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近的食品安全问题浅析政府规制的原因

梁树广 原创 | 2011-04-24 06:4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最近,我国出现了各种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如瘦肉精、面粉添加剂、问题豆芽等问题,而出现这些问题到底有谁负责,一般认为肯定是企业或者生产者。因为大家认为这是由于这些生产者没有良心或者道德败坏。从经济学上看,他们也是在追求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这是无可厚非的,只是使用的手段比较卑劣而已,但是他们的目标已达到。在经济学上讨论道德问题或者是从道德方面去分析问题,对于解决问题并没有多大的帮助。我们知道,经济学要求最大化,一般都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求,如果没有约束条件是不能求的最优问题。所以,我们要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给这些经营者添加约束条件,使其在这种约束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即符合消费者的利益也符合生产者的利益。而这个约束条件是需要我们政府去做的,因为市场已经可以说在这方面无能为力了。这些约束条件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监督以及各种惩罚措施,使生产者在这种约束条件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样他们再实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使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为了添加这些约束条件和弥补市场在某些方面的失灵,这就需要政府规制。
经济学一直以来,就在讨论一个问题,到底是政府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还是市场占主导地位,经过几百年的讨论,估计是市场调控经济战胜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观点。同时,现实的实例也证明了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自由经济占主导地位,国家才能走上富强的道路,其中苏联就是一个例证。实际在现实中,还真没有哪一个国家是完全的、自由的市场经济,基本是一种混合经济体制,即所有社会既带有市场成分也带有计划成分。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认为,市场经济是完善的,政府只是一个守夜人,政府只要给市场提供一个公平和竞争的市场环境就可以了,主要起监督市场和保护人民财产的作用。后来,经过了很多人的发展,这个天赋自由体系越来越完善,尤其是到奥地利学派。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出现,使人们开始重新认识这个自由市场经济。经济学家开始讨论,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在有些地方是失灵,如外部性、不完全信息和垄断等,而这种市场失灵造成了整个社会福利的损失。于是,出现了凯恩斯的《通论》的著作,这是一个主张政府干预的理论的著作,经济学开始走上了政府干预了市场之路,并对美国从经济危机中复苏起到了很大作用。可是,很不幸的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了滞涨,而根据凯恩斯的理论这是不可能出现的,于是,经济学家门又开始恢复了市场经济的道路上,其主要代表是弗里德曼,而在政府规制方面,也进行了放松性规制,其中最成功的当属英国。
政府规制就是政府干预市场企业、消费者的行为,使资源配置效率最优,达到提高整个社会福利的目标。对于政府规制的原因的解释有很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垄断。垄断自产生以来就遭受非议,有的认为垄断有利于创新,有的认为垄断降低了消费者福利和造成了垄断企业的效率低下,迄今为止,大家已经对垄断有了共同的认识,即要限制垄断。而这个工作,市场是做不了的,因为本身的垄断有的市场经济自己造成的,市场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只能靠政府解决,于是政府就出台各种法律限制垄断,其中比较有名的是美国的《谢尔曼法》。其实,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也是反垄断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不过这也需要政府的参与,如我国的电信行业、电力产业的改革,基本就是走的这条道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逼迫垄断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这样消费者就能得到更多的福利。
二是信息的不对称。这个主要应用于食品的安全、健康方面,如最近我国出现的瘦肉精、面粉添加剂、奶粉、毒豆芽的问题,基本都是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该商品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了生产者的道德风险,也就出现了上面的那些问题。如果消费者知道生产者的生产产品的信息,经过市场竞争机制,估计那些有问题的产品都卖不出去,自然就淘汰掉这些企业。可是,现实中,这些信息是不对称的。这时就需要政府加强对这些商品的监督和质量检验,出台法律标准,规定好其产品标准,以及要求生产者披露生产商品过程的信息,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实际上,你可能认为,让生产者公布不就可以了。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让生产者公布信息,其交易成本较大,只有政府作为一个公证人去做,才是最合理。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的规制的原因。
三是外部性。这个主要应用于环境规制方面。我们都知道污染性的生产企业不会主动减少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有很大的负外部性,其使企业获利,而由整个社会负担环境污染的成本。根据科斯定理,可以解决外部性,可是科斯定理所要求的产权界定清楚、交易成本为零和信息是完全的条件在现实中,很难满足,所以,也只能交给作为整个社会的代理人的政府去监督和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这也成为了政府在环境方面规制的原因。
还有其他政府规制的原因,如竞争破坏性作用等,但是主要是这三个原因。不过政府规制有时并不能提高社会福利,因为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的委托人,其经营的目标有时与代理人(人民)的目标不一致,同时,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多层的委托代理关系,容易出现很多问题,如寻租或者被某些利益集团所所利用成为其代言人。所以,政府规制成功的一个条件就是政府自身是完善的,如果政府本身存在问题,有时还不如没有政府规制,任由市场竞争自由发展的好。
 
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梁树广,山东聊城人,(1982- ),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产业组织理论
通讯地址:沈阳市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商学院
电子邮箱:40250784@qq.com
 
个人简介
梁树广,男,(1982-),山东聊城人,产业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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