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转为重庆市户籍吗?

蔡律 原创 | 2010-07-29 23:04 | 收藏 | 投票

  你想转为重庆市户籍吗?



  图为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场。记者 巨建兵 摄 

  2010年7月28日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重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也意味着重庆在破解统筹城乡最核心命题上迈出重要一步。此次改革将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

  这是统筹城乡重要的改革性举措!对全国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改革突破和有益尝试;对重庆而言,是建设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对群众而言,是推动城乡居民权益公平的有力杠杆。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综合配套、有偿自愿,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改革具体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两年内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二是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万—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黄奇帆市长说的好:因为不管中国还是外国,城市化过程是农民转化为城市居民的过程,不只是城市人自我拔高、自我改善、独善其身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几十年的城市化、工业化,最终让进城的农民老了还回归农村,没有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市民待遇,那我们的城市化过程是不会成功的。

  重庆启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既是贯彻中央的要求,也是回应党中央、国务院给重庆的一个重要权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验区试验什么?就是要试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的建设、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流转、以农民工为突破口促进城乡一体化等内容。在这个意义上,重庆启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也是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

  2010年7月29日上午,重庆市政府召开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介绍和解读,公布了重庆市户籍准入条件:主城务工5年以上可申请迁入。重庆市对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概括起来就是“335”,即3年过渡、3项保留和5项纳入

  3年过渡,指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避免农民转户急转身,使转户居民能尽快适应城镇生活。

  3项保留,一是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以继续保留林地的使用权。二是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五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三是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5项纳入,指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主城区需要申请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或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可申请在合法固定住所迁移入户;31个远郊区县城标准分别放宽为务工经商三年以上,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乡镇则条件较为宽松,农村居民本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重庆此次户籍改革政策设计上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
在户籍准入条件上分级放开的同时,配套设计了社保、住房、就业、教育、卫生等各方面的政策,以实现城乡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保证农民转户的平稳过渡。

  二是对农村土地的退出设置了3年过渡期。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转户农民在3年内暂时保留宅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

  三是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和林权退出补偿机制。转户进城农民一旦退出农村“三大保障”就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进城后有基本的经济能力支撑社会保障。此外,农村集体林权已经确权到户,不要求退出,转户农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

  四是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也就是说只要一个农村居民有成为城镇居民的愿望,就可以在原户籍地成为城镇居民,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这是一项制度性改革,标志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开始实质性突破,期待这次改革取得成功!

  重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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