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冲关

叶檀 原创自 新浪博客 | 2010-09-28 16:29 | 收藏 | 投票

房产税冲关

 

2010-09-27 南方都市报深圳新闻

 

    据媒体报道,房产税试点最快年底公布,明年正式实转。9月17日-18日召开在中国土地税费金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对于房产税进行了各项技术探讨。

 

    千呼万唤的房产税快要出台了?也许。笔者无法判断何时出台,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会出台,否则中国的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收入、房地产泡沫与实体经济空心化,一连串的问题全都无法解决。

 

    房地产市场就是有这么重要,连着政府与个人的钱袋子、连着央行的金库、连着中国未来数十年的发展机遇。如果房地产调控失败,中国此轮经济转型不可能成功,所谓的未来三十年发展机遇就是一句空话。

 

    房产税冲关,首先冲的是利益关。

 

    随着房产税的推出,经济人会分成两大类:拥有房产尤其是拥有高端物业的基本上反对房产税;在城市边缘辛苦挣扎的蚁族、无房少房一族基本会成为房产税的拥趸。考虑到房地产总市值超过GDP,房产税成熟后一年上千亿的税收,在如此巨大利益笼罩下,从短期来看,房产税的推出可能会让社会更分裂、矛盾更多,使原本分裂的利益群体各自亮明自己的态度,进入对立状态。但是,没有房产税等税收政策的调整,社会永远无法度过阵痛期走向真正的和谐,只会在醉生梦死与大声谩骂中寻求虚幻的快感。

 

    房产税冲关,冲的是制度关与改革关。

 

    房产税应该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甚至中国宏观经济的里程碑事件,通过建立房产税机制,做到地方财政透明、与土地财政划清界限,同时,改变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丰瘠不均的情况。从财政分配而言,中央政府的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归地方政府、民众的归民众、投资者的归投资者。

 

    我国正在进行的税费改革是建立正确激励至关重要的一步。笔者一再强调,房产税绝不是在原有的多如牛毛的房地产税费之外增加一个新税种,那相当于在牛身上多拔一根毛,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毫无益处。

 

    在明朝初年张居正变法时,清查田亩、采用一条鞭法,厘清税费,翻译成现代语言,已经开始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如果预备推出的房产税对于既有的制度没有任何触动,而是以低税率试探市场的承受底线,那么,就是税费重负的大发作,无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我们需要的只是张居正式的改革家,而不是建立在现代公民社会之上、深谙税收法治与市场经济的改革家。想想燃油税,何尝对于买路钱体制有多少触动?

 

    相反,如果借助房产税推进地方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厘清政府各层级之间财政职权利的边界、以及合法税收与非法费用的界线,建立房产税之人功莫大焉。

 

    房产税还需要冲过技术关。

 

    国土部资产处处长雷爱先表示,房地产税的要义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实现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税制流通环节极重、保有环节极轻的现状。

 

    房产税如何征、怎么征,在细节上都需要稳妥,否则将引发不可预料的争议,激发不可预期的激烈纠纷。

 

    总体而言,应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以市场价格体系为基础,加上风险权数进行评估,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增加权力人物上下其手的余地。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对于高中低端房产的不同分类,以市场交易均价作为评估同类房产的主要基础,按照开发时间、所处区块等乘以不同的权重系数,以最公平的市场为税率定价,同时公开财政,以此制订税率,以制约制订税率者提税的冲动,体现法治税收的要义。

 

    北京最早提出采用成本法建立CAMA系统(批量评估),南京提出基准价格加上修正系数的修正方法,实际上是市场法,重庆也开发比较好的CAMA。杭州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局长表示已经到入户调查阶段,深圳以地块、楼市、房子与人的信息建立综合数据库。

 

    很遗憾,在现在所有的技术考量中,缺乏与公众的勾通环节、没有建立基础税率的说明、没有地方财政的特点,缺乏公众性的公众政策是对法治税收与公民社会的亵渎,只有尽快补上相关研究,才能将社会成本降到最低。

个人简介
财经评论员,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从历史上的政治与经济转到当下,是希望看得更透彻。
每日关注 更多
叶檀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