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无以承受之重

郑磊 原创 | 2011-01-06 22:0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郑磊

 

     近年来,由于经济遭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加上中国经济结构本身的问题,以及存在较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使得国富民穷这一现象凸显出来,甚至在社会上出现了“中国万税(万岁)”的说法。虽然是牢骚,但是反映的是事实。我们可以看到一组数据:2003年,我国财政收入首度突破2万亿元,2004年突破2.5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接近4万亿元。1994 年~2003 年,税收年均增长16.3%,高于同期经济增长5.6 个百分点。2003 年~2007 年中国税收增长率分别是20.4%25.7%20.0%21.9%31.4 %,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2008年、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仍高于同年GDP的增长速度。一方面是主要依赖税收的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一方面是财政支出的无限扩大,仅2010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支出已完成支出60993亿元,距离全年财政支出任务84530亿元,还有23000多亿元,如果加上年底超收收入追加预算,后两个月,全国财政要完成支出3万多亿。

      与国富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企业的税收支出和个人的收入。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收由2001 年的1578.54 亿元,增加到2006 年的5168.73 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由2001 年的10.6% ,上升到2006年的14.0% 。城镇和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从2000年至今的十年间,增长幅度不到10%。这说明一个问题,私营经济和个人为国家贡献了巨额的收入,从而造成了私营企业缺乏发展所需的后备资金,而个人没有分享到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财富效应。

高税费之后有其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政府每年支付的行政支出是个天文级的数字,分摊在个人头上,大约10名职工养活一名公务员。政府开支中44%用于养活公务员,类似数字在日本是2.5%,美国则是15%。这无疑需要庞大的收入渠道来支撑。在“土地财政”之前,财政收入的主体是税收收入。如2006年,税收收入占到了全部财政收入的95.7%。而最为人诟病的土地财政近年来已经成为为政府财政输血的“大动脉”。根据财政部数据,2009年中国一般预算财总收入为68476.88亿元,今年的财政收入增速将为16.8%,财政收入大增主要来源于:去年以来4万亿投资的成果、对限售股增收个人所得税、卖地收入。其中,“卖地”毫无疑问是最大的来源之一。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其中杭州和上海成为土地出让金超过千亿的两个城市,北京排名第三。个别地方的土地出让金甚至占到了政府财收入的60%

高税费还与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政府仍然一直充当着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中国经济呈现出以投资和出口两轮驱动的结构,政府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投资占了很大比例。房地产投资热从根本上是与政府需要其提供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相关的。如今提出的经济结构转型,就必须面临着抑制房地产业过度发展,降低房价的基本出发点就是降低土地销售价格,而二次收入分配还需要进行结构性减税,如果上述两方面同时进行,就必须开源节流,一方面找到新的收入来源,一方面需要精简开支,否则财政收入面临着收不抵止的局面。税费之乱和财税改革之难,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

目前,中国经济中出现的结构性难题,其实是和财税制度纠结在一起的。我们必须从上到下,从系统到局部理顺关系。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低端加工的制造业在全球经济衰退的环境中,已经无法继续维持,而消费所依赖的内需型经济还没建立起来。此时,为了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长,仍须求助于投资。而由于多数企业一直忽视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很难顺利转型到高附加值的产业领域中去。因此,在以前主要依靠加工出口的沿海地区出现了产业空心化倾向,此时,民营投资留下的空缺仍需要政府去填补。这种基本局面在短期内是无法避免的。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主要依靠消费、投资(特别是私营投资)和出口来推动,而在消费和私营投资能够担当起重任之前,政府支出和出口仍无法退出。这就是转型所面临的两难困境。

更令人纠结的是,如要扶持消费和私营投资,就必须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而这部分减负却正好是财政收入所依靠的重要来源。特别是企业税费这一块必须动大手术。有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仅增值税一项就占营业额的10%,还有其他附加税、水利基金、职工水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还要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还有残疾人保障金等,合计起来要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30%-40%。《福布斯》发表的2005年度“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以160位居全球第二。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目前的税收制度下,根本没法做大做强,也无余力进行投资。

 

以上数据还只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的平均数,对于经济活力最强、拉动就业最有力的私营企业来说,从其税收的绝对数看,由1994 年的17.52 亿元,増至1998 年超过100 亿元,达到163.84 亿元,2003 年达到1388.26 亿元,2005年达到2715.96 亿元,2006 年已经达到3505.22 亿元,2006 年是1994 年的200.07 倍。从私营企业税收增长量看,1995 年为18.04 亿元,2000 年为159.46 亿元,2006 年提高到789.26 亿元。2006 年是1995 年的43.8 倍。而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除2006 年低于30% 外,大部分年份均高于40% 以上,最高的1995 年达到103.0% 。私营企业不仅难以从银行贷款,在直接融资方面也无法与国有企业竞争,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积累。如果私营企业将销售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上缴,其发展后劲会变得更为弱小,因此,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还不完善之前,为企业减轻税费是增强其实力的主要途径。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增值税转型、提高出口退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据测算,2009年的减税总规模约5000多亿元。但是,真正让私营企业得益的部分并不多。

实际上,中国的税制结构存在弊端,对于私营企业和垄断性的国有企业采取同样的纳税标准,对于垄断行业缺少更有效的税收调控。民营企业多处于非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和经济贡献度是不同的,客观上造成了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压制了民营经济的活力。对于垄断这是经济转型期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问题。即便为民营经济减轻税负,仍然不足以依赖它们成为经济的主力军,但减税无疑是最基本的必要举措。对于提升消费、促进内需而言,对居民的减税也势在必行。实际征税对象为中低收入阶层,而对高收入人群并没有出台奢侈品消费、遗产等方面的税种。实际上,一般居民的收入消费弹性较大,大部分支出用于生活品,而富裕阶层的人士随着财富增加,用于生活品方面的支出减少,而倾向于大量消费奢侈品。据中国社科院等单位发布的《商业蓝皮书: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09-2010)》,截至去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已增至94亿美元,全球占有率为27.5%,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仅次于列首位的日本。预计未来5年,中国奢侈品市场将占据全球奢侈品消费额首位。中国如能对奢侈品消费征税,并适当减轻一般居民的所得税,其综合结果必然是扩大税收,并能起到缩短贫富差距的作用。

改革财税体制,不仅仅是经济转型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改变发展模式的重大课题。难点在于,改革的过程中,既不能够遽然降低财政收入,又不能不对企业和个人减税让利。一旦经济转型成功,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就可以顺利退出。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税费都必然会逐步减少,而积极的财政政策仍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解决的途径应该是将缴纳的重点放在垄断性行业和国有企业,对私营经济采取结构性减税,厘清各种重复收取的税种,杜绝各种税外杂费和计划外费用。对于个人,应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对于炫富性消费征税,考虑征收遗产税。应尽快开展房产税试点,探索以税填补土地出让金的空缺。

 

prophd@126.com

个人简介
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SFI客座教授,行为经济学者,创新发展,金融投资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荷兰maastricht管理学院mba,兰州大学数学学士 email:prop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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