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问责难在“手心连着手背”

周俊生 原创自 搜狐博客 | 2010-09-15 10:01 | 收藏 | 投票

     

土地违法问责难在“手心连着手背”

 

    按照国土部曾经向社会公布的“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的时间表,一场针对土地使用违法违规的问责风暴似乎愈刮愈猛,并且已经进入收尾期,也就是说,按照目前城市土地拍卖后大量被闲置的情况,将有为数不少的地方政府官员被问责。但是,目前的进展却表明,民众的这个期待很可能将大打折扣。(9月13日《中华工商时报》)

    其实,这是一个可以预知的结果。按照国土部官方网站上对其工作范围的描述,它承担着“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但是,我国的地方行政首长是由执政党的地方机关提名后经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土部作为中央政府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固然可以对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上的失误行使督察的权力,但却很难说具有向地方行政首长问责,比如免去其职务的权力,在这方面,国土部所能做的只是向执政党的地方机关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建议权,也就是说,对地方行政首长真正的问责权,在地方自己手里。

    再者,按照国土部8月19日发布的消息,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上报闲置土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的大中城市,虽然不能说这些闲置土地全都属于违法违规,但其中的比例之高可以想见。先前有报道称,国土部在8月的“约谈期”内,列入约谈范围的主要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其他155个城市,要求国土部对他们进行问责,那几乎把全国热点城市的行政首长一网打尽了,这显然是国土部无法操作的。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曾经坦言“压力极大”。压力来自何处?徐部长对此没有更多解释,我们无从揣测,然而其中透露出的信心不足却是显而易见的。把这个问题解答了,实际上也就找出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病根所在。将闲置土地全部归罪于开发商囤地投机,虽然解恨,却可能并不完全符合情况,更多的情况是,这些土地在进入市场后遇到了许多现实的问题,比如土地在出让以后遇到了拆迁难,规划有所调整等等,导致开发商无法按其承诺进行建设。面对这种情况,并不是地方政府对开发商督促不力,而是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苦衷。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将大量开发条件尚没有成熟的土地推向市场,是造成我国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它却不是终极原因。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地方政府在财政资金运筹方面,已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困难。据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的统计,截至2009年上半年,我国地方政府的负债总额已超过4万亿元,而2009年的9万亿元天量信贷中,90%的资金流向了央企和各级政府的融资平台,到去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余额达到7.2万亿元左右。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已经成为一个触目的现象。而造成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目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资金分配制度不够合理,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急剧增加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急剧减少,使其不得不以“穷则思变”的态度广开财源,而中央政府为了保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也不得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对日趋严重的“土地财政”现象也听之任之。“土地财政”之所以成为流弊,其真正的根源正在于此,所谓土地闲置问题其实只是这种“土地财政”制度的一种表面投影。

    很显然,对于这样一种现实,国土部不可能视若无睹。国土部与地方政府其实是“手心连着手背”的关系,要求国土部对地方政府在闲置土地上的失职狠下杀手,基本上是不现实的。事实上,国土部对土地市场违法违规现象的督察并不是从今日才开始,几年来一直在进行之中,只是没有像今次一样造成很大的声势罢了。但遗憾的是,我国的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却在多年来一次又一次的“督察”、“清理”中不降反升。国土部官员曾披露,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我国各级国土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96人,实际落实不到一半;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实际追究仅7人;而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被处理的可谓凤毛麟角。那么,在“土地财政”制度尚没有改变迹象的情况下,在国土部与地方政府依然是“手心连着手背”的情况下,这一次国土部是否能够“来真格”的呢?答案显然是不可能那么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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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人士。资深报人,学者,作家,财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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