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加速“围堵”中国零售业的野心

王先庆 原创 | 2010-09-02 09:39 | 收藏 | 投票

     零售网络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当一国经济进入工业化后期,产业经济从生产制造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型之时,批发和零售的网络价值就开始出来了,因为这将构成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基础平台,是控制企业利润和产品价值链的最核心环节。遗憾的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长期被“生产决定论”所左右,轻视和不理解流通渠道网络的长期战略价值,追求短期的生产规模效益。可以说,十多年来外资零售、物流和批发企业在中国的扩张实践表明,他们的战略野心已经到了“开花结果”的阶段了。他们以一个“成年人对儿童”的方式,轻松了获得了在中国流通领域的战略控制权。相反,国内流通企业看起来规模仍然很强大,但实际上其核心竞争力是严重缺失的,大多是一个“规模庞大的二房东”,无论在国际国内市场上,还是还在供应链的影响力上,大多是相当分散和弱小的。既没有真正承担起引导生产和扩大内需的责任,更没有具有与外资流通企业抢占战略制高点和争夺定价权的能力,甚至反而成了导致国内商品价格高于国外以及国内购买力严重流失的“祸首”。

       零售业如何增进国民的福利?如何捍卫商品流通渠道的安全?如何从流通领域保卫中国三十多年来经济增长的成果?如何国际国内市场的商品定价权?如何与外资流通企业争夺利润的控制权?如何防止类似针对中国的石油、铁矿等大宗工业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涨价“削弱”中国经济发展潜力的事件继续蔓延?总之,国内零售业到了危机和需要全面反思近二十年发展战略的时候了。下文由《中国商报》记者王琰采写,发表在该报2010年8月24日,原标题为:借道并购超速扩张,外资加紧“包抄”国内零售业?

  零售网络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并购成为国内外零售巨头构建全国网络布局的手段,其希望通过收购、整合,快速实现规模效应以求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从全盘收购到合资合作,从沿海省份的二三四线城市向内陆省份纵深挺进,在业内人士看来,外资巨头“包抄”中国零售业的意图已越来越明确。与此同时,专家认为,外资商业超速扩张也逐渐凸显出零售行业发展中的些许隐患。

       并购潮不断涌现

  2010年7月16日,家乐福和河北保龙仓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对外宣布:双方通过股权合作形式,组建全新的合资公司——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其中家乐福持股51%、保龙仓持股49%。通过“合作”既控股了保龙仓,又避免了舆论压力。然而,家乐福案例或许只是拉开下半年并购热潮的序幕。    
  事实上,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尤其在去年以来,国内零售行业兼并收购事件多发。据中投顾问不久前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零售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并购市场仍将保持相当活跃,仅3月份,共发生并购案例42起,涉及金额8.63亿美元,其中零售业并购居于首位,并购案例和涉及金额分别占到了50%和62.9%。业内人士指出,区域性并购将迎来零售行业第二次整合大潮。

  中投顾问报告显示,去年零售企业重大并购事件就有数起,其中包括乐天收购时代零售、物美收购天津易初莲花、联华收购华联、重百吃下新世纪、广百收购新大新、茂业收购无锡一百等等。

  中投顾问研究员黎雪荣指出,由于看好中国经济的坚挺及未来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外资零售商从沿海省份向二三四线城市挺进,今年步伐明显加快,包抄中国零售业的意图也更加明显。家乐福中国区新闻发言人陈波也表示,家乐福以每年开20~25家新店的速度在中国发展。与此同时,中国零售企业的危机意识增强,一些区域龙头企业异地扩张战略将会更加凸显。

  不仅如此,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公布的2009年中国零售百强企业榜单显示,17家外资企业门店合计相比上年零售百强门店增长32.3%。沃尔玛去年新开门店51家,其中34家落户在非省会城市;家乐福新开门店20家,其中7家位于非省会城市。而安永的最新分析报告也称:目前中国零售业整合度仅有20%,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中国零售业并购浪潮将5年不退,呈现内资抢速度,外资加速度的局面。

    “隐忧”加剧

  值得关注的是,外资的曲线扩张背后有着令人担忧的国内零售市场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零售市场是国内开放最早和最为彻底的市场,根据WTO承诺,2004年中国完全开放了零售市场。国内零售市场将继续向全世界开放。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曾指出,2008年年底外资零售门店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后,地方政府为打造区域性国际商业城市,纷纷对外资零售商提供了优惠政策,如低地价、租金和优惠税收等条件,外资零售享受超国民待遇,外资零售大举开店。

  有专家认为,在引进外资上必须用法律来约束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业绩行为所带来的不公平市场竞争行为,同时外资零售巨头以资金实力、管理技术和大型业态在中国缺乏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条件下无限制开店,已造成对国内区域性零售商,尤其是许多中小零售商的伤害。

  相关研究数据显示,一家外资大型综合超市可替换掉20家小型超市,每一家家乐福大卖场开业,周围3公里将有50~100家中小型超市、杂货店、便利店等同业态店铺倒闭。北京2009年外资零售店达2500家,远大于2004年的32家。国内最为传统弱小的零售业1995年在向现代连锁商业转型中,一开始就遭到世界零售巨头的打压。而外资零售巨头经过15年发展,基本上都成为国内市场全国性连锁公司,国内零售巨头除家电连锁外一般都是区域性或有限区域发展的连锁公司。

  而且,外资零售在销售规模上也占主导地位。以上海为例,上海外资零售占大型综合超市数量的55%,大型综合超市销售规模前五位都是外资零售企业。

  于是,一方面是外资在华的大举入侵,另一方面是众多国内零售企业不可避免地被收购命运的开始。河北保龙仓被并一案,不是本土零售企业并购的开始,更不可能是结束。业内人士分析,这是目前中国市场的竞争格局导致的。一方面,大型零售商依托国际或全国连锁背景,拥有全国的采购网络及分销网络;另一方面,区域零售企业在当地市场精耕细作后,要走出去做大做强又很难达成愿望。在此种背景下,外资无疑又成了最大的接盘者。
  
    “三大法规”出台迫在眉睫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国建表示,目前零供交易规则也是由率先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零售巨头制定,如名目繁多的“进场费”、严重拖欠供货商货款等,造成零供关系极为紧张。处于弱势地位的本土零售商只能按外资零售巨头带来和制定的交易规则行事,否则无法生存。国际奢侈品把持国内百货零售业话语权,外资零售商和品牌商主导的寻租现象盛行,这些都造成现代连锁经营方式异化,零售市场秩序混乱。

  同时,在扩大内需已成为我国长久国策,但国内的中外零售企业发展不平衡、不公平的市场境况下,顾国建还提出“内需国策下需建立零售市场法制秩序与管控”观点。尽管有部分专家认为过分夸大了外资零售带来的冲击,但相关专家仍一致表示,外资零售商在中国过于享受超国民待遇,我国迫切需要建立更加规范的零售市场秩序。

  “如果中国没有对内需市场切实的管控权,国内消费的终端市场将存在利益旁落的可能性。”顾国建呼吁,国家有必要建立与内需市场直接相关的“流通产业振兴规划”,尽快出台更加有效的零售市场交易规则法制建设——《零售商与供货商交易管理条例》、零售市场发展规划法制建设——《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办法》、中小零售商保护法制建设——《大型零售商发展的规制(规范)》这三项法律。

  洪涛表示,我国零售业相关法律严重滞后,中小零售企业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国外零售业《大店法》值得借鉴,我国反垄断法涉及到零售方面还比较抽象,酝酿十多年的《商业网点管理条例》也没有出台,零售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建立在法规规范的基础上。

  还有业内专家指出,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对外资并购这么放纵,这将不利于本国商业流通业安全。其实,最近几年来外资在国内的并购,不乏有地方政府的身影,甚至政府在收购案中唱起了主角。不少城市都提出要尽快打造出国内零售航母,最后把招商引资变成了“引狼入室”,对本土商业构成强大威胁。

  专家分析,外资此轮并购潮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并购区域性龙头企业除了可获得稀缺网络资源曲线进入当地市场外,外资还将享受物业升值带来的资产回报。如茂业国际收购成商集团后,获得了大量原来成商集团闲置的物业资产等。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对此表示,“外资并购的野心正是在于此,一方面通过并购快速扩张节省时间成本,对国内零售业形成规模紧逼优势;另一方面,通过零售渠道控制权,以及物流优势,让国内供应商逐步丧失话语权。这种现状发展下去是非常可怕的。”

  他指出,国家应该尽快制定零售业并购相关法规,加强国内流通渠道控制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税收等限制企业跨区域扩张、发展的问题;另外,创造内、外资零售企业公平发展的环境,取消对外资零售企业超国民待遇。

     纵 深

    “垄断”的开始?

  其实,早在2006年盛行“外资威胁论”开始。一场关于外资并购威胁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争论,伴随着“10号文”与“反垄断法”的酝酿而鹊起。

  “10号文”即2006年9月8日经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外管局六个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其在两个方面对外资并购作出规定:一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更苛刻,例如增加了关联并购的概念和反垄断审查方面的要求;二是对外资并购完成的方式,特别是对以股权为收购对价、通过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跨境换股等技术手段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据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介绍,反垄断调查主要是从并购后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以及区域集中度是否构成垄断,是否造成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等角度进行的。“对并购金额达到一定数字的大型收购案,商务部都会做相关反垄断调查,比如以前沃尔玛并购好又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等。”

   在商务部相关文件中,记者还了解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包括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者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尚明表示,“按《反垄断法》规定,判定垄断有几个标准,一是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是否达到1/2,或者是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假如细化些,就是在部分区域市场或者部分细分市场达到垄断。比如一个品牌在某地区基本占据七八成份额,接着再与其他强势品牌合并,则可能构成垄断。”

  但也有业界人士认为,假如借鉴欧美国家反垄断,针对特殊地区和具体业态来定性,或许有另外的结论。专家认为,外资强势扩张瓜分本土零售业蛋糕,使得目前大型跨国零售企业已在我国零售市场中处于显著的优势地位,并且还在大举跑马圈地,这不但在一定范围内让小型零售店、便利店和夫妻店遭遇强敌,影响和调整了一定范围内的商品供销局面,还对供货商,尤其是中小供货商的选择权造成影响。

  麦肯锡就曾预言,外资超市将会在5年内控制中国80%的零超市场。业内人士担忧,长此下去不但供货商的利益受到侵蚀,而且当外资零售巨头对中国市场实现绝对控制后,还会进一步增强其商品定价的话语权。 

http://www.cb-h.com/news/shw/2010/823/1082378K6D4741EJK31725.html

 

个人简介
王先庆,教授,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开商网》总编辑,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被聘为安徽省商务厅等20多个政府部门和企业顾问。出版各类著作30余部,专著10余部,发表各类论文300余篇,曾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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