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监管时代来临
------从野蛮生长到强制备案
备案的没有募集,大量已经募集并成功投资的却没有备案。。。PE强制备案之外也要高度重视目前猖獗的各种非法金融传销式私募。我更关心:中国PE的发展如何对目前艰难中的实业经济有更大的推动和催化,以及如何更加充分地整合深、沪、港三大资本市场资源,提升中国资本市场正题以及中国实业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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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火热之后,一向野蛮生长的中国式PE的生态环境正在改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日前正式付印,加上近期下发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监管范围扩大至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创业投资(V C),讨论甚久的PE监管正式冲出乱局,PE监管时代正悄然来临。“此次《通知》的出台是首个规定对股权投资企业作出规范,”清科研究中心林婉婷分析,主要突破包括四点:首先,备案制度化。《通知》规定,规模达到5亿元的V C /PE须在首期资金到位后,在规定期限内到发改委备案;募集方式上,短信、讲座、研讨会等变相公募的方式一律不被允许,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承诺固定回报、投资领域仅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等;同时,在备案流程上比以前简化;另一个重大突破是,将外资V C /PE备案涵盖在内,指出“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数据显示,在国家发改委备案股权投资机构已达22家,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备案数也达30家以上。而此次《通知》主要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湖北等六省市先行先试。“先备案,监管起来就会更加方便。”昨日上午,深圳某创投公司副总如是说。在其看来,国内创投进入井喷式发展时段,但水平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现象也十分明显。2010年,中国创业投资市场募、投、退全部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投资价格居高不下、热钱疯狂涌入创投等现象也十分明显,行业规范势在必行.南都记者 王亚宁
规模5亿以上强制备案
《通知》规定,凡在试点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要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以及以股权投资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企业,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均需申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接受管理。已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或是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虽然由两个及以上投资者出资设立但投资者均系某一个机构的全资子机构,则不在备案之列。 该人士透露,通知明文指出股权投资基金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美国世强律所律师曹晖告诉记者,设立一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募集可分多期进行。"资金募集完成时,投资者会做一个认缴承诺,并不是立刻钱给你。" 前述PE业内人士表示,巨额资金躺在银行账户里,机会成本太大。虽然《通知》明确指出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存放于托管银行中的闲置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但由于风险低所以收益总体偏低。一位国内PE合伙人表示,PE不希望大量资金放在托管银行,"大量闲置资金也会造成PE年度投资回报率偏低。"
封堵空头基金备案 新规出台重启了PE的备案之路。接近发改委人士透露,《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在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交基金的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并且需要验资机构出具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此举试图封住"空头基金"备案的现状。
发改委网站资料显示,2008年6月、2009年4月、2009年11月三批共计22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发改委备案。此后,除了已备案在册的弘毅、鼎晖两家PE管理机构进行了新设基金的备案,再无新的PE管理机构在发改委备案。事实上,在发改委备案成功的22家PE管理公司中,有16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募集基金。发改委人士表示,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作为政府机构的发改委被动成为备案机构募集资金的"信用担保"或"信用增级"机构。在发改委备案也成为PE获得社保出资的前提条件。每年百亿的新增资金可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社保基金成为PE市场炙手可热的"财神爷"。一方面,社保基金是巨额资金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获得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无异于给自身贴上了优质PE的标签。与此同时,新规再次激起市场对于发改委、证监会等部门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想象"。众所周知,证监会一直试图将私募股权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据报道,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该修订草案将监管范围拓宽至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并且,修订草案中第二条出现"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资金"字样的表述,另外将原规定中"其他证券投资品种"改为"投资品种",去掉"证券"两字。 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日前的一次会议上,证监会对发改委出台的股权投资企业监管方案提出了异议,认为私募股权领域应属证监会监管范围。而从行业角度出发,发改委也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很是关心。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主要监管公开市场上的证券交易,而PE作为私募属于私下的民间募集,"证监会来管私募股权基金,其实难说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