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李恒欣 原创 | 2011-03-10 00:33 | 收藏 | 投票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票买卖合同或侵权关系成立的证据
    1、合同(如开户协议、股票买卖委托书等);
    2、股东卡;
    3、电脑打印的交易清单(包括股票交易清单、资金变化清单等);
    4、保证金存入单及提取单;
    5、银行存折或现金存入单(用于股票保证金的);
    6、发生侵权事实的证据(如平仓、划款、盗卖等);
    7、其他证据(如融资协议、投资理财协议、合作协议等)。
    (三)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法律依据或当事人协议约定的依据;
    2、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要求赔偿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与结果,返还股票的种类及分红派息、增配股情况等。

个人简介
李恒欣 律师 男,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李恒欣律师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国家现行重要法律法规,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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