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际关系中的合作机制

何党生 原创 | 2011-03-20 19:41 | 收藏 | 投票

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定义与意义
  
  1 什么是“合作机制”
  笔者认为“机制”的定义应该是“泛指一个系统内,各元素之间遵循一定内在规律的相互作用过程和方式。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机制是指某个系统的组织或组成部分,在其相互关系和行为过程中所遵循的符合其内在规律的制度化了的方式方法”。所谓“合作机制”,其定义就是,“在双方或多方的合作系统中,合作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行为过程所必须遵循的制度化的方式和方法,其中也包括为保证这些方式方法发挥作用的必需的机构设置”。“合作机制”一词一般大多用于国与国之间或地区与地区之间所开展的不同领域的合作,很少用于企业之间和自然人之间的合作。
  一个健全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是指从合作的原则到合作的机构,从合作的领域到合作的项目,从合作项目的调研到其最终的决策,从合作措施的推出到这些措施的落实,整个过程都制订或形成了固定的系统化和制度化的方式和方法,都有相应的机构去决策、协调、督促和执行。只有这样,地区之间的合作才能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现在国内许多地区与地区之间开展的区域经济合作,都大谈合作机制,但是按照合作机制的基本要义来看,几乎绝大多数都没有形成真正的合作机制,或者只是在形成合作机制的初期阶段。因为这些所谓的合作机制,基本上都只是限于合作地区之间领导的定期互访,论坛会议的定期召开以及博览会、招商会或洽谈会的定期举行等等。这些虽然也是合作机制所包括的内容,但并不能够代表已经形成了合作机制,或者说这只是处于形成合作机制的初期阶段。
  按这样一种标准来看,即使我们现在经常提到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事实上也还都没有形成健全的合作机制。真正形成健全合作机制的是东盟国家之间及其与中日韩三国所开展的10+3区域经济合作。而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也还处于建立、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此外,在次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也是做得比较成功的典范。
  
  2 合作机制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合作机制对国家与地区之间合作之所以具有根本性的作用,是因为在国家之间和地区之间,往往本身并没有法理性和制度性的约束关系,所以如果合作双边或多边不建立起对彼此都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制度化的方式方法,合作就会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很容易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每一项合作,往往都不是一个或几个投资项目的合作,也不是一个或几个企业间的合作,它们或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或是某个或某些领域、产业的合作,因此几乎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会涉及到相互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很多领域和很多部门,而且每个合作项目可能都需要从调查人手,然后拿出方案,进行磋商、讨论、协调,还要进行决策,形成合作的共识和执行的方案,最后再由合作各方的有关机构去执行和落实。因此如果没有系统化的方式方法,没有多领域多部门的共同努力,没有从研究、磋商、协调、决策、执行和监督落实等各个层级的流程化作业和协同配合,就很难把合作项目推向前进。
  再一方面,国家之间与地区之间的合作,如果相互之间不建立相应常设的专职机构(例如合作机构秘书处),去负责有关合作的日常事项以及有关合作的各种信息的沟通,各种会议的筹备,有关合作项目开展研究的部署和落实,有关合作方案的准备以及已议定合作项目的督促落实等等,那么合作也很难进入实质性的深入阶段。
 

个人简介
中华大地,西高东低,大河东流,趋势也!何老师着, 日食无米之炊(读书),夜读无字之书(思想)也!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头脑里奔跑思想千军万马,述而不作,劳心活到2050年。
每日关注 更多
何党生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