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量刑参考

李恒欣 原创 | 2010-09-29 07:07 | 收藏 | 投票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敲诈勒索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敲诈勒索3 000元以上不足4 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数额 4 000元以上不足6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6 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敲诈勒索数额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个人简介
李恒欣 律师 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李恒欣律师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国家现行重要法律法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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