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弃儿”:宝贝回家

刘值 转载自 搜狐 | 2011-05-17 18:08 | 收藏 | 投票

  婴幼儿被“没收”的家长们,走上了漫漫寻亲路。多年后他们发现,自己的骨肉已由福利院变成“弃婴”,而被外国家庭收养。如今,多位家长已确认了孩子在国外生活的信息

  在“抢婴潮”中,合兴村五组农民魏太喜的养子,是被计生部门强行带走的小孩之一。

  魏海龙回家

  在“抢婴潮”中,合兴村五组农民魏太喜的养子,是被计生部门强行带走的小孩之一。

  2005年10月16日上午,高平镇五六名计生干部闯入魏太喜家,将时年五岁的魏海龙带走。计生干部留下话,“交钱(社会抚养费)赎人”魏家要缴纳6500元,才能领回孩子。

  魏海龙是魏太喜收养的弃婴。2000年,魏太喜与妻子龙蕊(当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贵州天柱县凤城镇打工时,捡到了一名出生约十余天的男 婴。据魏太喜称,因夫妻俩没有生育能力,便将男婴抱养,取名魏海龙。当年春节,回家过年的魏太喜向一名村干部交了100元钱,希望办理收养申请和登记事 宜。

  六年后,当魏海龙已届入小学念书的年龄时,计生办干部李子健、陈孝宇等六人,突然登门,将其从家中带走。

  根据中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针对民间大量存在的私自收养情况,2008年,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 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提出了“区分不同情况,妥善解决”,包括补办手续等手法。其中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私自收养,由当事人常住户口 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并没有规定可以从收养人手中强制带走被收养人。

  魏太喜家穷极,拿不出钱,他绕了几个弯之后,找到了时任邵阳市人大代表袁忠福。

  袁忠福是高平镇江魏村种粮专业户,曾培育了杂交水稻新品“五彩稻”,当选为邵阳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接到魏家的求助后,袁忠福找到了时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刘述德。刘对袁的答复是,小孩已送福利院,要交1万元社会抚养费方可领回。

  对此,袁忠福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分别向隆回县人大、县政府等部门反映此事。

  针对袁忠福的诉求,高平镇计生办于2005年11月2日向相关上级部门领导专函汇报称:魏太喜未年满30周岁(魏1975年12月生),不符合 《收养法》第四款关于收养人须年满30岁的规定;此外,收养人未遵守关于“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规定;而魏海龙是否为弃婴,也无相关 证明。

  高平镇计生办还在前述汇报材料称,因收养关系不成立,魏太喜“主动提出家庭困难,无法抚养小孩,请求镇计生办将小孩送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经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核实,计生办出具的魏太喜的“申请书”,如前述提到的杨理兵申请书一样,同系伪造。

  在魏家向计生办讨要魏海龙期间,高平镇计生办却向相关上级部门汇报称,魏太喜听闻公安机关将调查其非法领养一事畏罪潜逃。而事实上,魏太喜及其家人,为了从计生部门手中要回养子而一直抗争。

  得知魏海龙被计生办带走的消息后,其就读的雪界小学曾专门致函高平镇计生办,希望计生办领导“以孩子学业为重,让他赶快重返校园”。对此,计生办不予理会。

  魏海龙是“弃婴”,还是如计生办称系魏太喜“买回”?为了查明真相,袁忠福奔赴贵州等地调查了解情况。据魏太喜当年打工的店主陆跃珍证 实,2000年6月的一天晚上,陆跃珍的商店门口传来婴儿的啼哭声。陆等人出门查看,发现裙包里放着一个出生未满一月的男婴。“可能是想送给我养的。”陆 跃珍说,“但我不想要。我想到魏太喜爱人无生育能力,我劝他俩捡着带养成人,这也是积德。”

  确证了魏海龙的弃婴身份后,在袁忠福的督促下,2005年11月底,高平镇计生办和派出所将魏海龙从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接回。被带走29天之后,魏海龙终于回到家中。

  寻亲之路

  魏海龙回家的消息,激起了更多家长的寻亲热情。

  女儿被抱走后,曾又东不止一次到高坪镇计生办讨要说法,但总是无功而返。“他们说我女儿是捡来的。之后不管怎么说就是不理我了。我去县公安局报了几次警,警察每次都说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后来就不管了。”曾又东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

  2006年3月25日,为了防止最小的儿子又被抱走,曾又东主动去计生办缴纳了14400元社会抚养费,为儿子办理了落户手续。

  袁庆龄被抱走后,袁朝容曾从广州赶回老家讨要说法。“他们说我这是非法领养,还把我打了一顿。”袁朝容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这女儿是我救起的,当时不救她就死了。如果她还在人间,希望她能好好活着。”

  袁朝容的哥哥袁朝福则誓为兄弟讨个公道。袁庆龄被计生办人员抱走四个月后,有一天,原高平镇党委书记田昌金对袁称,袁朝容符合收养条件,但收养 需要申请。袁朝福转述了当天田昌金对他的话,“他说,我给你们联系,出点钱另找一个孩子来养吧。原来那个女孩不行了,已经不见了。”

  为此,袁朝福找到了主管计生工作的时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刘述德。刘并没有给袁朝福答复。讨要孩子的代价是,袁朝福被拘留了五天。依据隆回县公安局认定,袁朝福打了刘述德,因此将其行政拘留。

  但袁朝福说,“那是陷害!我们吵了起来,他就叫派出所警察抓我。”为了力证自己被诬陷,2006年3月,袁朝福曾向隆回县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袁红被计生办抱走后,袁名友曾据理力争,但计生干部们不予理会。能证实袁名友夫妇合法收养袁红的材料,包括当时捡拾时现场目击者的证明、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袁红已合法进行户口登记等材料。

  “这些他们都不认,就是叫我交钱。”袁名友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由于经济条件有限,袁名友夫妇追寻女儿的脚步,止步于镇计生办。让袁名友更加愤怒的是,袁红不知所踪九年后,2010年11月,袁家上缴的农村合作医疗费中,仍要缴纳女儿的份额。

  “弃婴”的命运

  “高坪镇民政办现送来女弃婴一名。请接收。”2002年至2005年,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每年都会收到高平镇民政办、计生办的接收弃婴申请书。

  对于这些送来的“弃婴”,福利院照单将其收下。“他们也是政府部门,我们不能怀疑吧。”邵阳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蒋德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解释说。依照惯例,这些婴幼儿入院的时间成为了他们的生日,姓氏则都统一改成了“邵”邵阳的邵。

  依照《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利院的婴儿、儿童可进入本国及涉外将婴儿涉外送养渠道。2003 年,《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社会福利机构送养弃婴、儿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当地省级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 儿童生父母的公告。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财新《新世纪》记者查阅了部分2002年至2005年的《湖南日报》,确有湖南省民政厅发布的单独或包括来自邵阳社会福利院的《寻亲公告》。然而,对于生活在大山深处,或者常年在外乡打工的高坪镇乡民而言,这些公告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

  这意味着,公告60天后,早已取名“杨玲”、“周娟”、“袁庆龄”、“袁红”、“李艳”等婴幼儿,统一变成“邵”姓。由此,当地民政部门和福利院,“将确定其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多年来,家长们向外界寻求帮助,追寻亲生骨肉下落的努力从未停息。湖南邵阳、省会长沙、首都北京等多个地方的相关政府部门,都留下了他们信访的脚印。

  2006年3月10日,高平镇部分婴幼儿被计生办抱走后下落不明的家长,决定集体到北京上访。消息被当地政府获悉,家长们的维权行为被阻止。当年3月21日,香港《南华早报》率先披露消息,高平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抢走农民婴幼儿的消息第一次被英文读者所知。

  2007年上半年,家长们找到内地记者反映相关事宜。

  2008年,中国儿童第二大收养国荷兰,其EO电视台在中国孤儿问题电视专题片中,除了检讨荷兰从中国收养婴幼儿可能存在的疏漏,也指责了邵阳 市社会福利院涉嫌将高平镇计生办送来的婴幼儿变为“弃婴”的行为。杨理兵的亲生女儿杨玲,在未被计生办人员抢走前的照片,出现在该专题片中。

  2009年9月20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在关于中国弃婴及收养等相关问题的报道中,再次披露了隆回县高平镇多名农民婴幼儿被抢后送到福利院的消息。美国是收养中国婴幼儿数量最多的国家,该报道引发了美国读者的热议。

  1996年6月,中国收养中心成立,中国涉外收养工作当年正式启动。至今,与中国建立收养合作关系的国家有17个。2011年1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据该中心披露的最新统计数据,至今共有10万多名中国孤残儿童被外国家庭收养。可以确认的是,被高平镇计生部门送到福利院的“邵氏”婴儿,部分就名列其中。

  “我们都是按着政策规定来的。”邵阳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蒋德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称,福利院涉外的收养程序符合规定。对于那些“弃婴”下落,蒋 称,依据《收养法》规定,不便透露任何信息。现行《收养法》第21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人伦悲剧

  最终,部分婴幼儿的下落还是有了眉目。2009年底,有热心的美国读者依据媒体报道,找到了三名情况较为吻合的被收养女孩资料包括刚到达美国时对的信息和照片、几年后的近照等。

  这三人的照片传真到了邵阳。“这就是我的女儿!”曾又东看到其中一张照片时脱口而出。照片中的女孩,与双胞胎妹妹曾双洁长得近乎一模一样。“她会讲中文吗?会回来认我们吗?”曾又东像在呓语,“不是我们抛弃她,她是被抢走的!”

  经财新《新世纪》记者从多方渠道得知,收养双胞胎姐姐的是一对年龄偏高的美国夫妇,丈夫于2010年病故。养女的信息在网上被披露后,这户家庭原有的联系方式均已失效。

  第二个获悉女儿去向的是杨理兵。他已记不清是2009年的哪一天,一位自称“小叶”的人,说找到了与杨玲信息较为吻合的两个女孩。

  杨理兵和妻子曹志美从打工地湖南郴州赶到常德。当见到小叶提供的两位女孩照片中的一张时,曹志美痛哭不已。“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女儿。”杨理兵指着其中一张相片说。

  远在美国的小叶,时常为美国收养家庭做翻译。依据收养地点、时间等相关资料,小叶提供了与杨理兵儿女较为吻合的信息。但或是出于尊重收养伦理的考虑,除了确认杨玲被美国家庭收养,小叶再未提供更多相关情况。

  “小孩在她的美国收养家庭生活得很好,她的收养父母都非常爱她。”小叶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在进行DNA鉴定之前,收养家庭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女孩是杨理兵的女儿。“但我相信,将来会有她与亲生父母相认的一天。”小叶说。

  相关知情人士向财新《新世纪》记者透露,邵阳市福利院确认接收的十余名婴儿中,“都已送养到国外”。更多信息较为吻合的照片传真回来,然而,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除非进行DNA鉴定,都不敢确认谁是自己的骨肉。

  曾又东夫妇认女儿的依据,是双胞胎姐妹中的妹妹,她们就像一个模子所刻。而杨理兵,则是因为在小孩被抱走之前,曾给女儿拍下过照片。

  给杨理兵拍全家福的照相馆在高平镇的一条街上。杨理兵每次经过,老板娘总会问,“你女儿找回来了吗?”

  寻女多年,杨理兵夫妇已无心营生,家境日渐窘迫。确认女儿仍存活于世、身在美国的消息后,曹志美要求丈夫尽快找回杨玲。2009年底,曹志美不辞而别,离家出走。

  “她留下话说,连女儿被人抢去都找不回来,跟我过还有什么意思?”言及此事,泪水在杨理兵眼眶打转,“只要还活着,我一定要找回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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