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土地制度的超越

何党生 原创 | 2011-11-03 18:06 | 收藏 | 投票

  中国共产党土地制度的超越

  李君如

  
  在我们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时候,讨论这场革命在土地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是很有意义的。在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不仅要讨论中国共产党是怎样在孙中山先生提供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前进的,而且要认识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振兴中华

  有人说,辛亥革命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没有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确实如此,当年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封建土地制度是这个社会赖以存在的重要经济基础。不解决土地问题,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

  但是,如果进一步追问一下:辛亥革命为什么没有触动这个问题?这不是因为孙中山先生不知道土地问题对于中国人民和中国革命的意义,而是因为孙中山先生所代表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革命的不彻底性。应该讲,土地问题并不是当时的盲区,孙中山先生已经密切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孙中山先生在创建同盟会时就已经提出“平均地权”的口号,后来形成的“三民主义”纲领中,“民生主义”里面就包括了“平均地权”的革命要求。但是,这样的土地纲领是一个不彻底的纲领,一直到1923年起草的国民党党纲中,对于“平均地权”的解释还是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而只是规定“由国家规定土地法、使用土地法及地价税法,以谋地权之平均”。 再加上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孙中山先生还要依靠这些人来搞革命,怎么可能去触动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制度呢?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认真地总结了辛亥革命的经验和教训。辛亥革命的主要经验是,解决中国的问题要靠革命,而不是靠改良。教训即是,领导革命的党要有科学理论的指导,要制定既有革命彻底性又有革命灵活性的纲领和政策策略,同时党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坚强的领导能力,这样才能更有力地动员群众参加革命。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主要依靠华侨、商人、军阀等,而中国共产党则是最广泛地发动劳苦大众。吸取了这些经验,总结了这些教训,并将二者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就超越了孙中山先生。

  在土地问题上,中国共产党的超越表现在:根据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把农民特别是贫苦农民作为革命的主力军;制定了把土地分给农民的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没有停留在“耕者有其田”的民主主义纲领这一步,而是在实现了这一纲领后根据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农民的自愿,通过互助、合作等形式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也是一种超越,而且是更大的超越。

  说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一个新的超越、新的飞跃。一是在坚持耕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依法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基本权益。需要强调的是,这一些改革措施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制,只是在利用方式上有所不同,都是为了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更好地利用起来。

  今天,在我们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时候,讨论这场革命在土地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是很有意义的。在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不仅要讨论中国共产党是怎样在孙中山先生提供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前进的,而且要认识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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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大地,西高东低,大河东流,趋势也!何老师着, 日食无米之炊(读书),夜读无字之书(思想)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头脑里奔跑思想千军万马,述而不作,劳心活到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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