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制约谁?&人力资源法律风险

张居秀 原创 | 2011-10-10 00:54 | 收藏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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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属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之一。

    欲知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制约谁,先来看看一裁终局的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下列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用人单位对此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好郁闷,这篇文章的字数已经显示有359字了,为什么还说不达300字不给发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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