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修正案的定论?

张海勤 原创 | 2011-04-26 12:03 | 收藏 | 投票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面对社会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征税成了宣示贫富差距的焦点、纳税成了反对贫富差距的火药桶。个税修正案每次都成为风口浪尖的尤物,其本质是社会贫富差距造成了人们的不满;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对付出的抵制。

  解决纳税的起征点标准,主要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如何解决,人们对社会的不公平如何对待?起征点的多少,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做到有理有据、如何能够让纳税人感到合理?个人认为:既要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又要做到社会主义的公平。

  具体的办法可以是分成几个层面来纳税,根据社会不同的收入阶层,采取不同的税率办法。就像房地产税收一样,购买豪宅的应该采用税率较高;住一般商品房次之;租房子的更次之;还有不纳个税的,以此类推。做到既有量的不同,也有义务和责任的体现。

  税收的意义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的使用和分配是社会问题,整个社会是不是和谐的?能不能做到和谐?关键就看政府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的公务员是不是能做到公平合理的使用自己的权力。

  个税的征收实质上是社会能否做到公平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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