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的来看,世界是一张巨大的由秩序构成的网,所有的事物都在这个网中;动态的来看,世界是一条不断变化的秩序之河。在时间的历程里,不断地有新的秩序产生,也有无数的秩序消亡;有些秩序一经产生,就一直持续的存在;有些秩序间断地存在,在某个时刻消失,在另一个时刻又重新出现;有些秩序转瞬即逝。
从下面简单的、常见的事实或者现象中我们先来形成一个有关秩序产生的模糊的认识。
世界不断地在新陈代谢。每一天,有无数的个体诞生,也有无数的个体消亡;从热带丛林中某个我们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它的存在的小昆虫、我们人类自身到一个新的企业、新的国家、宇宙中新的星体。即使是属于同一类的每一个个体也都是独一无二的[1]。新的产品不断的涌现;技术不断的突破;科学研究有了新的发现;新的发明被创造[2],新的观念[3]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断的在出现;新闻事件总是层出不穷;新的法律、制度的颁布;新首脑的产生、新政府的组阁;新的判决的执行,每一个“新”的事物的诞生,意味着新的秩序的诞生。
世界无时不刻不在运动,这种运动带来的唯一的结果,实际就是秩序的改变。一场大风,你的院子可能面目全非,与大风之前的模样截然不同;地震之后,大地迅速的改变了原有的面貌;地球随时都在改变着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每天晚上的星空在研究者的眼里都是独一无二的;宇宙在不断的膨胀;草原中的各种动物忙着觅食、寻找配偶、繁殖或者躲避天敌的猎杀;足球场上,队员之间的形状每一秒钟都在变化,努力寻找取胜的机会;每天不同身份的人们,无论是政客、商人、军人还是领着工薪的企业员工、在自己的土地里劳作的农民等等,为了各自的目标忙忙碌碌,东奔西走,到处可以看到彼此并不相识的人所形成的随时在改变形状的人流,田野间、乡间的小道上、地铁上、铁道上、公路上、空中、写字楼里、商场内、街道上;竞争无处不在,市场中、企业中、政府中。
除了运动带来的改变之外,更多的变化在悄无声息、甚至难以察觉却无时不在的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发生。宇宙的深处有些星球的光芒逐渐的暗淡、速度正在放缓;家门口的大树,发出了一片新芽,或者掉下了一片新的落叶;丛林中,有些物种的基因发生了变化;地球内,某一处的应力正在迅速的聚集;我们的身体正在日渐的衰老;我们学到新的知识,养成一个新的习惯、形成一个新的观念、发现新的嗜好;大众的需求不断地变换着口味;企业的市场份额正在变化;证券交易所大屏幕上的数字在不断的变化;市场中商品的价格尽管不是时刻都在变,但是绝对不会一成不变;社会财富的总量随时都在变化,每个人的也一样;社会财富与权力的分布不着痕迹的改变;某些国家的影响力正在逐渐的积累而另一些则正在逐渐的衰落;民众的情感、情绪在不断的变化。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人类社会。我们每一个个个体都在独立的适应自己所处的这个环境,我们的行为选择尽管不是毫无约束,但是有一点无容置疑,面对身边的这个世界,我们拥有极大的选择的自由。无数的研究者试图发现我们行为背后共同的规律或者原则,以便于更好的认识、了解、把握我们这个由人组成的世界。然而,虽然有点痛苦但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就是,尽管我们并不是一无所得,应该说来还是成就斐然[4],但是,对于人的行为选择我们仍然知之甚小[5]。预测人们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对我们来说仍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特的,每一个人的行为选择的独特性,正是我们人类社会秩序得以产生的无穷动力。
所有的一切,所要说明的是每一个时刻都有无数新的秩序的产生。我们的世界就是一个不断的产生秩序的巨大机器或者称为“场“,就像宇宙不断的产生无限数量的的星体一样。新产生的秩序之间的差异,无论是它的实质、表现、存在的时间还是影响就像宇宙中的星体之间的差别一样大。
新产生的秩序中绝大部分对于我们人类的影响不会超过微风拂过我们的脸庞所造成的影响,然而,他们中间的极少数却对我们人类的世界影响深远,他可以引起一场席卷世界的战争[6],可以导致一个创造过辉煌历史的文明的消失[7]。正是这些秩序的产生,改变人我们人类的轨迹。
然而让人感到不无担心的事实却是我们人类对这些每天甚至每时每刻产生的新秩序中的绝大多数都处于无知的状态。[8]
所谓的无知的状态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是我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就像宇宙深处、地球内部、无人涉足的热带丛林中产生的新秩序。世界上第一株艾滋病病毒产生时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一方面因为人类理解力涉及的范围有限,另一方面源于秩序的不可见。
另一层意思就是我们尽管意识到了这种新的秩序的产生,甚至自己就是这种新秩序的始作俑者,但是对他可能产生的影响基本处于无知的状态。
谁能想到“一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9]”。每天无数的蝴蝶在煽动翅膀。
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这一举措会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中华民族思想的创造力,并且甚至可以说是导致东方文明衰落的罪魁祸首。
1879年3月14日上午11时30分,在德国乌尔姆市班霍夫街135号,一对名叫赫尔曼·爱因斯坦与玻琳的犹太人夫妇生下了一个男孩,谁能预见到就是这个小男孩日后成为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相对论——“质能关系”的提出者,“决定论量子力学诠释”的捍卫者,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世纪伟人”。
一个屡试不中的书生逢人便宣传他所理解的基督教教义,称之为“拜上帝教”,并创立了“拜上帝会”。几年以后,发生了一场席卷大半个中国的、导致无数人丧生的、改变历史轨迹的太平天国运动。
人类第一次交换,也许是用一块石制的工具换得一块食物,就是这种交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决定了我们整个世界发展的历史轨迹,也就是这种交换导致了最近的席卷整个世界的金融危机
人类这种无知的状态导致两种结果:塔勒布教授[10]所说的“黑天鹅”现象与追寻原因的困难。
所谓的“黑天鹅”指不可预测的、人们意料之外的但是改变一切的重大稀有的事件。塔勒布总结了这一类事件的三个特点:“首先它具有意外性,即他在通常的预期之外,也就是在过去没有任何能够确定它发生的可能性的证据。其次,它会产生极端的影响,第三,虽然它具有意外性,但人的本性促使我们在事后为它的发生编织理由,并且或多或少认为它是可解释和可预测的。简而言之,这三点概括起来就是:稀有性、冲击性、事后(不是事前)可预测性”[11]。
历史中这种“黑天鹅”并不鲜见。
二千多年的一场大雨,让看上去强大的秦国迅速土崩瓦解。[12]
几个世纪以前一场“黑死病”的瘟疫在全世界造成了大约7500万人死亡,其中2500万为欧洲人。根据估计,中世纪欧洲约有三分之一的人死于黑死病。
蒸汽机的发明、电的发现、相对论的提出、计算机的发明、互联网的发明、9.11恐怖袭击事件、印度大海啸、汶川地震、金融危机等等,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历史实际只是一连串“黑天鹅”。正如塔勒布所说“少数的黑天鹅事件几乎能解释这个世界所有的事情,从思想的胜利到历史事件的变迁,到我们的个人生活”[13]。
这种“黑天鹅”事件所表现出来的不确定性在许多人的眼里非常的神秘莫测,甚至在研究者的眼里也很难以理解[14]。其实,如果从秩序的角度来看,一切再简单不过。我们来看看下面的、理解起来毫无困难的现象。
你把一块糖放入水中,它会迅速的融化,很快这杯水就变为了一杯糖水。
一堆铁粉杂乱无章的散布在桌子上,当你把一块磁铁接近它们的时候,他们迅速形成有规则的形状。
多米诺骨牌,只要倒掉第一快,迅速全部倒掉,形成一个你预先设计好的图案。
它们就是“黑天鹅”现象。从秩序的角度看来“黑天鹅”现象只是一个新建立的秩序迅速扩散而已[15]。第一个因为病毒死亡的瘟疫受害者,与最后一个,甚至所有的瘟疫受害人并没有任何不同。
这样看来,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黑天鹅”事件。
一宗“文字狱”的发生[16];一个好心人助人为乐反被诬陷因此吃上了官司或者被迫作出赔偿;一宗“校园惨案”的发生;甚至一起再普通不过的争执[17]。
这一类的黑天鹅之所以被人忽视,唯一的原因只是这种秩序的表现,它们或者影响并没有大到足以惊人的地步,或者没有那么明显。股市崩溃时大盘的变化相对于一个社会冷漠程度、人们对环境不确定性的认识的变化要明显可见得多。
这也直接导致了下面的问题。
第二问题就是追寻原因的困难。
当一个结果出现,一个问题出现或者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总是习惯于去思考导致他的原因。正是这种持续不懈的努力或者甚至说本能,让人类有了很多重大的发现,从细菌、万有引力、市场、权力直到相对论,正是这些发现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对于秩序的无知,实际是阻碍我们发现背后原因的最大障碍。这也是塔勒布教授所说的“反向过程的困难[18]”。我们来看看他举的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假设地上有一小摊水,当我们努力用思维的眼睛重现形成这摊水的冰块的时候,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有无数种形状的冰块可以形成这种结果。
第二个例子:新德里的一只蝴蝶煽动翅膀可能是导致北卡罗来纳州一场飓风的确切原因,即使飓风两年以后才会发生。然而,对于一场在北卡罗来纳州观察到的飓风,你是否能够找出准确的原因值得怀疑:有数十亿小事可能导致它,比如在延巴克图煽动翅膀的蝴蝶,或者在澳大利亚打喷嚏的野狗。[19]
我们追寻原因的方法实际从本质上来说只有唯一的选择:试错[20]。这一点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表现最为明显,我们通过大量的重复的实验,最后如果发现一种原因一致性的导致一种结果,我们就谨慎相信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确定的因果关系。当然除了实验我们还可以通过观察这个世界,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把我们的世界当做一个实验室而已。就像所有的苹果都往地下路,背后一定存在某种原因,每个人都要吃饭才能继续维持生命。
然而,对于复杂的系统,这种方法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影响的因素是如此之多,很难找到一致的表现,就像一再发生的经济危机;另一方面,很多过程是不可重复的,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去重复的实验,就像人类社会的发展。
我们来看看如下的问题。
“如果我的中国朋友们在智力上和我完全一样,那为什么像伽利略、拓利拆利、斯蒂文、牛顿这样的伟大人物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印度人呢?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呢?……为什么直到中世纪中国还比欧洲先进,后来却会让欧洲人着了先鞭呢?怎么会产生这样的转变呢?” 这就是著名的“李约瑟难题”。
为什么强大的古罗马帝国会衰落?
为什么“光荣革命”与“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
为什么建国之后只用了短短几百年的时间,美国就成为世界的超级大国,而曾经强大的帝国没有能够持续的处于领先的地位?
对这一类问题,我们常见的做法是把之前发生的某件事情或者出现的某些现象当做原因。这种推理的依据就是我们大脑中现有的关于因果逻辑的知识存量,就像阿克顿勋爵的名言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边际效应”、“每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凯恩斯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流动性偏好陷阱、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施仁政等等。这些普遍被人接受因果逻辑就相当于自然科学里面的定理、公理。
哈耶克认为“使极为先进的中国文明落在欧洲的后面的,是它的政府限制甚严,因而没有为新的发展留下空间”[21]。
林毅夫认为,中国没有成功地从前现代时期的科学跃升到现代科学,这或许与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有一些关系。实际的原因是,中国的激励结构使知识分子无心从事科学事业,尤其是做可控实验或对有关的自然的假说进行数学化这类事情。科举制度是这种激励结构的核心。[22]
杨振宁认为“《易经》影响了中华文化中的思维方式,而这个影响是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23]
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发明了形式逻辑体系,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人们不必对中国圣贤没能做出这些进步感到惊讶。这些发现竟然被做出来了才是令人惊讶的。[24]”
长篇巨著《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作者爱德华·吉本认为近卫军的暴乱、皇帝与元老院的权力之争、基督教的兴起并得势是罗马衰落的原因[25]。
问题是正如地上形成一滩水的原因有无数种,或者源于冰的融化、或者因为一场大雨,或者因为一个挑水的人经过时无意中溢出的,所有的原因,根据我们大脑中逻辑知识的存量都可以解释。我们根本无法以因果的办法去证明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于是历史的众说纷纭就在所难免。不过最糟糕的莫过于这样的观点:人类历史遵循着某种客观的规律,人类只是在早已为它设计好了的轨迹上奔跑。[26]
然而,正是因为我们对于秩序的无知,我们忽视了无数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27],也许就是这些事情导致了最终结果的发生。之所以被忽视,因为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意识到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所能带来的重大的影响。也就是说,正是我们对于秩序的无知,让正真的原因永远都掩藏在历史的迷雾里。
从我们人类的历史,从侧面似乎证明了我上面所说的话。有关历史的著述、对于历史事件的成因分析汗牛充栋、数不胜数[28],然而相同的历史总是不断的上演,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汤恩比所说:“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
根据因果逻辑的推理,一再发生同样的事,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从未找到历史之所以如此的正真原因。所有的结论只是我们自以为是的观点。是我们意识中的世界,而不是真实的世界。
也许,一些看似荒谬的观点离真实的原因更近。一个离奇的梦导致国家的动乱,一个女人导致国家的灭亡,一颗流星的出现导致了一个文明的消失[29]。
看看下面的例子,也许你就会理解为什么上面的观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纯属无稽之谈。
“如果你知道关于弹子球的基本参数,就能够计算桌面的阻力,能够测量撞击力量的大小,那么你也能很容易的预测第一次撞击的结果。第二次撞击更为复杂一些,但也是可能预测的。……问题是,为了正确计算第九次撞击的结果,你需要考虑某个站在桌子旁边的人的引力。为了计算第56次撞击的结果,宇宙中的每一个基本粒子都必须考虑进来!一个离我们100亿光年,位于宇宙边缘的电子必须进入计算,因为他对计算的结果有重要影响。”[30]
一对夫妻之间爆发激烈的争吵,旁边的人前去劝架,问起事情的原由,或许得到的答案让你啼笑皆非。“因为他炒的菜太咸了”、“因为他进门时拖鞋放错了地方”、“他把空调开得太低”、“他不接我电话”等等。如果你认为这些是吵架的原因因此给出适当建议的话,你只是一个蹩脚的和解者,正如许多自以为从历史中得出教训的学者一样。当争吵再次发生,历史再一次重演的时候,所谓的教训、建议便不攻自破,毫无价值。
接下来,很有可能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秩序如何产生。尽管我认为我们根本就不应该问这样的一个问题,我还是很乐意来解释一下。
哈耶克对于这个问题做了很多的论述。他认为“自生自发秩序的形成乃是他们的要素在应对即时性环境的过程中遵循某些规则所产生的结果”。[31]对于规则的遵循毫无疑问可以形成秩序,不管是一个只有两个人的集体还是一个国家,这种规则可以是“内部规则”也可以是“外部规则”。就像一个足球场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中我们所看到的。
然而接下来就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同样的规则下,可以产生无数的秩序,就像足球的规则都是一样的,然而绿茵场上的每一场比赛所呈现在观众面前的绝不相同,这也正是足球的魅力所在。如何解释同样规则下人们不同的行为选择或者说形成的秩序显然是一个更难以回答的问题。这就说明规则对于秩序的解释是极为有限的,当我们把视角放到一个企业、一个社会的时候,就看得更加明显。
第二个问题:规则来源于哪里?按照我所陈述的秩序的定义,规则本身就是秩序,因为遵循规则而产生的秩序,只不过是隐藏得更深的另一种秩序的表现而已。对于规则这种秩序形成原因的探寻显然能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东西。
哈耶克对这两个问题尽管有过论述尤其是第二个问题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并没有认真的思考过这两个问题[32]。
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多次论及到这个问题。
“这种不同寻常的秩序的形成,以及存在着目前这种规模和结构的人类,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些逐渐演化出来的人类行为规则,特别是有关私有财产、诚信、契约、交换、贸易、竞争、收获和私生活的规则。他们不是通过本能,而是经由传统、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其主要内容则是一些划定了个人决定之可调整范围的禁令”[33],“习俗与传统是处在本能和理性之间[34]”、“通过学习得到的道德规则和习俗日益的取代了本能反映,但这并不是因为人利用理性认识到了它的优越之处,而是因为他们使超出个人视野的扩展秩序之发展成为可能,在这种秩序中,更为有效的相互协调使其成员即使十分盲目,也能够养活更多的人口并取代另一些群体[35]”。
某种程度上来说,诺斯一辈子实际研究的就是秩序的产生问题。他的思想通常的被理解为“制度变迁理论”。我需要说明的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严格意义上来讲包含了两个过程:新秩序的产生与秩序的扩散。
我认为有两个原因限制了诺斯的视野以及研究的思路,甚至造成了他自己的困惑。某种程度上来说,让他的研究工作走了很多的弯路,未能在这个影响人类的历史与发展的极其重要的问题上取得更大的突破[36]。
第一、未能察觉秩序的产生与秩序的扩散之间的区别,把两者混肴在一起当做一个秩序变迁的过程;现实世界中这两个过程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无论是他们发生的机理与最后的所能产生的影响。我们所看到的所有的规则只是这两个过程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二、即使是包括非正式规则,在人类秩序的总量中,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也只是占有极少的比例,也是最浅层的秩序。对于更深层次的,从根本上形塑了我们人类社会的秩序例如观念所构成的秩序,几乎没有涉及。尽管诺斯认为“正式规则,即便是在那些最发达的经济中,也只是型塑选择的约束的很小一部分(尽管非常重要),只要略加思考,我们就会发现非正式约束的普遍存在”[37],“我对正式约束(如人为设计的规则)和非正式约束(如惯例)与行为准则均感兴趣”[38],但是实际上他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正式规则上,这有可能部分因为相对于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的研究要困难的得多,尤其是对于研究资料的搜集。另一个原因可能在于很多的非正式规则例如习俗并不是一个社会整体的秩序[39],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非正式规则,相对于正式规则例如法律这种整体式秩序,单一的来看,对于社会的影响似乎要小得多。从下面的话中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本书则认为非正式约束的主要作用是修改、补充或者扩展正式的规则[40]”
我们来看看诺斯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
“规则的设计(至少是其中好的那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提升私人福利,而不是社会福利。……更贴切的说,规则源于自利”[41]。
“组织及其企业家从事的是有目的的活动,因而他们是制度变迁的主角,他们型塑了制度变迁的方向。……经济组织的最大化行为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型塑了制度变迁:(1)派生出了投资于各种知识各种知识的需求;(2)有组织的经济活动、知识存量与制度框架之间的持续的互动:以及(3)作为组织的最大化行为的副产品,非正式约束也会有渐进性的改变”[42]。
“制度在变迁,而相对价格的根本性变化乃是制度变迁的最重要的来源。……相对价格的变化改变了个人在人类互动中的激励,而制度变迁的仅有的另一来源,是偏好的改变。……一种相对价格的变化是交换的一方与双方(不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感知到:改变协定或者契约将能使一方甚至双方的处境得到改善,因此,就契约进行再次协商的企图就出现了”[43]。
“有两种力量型塑了制度变迁的路径:报酬递增,以及已明显的交易费用为特征的不完全市场”[44]。
显而易见,以上的因素都可以导致新的秩序的产生。然而即使是对于诺斯所重点考察与研究的正式规则,上述理由的解释力也极为有限。
为什么明显低效的制度能够长期的存在?为什么相对价格的变化在一些集体里能够带来制度的变迁,而在另外一些制度里却不能?为什么同样的制度,在一些组织里能够带来绩效的改变,在另一些就不行?为什么同样的措施在一些组织里能带来交易成本的降低,在另一些组织里则恰恰相反?即使经济制度最基本的制度产权制度,仍然在不同的集体中存在如此大的差异?放贷这种交易为什么在很多集体里被禁止,这明显是一项可以提高绩效的制度?
至于非正式规则或者由观念所构成的秩序几乎根本不能给以解释。
为什么皇位只能传给儿子而不是女儿也可以继承?为什么皇位甚至只能传给最年长的儿子?为什么在许多国家里重男轻女?为什么女人要裹脚?为什么对“孝敬父母”这种观念如此的推崇?为什么我们对于祖宗制定的规则一味地遵循?为什么行贿受贿即使法律明令禁止、民众也深受其苦但是在很多国家蔚然成风?为什么所谓的“人情”在某些国家里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
尽管也看到了这个方面的问题。例如他在论及美国奴隶制的废除的时候写到:“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变迁,就其本身而言,不能仅由相对价格的变化而得到全部的解释。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乃是一种观念。”[45]但是诺斯开始的时候显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认为“本书的主要论点是:制度,通过降低我们为我们的观念所付出的代价,而使观念、教义、时尚、以及意识形态等成为了制度变迁的重要来源”[46]。
不过后来诺斯认识到了这一点,从下面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诺斯思想的变化。
“人们持有的信念决定了他们所作出的选择,然后这些选择建构了人类行为的变化[47]”,“信念体系是内在的表现,制度是这种内在表现的外在显示”[48],“正式规则、非正式规范和他们的实施有效性是怎样产生的呢?他们源自人类的信念”[49],“信念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的基础的关键,它既包括个体拥有的信念,又包括那些形成信念体系的共享信念”[50],“不同的经验产生不同的文化——制度——模式。我们必须解释信念体系的起源:信念体系或者为生产性政治经济制度的创立提供有利环境,或者反过来阻碍这些制度的创立”[51]。
某种程度上来说,诺斯几乎完全抛弃了他原先所形成的理论。把信念认为是制度变迁的一个关键因素。
有些学者认为秩序的形成是一个习惯、习俗、惯例、制度化这样一个动态的逻辑演进行程。
凡勃伦看来,秩序本身就是由“为大多数人所普遍接受的固定的思想习惯”所构成, “秩序原发自习惯”,因而“秩序本身具有一种习惯特征,即它通过习惯和一般认可而变得具有公理性和不可或缺性”, “秩序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
韦森教授认为个人的习惯应是社会(经济)秩序的自发型构与演进和变迁的基础和逻辑始点。
康芒斯就明确指出:“心理学或神经学把某种个人的一致性称之为‘习惯’。从休谟时代起,人们就没有把这些一致性与‘习俗’分别清楚。然而,习俗不过是许多个人习惯的相似点。”[52]
韦伯对习俗概念作了同样明确的定义。认为“我们应把习俗定义为一种典型的一致性行动,这种行动之所以被不断重复,是因为人们出于不假思索的模仿而习惯了它。它是一种不经由任何人在任何意义上‘要求’个人遵从之而驻存的一种集体行动的方式”,“作为生活的常规性的不加反思的习惯已把它本身型铸为一种习俗。”[53]这种思路实际是从人类的行为追溯秩序的产生。人们的习惯是一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秩序。这种秩序实际是属于一种比观念形成的秩序更深层次的秩序,那就是人的特征所构成的秩序。这一类秩序中最常见的就是由人的本能所构成的秩序,例如我们人类都有共同的需求[54],需要喝水、吃饭,希望得到异性的青睐,也希望与他人交往,希望的到他人的尊重等等。我们也有一些共同的情感,就像喜怒哀乐。
习惯到习俗、惯例这种非正式规则只是秩序的扩散;从习俗中产生的不同于习俗的一些制度,则是一种新的秩序产生于另外一种秩序,或者说是习俗这种秩序的表现。
著名的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认为,人类行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的可能,这种可能是无穷的。但是一个部族、一种文化在这样无穷的可能性里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些,而这种选择有自身的社会价值取向。选择的行为方式包括对待人之生、死、青春期、婚姻的方式,以致在经济、政治、社会交往等领域的各种规矩、习俗,并通过形式化的方式,演变成风俗、礼仪,从而结合成一个部落或部族的文化模式[55]。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秩序的产生正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然而,对于经济学家而言,显然并不能满足于此。为什么选择这种,而不是另一种?不同的选择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大的差异,无论是从生活形态还是经济效率与效果?这些问题具有无穷的诱惑。
在我看来,秩序的产生,根本就不应该成为我们的问题[56]。一方面,我们根本无法追索秩序的起源;另一方面,秩序产生的偶然性让我们对他寻根究底的意义大打折扣。
对于现存的很多的秩序,他们的起源我们至今根本就无法回答,有些也许永远也无法回答。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问题。宇宙的起源是什么?万有引力的起源是什么?地球为什么围绕太阳旋转?地球如今的形状是如何产生的?地球上各种物种是怎样形成的?火是什么时候被我们人类利用的?第一次圈养动物是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最初的人类是怎么形成的?我们人类为什么会思考?为什么会有喜怒哀乐?我们为什么有各种各样的需求?人类的神灵是怎么诞生的?文字、语言是怎样起源的?为什么有些集体至今没有文字?孔子的那些思想怎么形成的,牛顿是怎么想到万有引力的,爱因斯坦是怎么想出相对论的?甚至连一些看上去很简单的一些问题我们也无法回答,金字塔在当时的条件下是怎样建立的?
人类,相对于其他物种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颗高度智能的大脑,因此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有更大的行为选择的空间,这种空间甚至可以用无限来形容。而不像动物,被本能限制了行动选择的空间。每一种行为选择发生的原因,我们根本无法确切了解其原因,更不用说准确的预测了。同时,智能帮助我们理解这个世界,面对同样的现实因个体理解的差异,可以形成各种各样观念。无论是行为还是观念都有极大的偶然性,这就部分解释了为什么不同的集体有着不同的模式。这种偶然性可以从不同集体在文字、语言、服装、宗教、生活习惯、思想等等方面的差异中都可以看到。例如为什么中国人使用筷子?为什么中国人喜欢吃动物的内脏?地球上所存物种的进化史充分说明了这种偶然性在秩序的产生上所扮演的角色,例如自然选择、环境变化、基因突变等等。人类的科学技术史中充满了各种偶然性的事件。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创造了一些很有传奇色彩、广泛流传的故事,像洗澡中阿基米德发现浮力的定律;苹果砸中牛顿的头;瓦特看到被蒸汽吹动的水壶盖子;爱因斯坦从与朋友的谈话中领悟到时间的相对性等等,这些故事尽管可能有一些真的发生过,但是更多的恐怕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想象凭空杜撰的。但是,这些重大的科学技术的发明毫无疑问有一定的偶然性。否则怎么解释为什么有些国家的人没有能够发现呢?秩序发生的偶然性最常见而又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莫过于每天发生的新闻了。
一种秩序的产生,可能源于另一种秩序;或者说秩序本身就可以产生秩序。没有牛顿的理论,爱因斯坦怎么也不可能发现相对论;没有电的发明,爱迪生不可能发现电灯;没有显微镜的发明,怎么可以发现细菌?没有天文望眼镜,对于宇宙的研究是不可以想象的。
当我们追寻秩序的产生的时候,也许需要依照秩序产生的顺序不断地向历史的深处探寻。这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或者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试试回答这个问题:在中国,人情、关系为什么在人们互动中有如此重要的影响?为什么种族歧视会发生?极端民族主义的起源是什么?
而一种秩序之所以没有发生,也许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所赖以发生的秩序不存在。就像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生的中国,一个显著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技术水平的低下。
面对这种秩序产生的偶然性、随机性以及我们对于秩序产生的无知,我们该怎么办?答案倒是很简单,不过这个答案很可能造成很大程度上的误解:那就是什么也不做,任其自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也根本无能为力。我们人类的作为在秩序的产生上来说绝对是有弊无益的,结果是适得其反。正如哈耶克所说“其中最显著的例子莫过于中华帝国,再一再出现的政府控制暂时受到消弱的‘麻烦时刻’,文明与精巧的工艺技术获得了巨大的进步”。[57]
这样说来可能很难被人们理解,换一种说法可能要好得多。我们应该确定的是该限制的选择空间,而不是限定人们选择的空间,无论是行为还是观念。前者,我们面对的是无限的选择,可以从秩序的偶然性中获益丰厚;而后者则把人们的选择限定在有限的空间内,极大程度的遏制了人类进步的可能。对于人类社会的秩序,力图从源头上来控制是一种极为有害的做法。
要理解上述的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来看看下面几段话,或许会有帮助。
“我们还远未能洞悉适应性效率之方方面面的程度,但很明显,整体的制度机构在决定一个社会或经济体系在多大程度上能鼓励试验、实验和创新——我们可以将这些归结为适应性效率——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根植于制度框架内的激励带动了干中学的过程以及默会知识的发展,从而引领个人在决策过程中逐渐演化出一个与他们起先所面对的不一样的系统”[58]。
“正是在我们以新的方式使用和改进文明所提供给我们的种种手段的过程中,产生了各种新的观念,而这些新观念只是到了发展进程的最终阶段才会被归入智识领域予以处理。……智识进程,实际上只是一种对已经形成的观念做详尽阐释、选择和否弃的进程。我们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新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行动(常常是理性不及的行动)与重要事件交互影响的领域中源源不断产生的。因此,如果自由被局限于智识领域,那么产生新观念的源泉就会干涸”。 [59]
“在一个日益发展的社会中,任何对于自由的限制,都将减少人们所可尝试之事务的数量,从而亦会降低进步的速率。换言之,在这样一个日益发展的社会中,行动的自由之所以被赋予个人,并不是因为自由可以给予个人以更大的满足,而是因为如果他被允许按其自己的方式行事,那么一般来讲,他将比他按照我们所知的任何命令方式去行事,能更好地服务于他人”。[60]
许多组织偏偏选择后者:限制人们选择的空间。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这个错误甚至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民族曾经或者现在都犯过。从选择后者逐渐的选择前者,这正是人类的一个巨大的进步,尽管我们至今不能给之所以要这样做的充分的解释。
著名的李约瑟难题的答案就在这里。用哈耶克的话说“一种文明之所以停滞不前,并不是因为进一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已被完全试尽,而是因为人们根据其现有的知识成功地控制了其所有的行动及其当下的境势,以致于完全扼杀了促使新知识出现的机会”[61]。“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许多人基于自身的体验或者对于历史的了解自然会想到一个问题,如果产生坏秩序怎么办,例如偷、抢、制假贩假、贩毒、专制、战争等等,历史进程中,人类为“坏的秩序”付出的代价极其的高昂。就像诺斯所说“经济史是一部由错误计算导致的饥馑、挨饿、战败、死亡、经济停滞和衰退,甚至整个文明消亡的令人沮丧的故事”[62]。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秩序的扩散。
真正重要的是秩序的扩散,而不是它的产生。
[62]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7
[1] 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树叶” ,古代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2] 最近出现的对整个世界造成重大影响的技术发明:计算机、互联网、激光。在被发明之后,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世界。
[3] 这里“观念”一词的含义比较宽泛,与另一个词“意识”相类似。
[4] 关于我们人类自身的研究已有很多,研究涵盖了人的心理、情感、精神、意识、习惯等等。
[5] 经济学里的“理性假设”实际是一种尽可能的简化了。某种程度上是为了研究的深入,有意为之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对这个假设的反思越来越多。在此基础上所得出的研究结论,将会得到补充、修正。
[6] 1914年6月28日上午9时正,波斯尼亚青年普林西普(当时仅19岁)在萨拉热窝刺杀主张吞并塞尔维亚的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夫妇。这一事件被称为萨拉热窝事件,被认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
[7] 中国是唯一存续至今的古代文明。
[8] 哈耶克坚信我们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参见《致命的自负》与《科学的反革命》。
[9]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气象学家罗伦兹(Lorenz)为了预报天气,他用计算机求解仿真地球大气的13个方程式,意图利用计算机的高速运算来提高长期天气预报的准确性。1963年的一次试验中,为了更细致地考察结果,他把一个中间解0.506取出,提高精度到0.506127再送回。而当他到咖啡馆喝了杯咖啡以后回来再看时却大吃一惊:本来很小的差异,结果却偏离了十万八千里!再次验算发现计算机并没有毛病,洛伦兹(Lorenz)发现,由于误差会以指数级增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微小的误差随着不断推移将会造成截然不同的后果。他于是认定其为“对初始值的极端不稳定性”,即“混沌 ”,又称“蝴蝶效应”
[10] 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证券交易员,目前担任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随机科学系教授,《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知的未来》的作者。
[11]塔勒布:《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知的未来》,万丹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页Ⅹ
[12]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秋,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刘村集)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根据秦朝法律,过期要斩首。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将尉,发动兵变,口号是“大楚兴,陈胜王”。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史称“大泽乡起义”
[13]塔勒布:《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知的未来》,万丹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页Ⅹ
[14] 2008年的金融危机,专家学者们至今对引爆金融危机的原因争论不休,有些甚至完全相反。
[15] 秩序的扩散,后续的文章中会详细论述,这里先不去理会。
[16] 《胡风集团冤案始末》作者李辉观察到了胡风事件之后知识分子的一个变化:胡风事件中,一宣布被逮捕就马上炒家,朋友间往来的信件、日记成为他们的罪证,这严重影响了人们记日记的习惯。
[17] 2004年10月18日中午时,重庆一个棒棒(重庆干搬运活的民工的俗称,)的扁担,不小心把一个少妇碰到了。这位棒棒连连向少妇道歉,少妇打了棒棒两耳光。棒棒和少妇吵了起来。周围的市民开始围观起来了,人越聚越多,最后出人意外的演变成一场上万人的“暴动”,砸警车、围攻政府办公大楼。
[18]塔勒布:《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知的未来》,万丹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页159。反向过程某种程度上是指从已知结果去推测可能的原因,正向过程则是指从已知的状态去推辞可能出现的结果。
[19]塔勒布:《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知的未来》,万丹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页159
[20]归纳法就是一种典型的试错法。归纳法或归纳推理,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从个别性知识,引出一般性知识的推理,是由已知真的前提,引出可能真的结论。它把特性或关系归结到基于对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观察的类型;或公式表达基于对反复再现的现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观察的规律。所以张五常说:在整个科学方法的结构中,哪一点最重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理论的推测一定要「可能被事实推翻」。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理论,是没有解释能力的。可以说,所有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的主旨,是要创立一些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句子或言论来作推测的。换言之,科学不是求对,也不是求错;科学所求的是「可能被事实推翻」!
[21]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页46
[22]未能找到原文的出处。摘自中国信息网(http://www.cei.gov.cn/)刊载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德明的文章《中国二元经济的产生》
[23] 见于2004年9月3日杨振宁在北京人民大会堂“2004文化高峰论坛”上所做的题为《〈易经〉对中华文化的影响》的演讲。
[24] 见于1953年爱因斯坦致斯威泽(J.E.Switzer)的信。
[25]对于罗马衰亡原因的分析有不少的著作,著名的有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奥拓·基弗的《古罗马风化史》,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
[26] 这个观点被很多人接受。
[27] 这种忽视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们研究历史所必须依靠的是文字记载的史实资料,然而,历史资料里记载的信息是极为有限的,一般都是记载的人认为重要的。然而这种重要性的判断有很大的主观性,当时看来毫不重要的事也许后人看来意义非凡。何况,鉴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历史不可能全面的记载当时发生的所有事情,甚至只能说是极不完全的。
[28]从中国著名的二十四史可见一斑
[29] 这些观点并不鲜见。例如很多文学作品中,红颜总是与祸水、江山社稷联系起来。
[30]塔勒布:《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知的未来》,万丹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页144
[31]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郑正来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年,页63
[32] 参见《致命的自负》与《法律、立法与自由》
[33]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页8
[34]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页21
[35]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页21
[36]例如就像诺斯自己所说的“构建一个把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理论分析整合在一起的分析框架”。
[37]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50
[38]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4
[39] 这里所说的整体的秩序与前面所提到的整体式秩序是不同的概念,而是指秩序的范围较窄,并没有在扩散到整个社会。
[40]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20
[41]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66
[42]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08
[43]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15-119
[44]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30
[45]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17
[46]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18
[47]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22
[48]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47
[49]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46
[50]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75
[51]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76
[52]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卷)》,于树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页412
[53]更多的内容参见韦森的《社会秩序的经济分析导论》
[54] 更多关于需求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考马斯洛的需求理论。
[55]本尼迪克特:《文化的模式》,王炜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页3
[56] 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们根本就不要去研究一种特定秩序的起源。而是说对于秩序的起源的追溯,并不会给我们带来我们所期望的太多有价值的东西。
[57]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页32。从两个时期的表现可以明显的看出这一点:春秋战国与民国时期。
[58]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页111
[59] 更多详细内容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二章:自由文明的创造力。
[60]H.B.Phillips的话转引自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61]更多详细内容参见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二章:自由文明的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