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发文难以禁止公款追星

刘纯银 原创 | 2010-09-27 19:29 | 收藏 | 投票

靠发文难以禁止公款追星

刘纯银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举办节庆活动或其他活动中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时,要严格依法按程序举办;杜绝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各地不得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更不得摊票、派票、通过营业性演出牟利或利用公款追星。(925《成都晚报》)

领导追星、政府买单,早已成为众矢之的。为此,早在200591日,修订实施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公款追星的个人和单位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0074月,国务院纠风办再度要求,政府节庆活动不得邀请演艺明星,不得拉赞助、搞摊派。2008年,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节庆活动,减少节庆大型演出活动的数量和规模……

然而,近几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借着“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口号,打着“招商引资”的大旗公款追星不止。比如2007520日,安徽和县举行第三届蔬菜博览会。开幕式后,举行了有4万人观看的大型文艺演出,不仅请来数位明星“大腕”捧场助阵,还采取行政推动方式发售“入场券”至县直单位、镇村和企业。会前,组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了一份会场纪律通知,要求各镇、县直单位观众要始终保持“旺盛热情”,每个节目演员上下场时要热烈欢迎、鼓掌。无独有偶,国家级贫困县——山西省定襄县为了凝聚人气、招商引资,近3年来先后4次邀请明星前往助阵,结果项目没引来几个,钱却花了1000多万元。与此同时,该县大量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因财政困难而搁浅。正如网友评论所说:公款追星不仅扰乱了演出市场秩序,而且随意突破预算,滥用纳税人的税钱,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政府形象,是一种典型的腐败。

殊不知,经济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明星并不等同于文化,经济发展也与有否明星捧场无关。也就是说,一个地方的发展,靠的是政策、文化及软硬环境的不断完善。如果不在优化投资环境、培育产业根基上下功夫,企图靠举办“追星”活动一夜成名,一时热闹背后难免事与愿违。

尽管“公款追星”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主要是,一方面我国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另一方面是监管处罚不到位,以致出台的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公款追星问题,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就必须从公益角度出发,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益性演出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消费需求。同时,对于公款追星行为,必须从强化官员问责制入手,让其付出代价。当前正因为“严禁轻罚”甚至“禁而不罚”,才助长了一些人“公款追星”的胆气,才导致了“追星县长”的“诞生”。倘若长期对这种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让热衷“公款追星”的人安然无恙,甚至还可能从中捞到好处,那么出台的规定再多也是废纸一张。更为担心的是长此以往,损害的将不仅是国家法规的威严,还有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利益。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10/09-25/2551798.shtml

个人简介
安徽省岳西县人,有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两个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在《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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