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评级业的世纪轮回

鲁政委 原创自 新浪博客 | 2010-08-11 01:09 | 收藏 | 投票

评级业的世纪轮回

 

鲁政委

 

(该文已发表于《金融世界》)

 

625,美国通过了经两院调和后的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金融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以下简称“法案”),待总统奥巴马正式签署之后即可成为法律。作为本轮全球金融危机发源地的反思结晶和再扎监管篱笆,该法案注定会对未来十数年全球金融监管潮流和新兴经济金融改革方向产生重大影响。该法案涉及内容包罗万象,除已被媒体广泛关注的“沃尔克规则”、消费者保护等内容外,一些尚未被媒体爆炒的内容可能同样会对未来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评级业监管政策的调整,即是这方面极富代表性的内容之一。

作为此次危机的重要诱因之一,是评级公司在次按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信用风险判断的系统性偏差,和危机爆发后以评级非连续下调加剧了市场动荡。评级的公正性和对未来信用风险的预见能力,由此受到广泛质疑。

此次法案除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设立专门的评级监管部门、评级公司应披露其评级方法等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法案明确废除了自1970年就开始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至今的强制评级要求,鼓励投资者自主判断。这将对评级业未来发展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回顾美国评级机构的成长史,有助于更为深刻地理解这一点。1909年,约翰·穆迪(John Moody)在美国创立了首家评级公司,开始对当时发债最多的铁路公司进行评级,这是全球评级业的开端。然而,至少远在三百年之前的1609年,荷兰就出现了股票和债券,那时市场在没有“评级明灯”指引的黑夜里却依然运转良好。

之所以能够如此,源于当时已有信用报告公司(the credit-reporting agency)和专业财经媒体(the specialized financial press),它们主要靠出售对公司的信用分析报告来获取利润。也就是说,它们的收入来源是靠“卖报纸”。由于报纸的购买者主要是投资人,要想扩大“报纸”发行量,就必须让报告有利于投资人加深对公司状况的认识,因而要求分析准确,信息揭示充分。因此,事后的研究表明,那时这两类机构的信用分析和遇见能力都是较为客观的。穆迪在1906年成立的评级公司,只不过是这两类机构功能的合并形态而已,其后的跟踪也发现,其在20世纪头50年里提供的评级的确较好地反映了违约概率。

正式由于这些“卖报纸”机构在信用评估上较为客观公正的表现,1930年代之后,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开始逐渐将评级用于监管目的。一个令评级机构最终异化的关键性事件发生在1970年代,美国证监会(SEC)开始对一些评级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并要求证券发行者必须至少获得一家经美国证监会(SEC)认证的评级机构的评级才可以发行证券。这意味着,此时的评级机构已开始异化为证券发行牌照的出售者。自那之后,评级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就由此前的“卖报纸”而系统地转向了向发行人收费。发行人购买评级服务,自然导致其在评级中至少会力图避免披露不利于发行人的信息。促使评级机构当年得以产生的盈利机会——缓解投资人的信息不对称困扰——至此已因监管规则的变化而在不经意中被抛弃,甚至彻底走向了其对立面。也正是美国证监会的这种强制评级要求,加上美国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无可匹敌的地位,最终令美国评级公司成为一统全球评级业之霸主和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翻云覆雨手!以至于一个名叫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的美国记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全球有两大超级力量,一个是美国,另一个是穆迪。美国用炸弹摧毁你,穆迪调降评级也可以摧毁你。到底谁比谁更有力量,这还是说不清呢!信不信由你!”

百年轮回,一手制造了足以与自身平起平坐的超级力量的美国,在自尝苦果之后,终于自歧路返回!625日的美国两院金融改革法案,明确取消了1970年建立、并最终导致评级公司行为异化的强制评级要求,这必将对未来全球信用评级业和金融市场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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