物、格律、格理作用与能力也。真的是这样的吗?是的。(1)在任何一种物质的内外都有一定空间。(2)任何一种规律都离不开空间的计量。(3)过去时、现在时、未来时都表达空间。(4)任何一种原理都须借空间表达。

 

01·空间决定了刻卜勒的行星运行定律

 

1609年,刻卜勒发表了《新天文学》,在该书中他阐述了他所发现的关于行星运行的第一、第二定律。第一定律即轨道定律。刻卜勒发现,椭圆形才是行星太阳运行的真实轨迹,太阳在该椭圆形轨道上的一个焦点上。第二定律即面积定律。刻卜勒通过计算发现,行星在围绕太阳旋转的线速度实际上是不均匀的,行星的运动须服从该面积定律即在单位时间内行星的向径所扫过的面积相等。于1619年,刻卜勒又在《宇宙的和谐》一书阐释了行星运行的第三定律。

行星运行第三定律即周期定律。刻卜勒发现,行星绕日运行周期的平方与行星到太阳平均距离的立方成正比。这显然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发现,刻卜勒正是应运了自己的这一发现,计算出了当时已知太阳系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的运行周期,和它们与太阳的平均距离。为此,刻卜勒获得了“太空律师”的美名。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刻卜勒并没有搞清楚,行星为什么会围绕着一个椭圆形轨道绕日运行,其原因或者说其动力源泉是什么的原因。

当然,这也不是说刻卜勒就没有这方面的探讨。比如,他就曾经从太阳和行星所具有的磁力的角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但是,由于没有认识到天体之重力的作用,使他的研究一度陷入到困境之中。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刻卜勒能够从天体重力的角度去看问题,那么,第一个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人就可能是刻卜勒而未必能轮到牛顿。

诚然,这也不是说刻卜勒从太阳和行星所具有的磁力的角度所进行的深入研究与探讨就没有实际意义,而是说他没能从天体重力的角度去认识问题,错过了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契机。而事实上是,行星运行的上述三个定律的形成不仅与天体重力有关,亦与天体之间的磁力产生联系。换言之也就是说,行星运行的上述三个定律其实是在天体重力和天体磁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考虑到在以下章节笔者将对上述两种作用力有专门的阐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02·空间使刻卜勒发现了行星运行定律

 

毫无疑问,尽管刻卜勒没有为我们揭示出行星绕日运行的原因在那里,但我们依然不能否认其为我们所揭示出来的那三个“行星运行定律”是具有一定模型意义的东西。至少,人们应该承认,在人类历史上,刻卜勒是第一个用数学关系式将行星运行状态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的人。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是一位为“行星运行模型”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和具有历史贡献的。那么,我们应当怎样评价既是天文学家又是数学家的刻卜勒在上述方面的贡献呢?

笔者以为,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刻卜勒做出评价:第一、他是第一个发现行星与恒星之间存在数学关系式意义或者规律的人——虽然在当时他没有揭示出上述数学关系式或规律形成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第二、他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能够具体计算、测量上述数学关系式或规律的方法,使人们从此对行星的运行状态、趋势具有了理性认识,为“行星运行模型”的最终建立提供了现代天文学、物理学工具。第三、他发现并指出,在行星与恒星之间存在磁力的作用——尽管这一点曾经被一些人诟病,认为与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存在着“矛盾性”,但人们不得不承认,刻卜勒的研究非常之大胆,其思维方式的与众不同,而牛顿如果能够接受刻卜勒的上述观点,恐怕也就不会在晚年,由于解释不清楚天体巨大的切线力来自何方而去“求教”于上帝了(笔者将要在下面阐述的“广义地磁理论”就是在这一思想的启发下形成的)。第四、刻卜勒是第一个提出“和谐宇宙”思想的人,他认为,宇宙、星云、星系之所以能够存在与可持续存在,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均是和谐或基本和谐的,即和谐是对规律的表达。

当然,如果说“规律是对和谐的表达”也可以。这是因为,万事万物之所以具有规律性就在于能够保持一种基本和谐的状态;反之,凡是不具有规律性或违反规律的事物和物质,它们一定是不和谐的。而笔者之《对称宇宙观》的形成和最终提出,无疑受到刻卜勒行星三定律的启发。当然,尽管如此,笔者还不能说刻卜勒“三定律”就“行星运行模型”,而只能说它已具有“模型意义”。可以肯定,随着文章的展开,笔者将逐步把“行星运行模型”建立起来。

 

 

02节·一切运动和速度须借空间尺度来计量

 

在《空间绝对论》中,我们已经讨论了“时间是物质的奴隶”的问题;本节,我们再来一起讨论一下时间、物质运动与空间的关系。大家知道,物质运动、速度、时间等均与空间有联系,表现为“速度是运动物体在单位时间里所经过的空间”。关于这一点,学过中学物理和开过车的人都明白。那么,时间与空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笔者以为,要想把时间与空间的关系搞清楚,需要首先把物质与空间的关系搞清楚也。这是因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时间都与物体的运动产生联系,世界上没有离开一定物质形式而独立存在的时间,一旦离开物体、空间,时间便不复存在。

 

01·速度是相对时间内物体经过的空间

 

大家知道,要想得到某一物体的运动速度,可通过单位时间里物质所经过的空间计算。就是说单位时间物体经过的空间越大,其速度越快;反之,其速度就越慢。以上说明,速度的计算建立在空间基础上,空间是考量一物体运动速度的依据;否则,如果离开了“空间”这个客体,那我们将无法求证物体的运动速度。或许有人会说:即便物体的运动速度确实需要通过一定的空间来计量,那又怎么能说,你所说的那个“空间”就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

大家知道,在爱因斯坦相对论那里,时间、空间均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请问,爱因斯坦是通过什么来证明时间、空间是相对的?毫无疑问,他是通过“光速不变原理”者也。就是说,由于他把光速当作绝对不变的,所以,如果光线折返的时间超过了“绝对光速”,就自然会得到“空间弯曲”的结论。为此,爱因斯坦给出“水星近日点”每世纪将有42’’的误差。后被“实证”。爱因斯坦凭什说光速是绝对的?难道就凭光线折返空间用时超过了“绝对光速”?

大家知道,爱因斯坦的“涌动”或“误差”都是站在观察者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不是站在研究对象的角度去看问题。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得首先搞清楚。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站在观察者的角度去看问题,“水星近日点之涌动”每世纪有42’’的误差”,并不是说在“水星近日点”那里时空间发生了变化。换句话说,如果人类坐上飞行器到“水星近日点”去漫游,在那里的时间、空间与我们观察者这里的时间、空间没有半点区别,因为不能拿观察者来说事。

大家知道,我们所能见到的星空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仅作为观察者的角度在变,被观察者的角度同样也在变。在一个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角度都在变的前提下,又怎么会得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来?这不是在扯淡吗?试问我们伟大的爱因斯坦先生,在地球上发出或接收到某一光时,是地球不动还是水星近日点不动?如果两者都会发生变动,所谓“水星近日点之涌动每世纪有42’’的误差”还能成立吗?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爱因斯坦能解释清楚吗?

 

02·时间是单位运动物体所经过的空间

 

笔者经研究发现,世界上没有一种事物、物质可游离于空间之外而独立存在,无论它是宇宙、星云、星系,还是生物体、细胞、生物分子,也无论它是原子、粒子、层子,人类、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中的经济事物和物质。没有例外?当然。请问,世界上有没有空间的事物和物质形式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或许有人会说,如果按照笔者的上述说法或者逻辑,时间自然也应该是一种“绝对绝对”,因为它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否,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笔者凭什么说只有空间是“绝对绝对”的而时间则不是?这是因为,时间是具象的而空间是抽象的,或者说时间是相对的而空间则是绝对的。如果要问为什么?我的回答是:时间只是被格式化了的空间;反言之也就是说,时间是建立在空间基础上的一种东西;再反之言,如果没有空间,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时间都不可能产生,又谈什么“绝对不绝对”?读者大概听说过有“原子时”、“分子时”或“月历”、“阳历”或“地球时”、“太阳时”什么的吧?

以上说明什么?说明时间始终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世界上压根没有绝对的时间。但是,空间则不同,空间永远都是绝对的、无所指的。或许有读者会问,作者又如何理解、解释“原子空间”或“分子空间”,“地球空间”或“月球空间”什么的呢?难道在它们的那里,就没有空间存在了吗?当然有了,但是,读者千万不要忘记,上述所谓的空间都是由我们人类赋予它们的,而对于空间本身来说,永远都是一种绝对的无,可以说相互间连一点区别也没有。

什么意思?就是说,所谓“不同的空间”或“不同的空间关系”等,其实均是站在具象的、有所指的事物、物质的角度去看问题,可以说都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空间或者说都是某种物质的空间,而与我的绝对空间可以说不是一回事也。尽管如此,即便是在一个所谓相对的空间里,物质的运动速度、时间等也需要借助空间来说明自己、来展示自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难道不是吗?如果没有空间怎么会有物质的运动速度?怎么会有与运动速度有关的所谓时间?

 

个人简介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道学家、天体力学家、经济学家、科普作家,价值中国百强专家、资源与资本互化理论奠基人;揭示了万有斥力定律、万有引斥定律、物质生成定律、宇宙膨胀定律;量子经济学、裂变经济学、聚变经济学首创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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