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国情不同,不能照搬废除死刑

刘万军 原创 | 2010-08-31 12:43 | 收藏 | 投票

   近日有代表委员建议取消经济犯罪死刑,理由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罪犯一般都没有死刑,认为这是国际通则,其实持这种观点还不在少数,学界几年之前就曾建议废除死刑,理由从外部来说就是国际通则,对内就是保持和谐,宽容,而且仇恨不应该延续下去等等

    一直以来我都是支持死刑的,可以说如果废除了死刑,现在的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就如一纸空话,比如我们看到不说有期徒刑,就连无期徒刑,死缓都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了,他们中的一些可以十几年,甚至可以更快的出来,现在唯有死刑是最后一道防线,也可以说是底线,如果也破,人们的行为更得不到约束,更会肆无忌惮了,而对于国外为什么执行死刑,我认为国内外的情况不一样,国外一些废除死刑的国家多在民主,法制方面做得比较好,虽然从这个角度说,更严重的犯罪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重点打击才对,但为何又废除了呢?我认为首先这类人群少,同时民主法制基础好,不足以带动一片,同时得到宽裕的罪人,在这样的法制土壤中重新做人的可能性很大,而在国内,你宽恕一些人员,他们会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也就是正是国内外政治,民主,法制的不同才使得我坚信死刑不可废,相反更应该加强在有期徒刑,无期,死缓方面的执行力度,让法律成为人们行事的准绳,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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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有拼命硬干的,有为民请命的,有舍身求法的……而往往不为各种利诱所动,才是真正的民族脊梁.采民意,抒民情,代民声;声音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学术交流:happyprince-2004@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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