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革与完善中国住房税收制度

易宪容 原创自 网易博客 | 2011-05-05 03:56 | 收藏 | 投票

4月2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其中包括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以此来理顺当前住房市场的利益关系。可以说,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问题众多,困难重重,利益关系无法理顺,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住房政策存在严重缺陷有关,特别是住房税收政策的缺陷更是当前住房市场投机炒作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调整与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既是加强当前住房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方面,也是保证国内住房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那么如何来调整与完善当前住房税收政策?首先要让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基本共识,并此为基础确定住房税收制度的宗旨。毫无疑问,从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城市化是现代经济得以发展与繁荣的主要源泉与动力。城市化的发展必然带来的住房价格上升、,土地升值和土地溢价,社会财富巨大的增长。但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这种财富快速增长如何安排如何分配,它既是住房制度的核心,也是保证社会财富分配公平公平、保证整个社会能够和谐发展的根本所在。如果不是这样,城市化过程中快速增长的财富就可能被少数人所掠夺。

比如,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都会对城市化进程中住房的投资需求与合理消费需求作出一个严格的区分。对于合理的住房消费,政府的住房政策是鼓励是采取各种优惠政策的。而对于住房投资及投机行为不仅不能够享受任何住房政策上优惠而且也要通过有效的经济杠杆进行严格的限制,以便尽可能地让绝大多数居民的天赋居住权得以保证,以便让他们的财富不被人所掠夺。比如,日本对住房的投资行为就进行严格的限制,坚决杜绝“食利阶层对创造附加价值的劳动者的财富剥夺;土地拥有者通过非生产性方式对社会附加价值创造者的财富剥夺;原住民对移住民的财富剥夺。”

因此,对于社会主义的中国来说,不仅共同富裕全国人民共同分享整个社会劳动成果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核心,而且土地的国有也是全体人民共享城市化进程中快速增长财富的基础。因为,政府住房税收政策的宗旨就是通过严厉的住房税收政策全面地遏制住房投资需求,以此保证全体居民基本居住权,以便来保证居民有支付能力来改善其基本的居住条件和增加住房福利条件。要达到这一点,就得力求做到房价、地价的上升主要以基本住房自住需求增加为主要推动力而不是由住房投机炒作来推高房价。这就是调整与改善国内住房税收政策与制度的根本所在。可以说,如果住房税收制度的宗旨不明确,要让当前的住房税收制度得到好的调整与改善是不可能的。

其次,在明确住房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如何让这个住房税收制度的宗旨得以落实,或如何制定一种好的住房税收制度。这就是通过公共决策方式来进行,而不是以前那样仅是由少数人来制定中国的住房政策,仅是由少数来安排住房制度。否则,盘根错节的住房市场利益如何得到平衡。当前市场流行着一种说法,要重视改革顶层设计。也就是说,好的住房税收制度是靠少数的精英及政府部门推出与规划,而不是通过公共决策方式来进行。可以说,在当前住房市场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如果不以公共决策的方式来制定税制,那么少数人一定会从自己利益的角度来制定有利于自己的住房政策,或让既得利益制度化。如果这样,既无法实现住房市场当事人利益关系平衡的,也无法调整与改善当前不合理的住房税收制度。

第三,在上述的基础上,在住房的流转、保有、继承的各环节建立完整的住房税收制度,全面保护住房自住需要、严厉打击投资投机需求。比如在住房的流转环节,就得对住房短期投机炒作课以重税。比如香港、新加坡、台湾等都是如此。一年内交易的再课以15%以上交易流转税。而目前中国的住房流转税只在1.5%-3%的水平。还不及香港住房一般流转税4.25%高。还有住房交易所得税方面,没有哪个国家的住房交易所得不是通过累进的方式加上课重税的。在日本,个人住房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调为75%,但对家庭自住房在出售时的升值部分可大额减免。除住房个人所得税之外,地方政府还征收的10%住房财产税,从而  使得在日本进行住房投资几乎是无利可图。再加上住房遗产税,从而使得想通过住房投资赚钱根本不可能。在韩国等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在中国,住房所得税在地方政府怂恿下只征收总交易价的1%,还可采取“阴阳合同”。住房财产税及住房遗产税则没有。试想这样的住房税收制度岂能不让投机炒作者涌入住房市场?中国住房市场岂能不炒翻天?

在德国,不仅对住房流转、所得、保有、遗产等方面对住房投机炒作课以重税,而且对住房建筑商的利润水平也有所限制,住房建筑商的利润水平高于25%就是犯罪。只要有人举报,检查机关一定会侦办。但是,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房地产则成了暴利的市场,而且这种暴利一暴利就十几年。住房成了赚钱最好的工具,让全国掀起住房投机炒作潮。

总之,对于中国的住房市场,已经成了一个少数人掠夺绝大多数人财富的工具,中国整个城市化进程中的财富增长与财富增值,绝大多数就是被少数人所掠夺了。只要看到2010年福布斯财富排名榜的榜单中国富人财富增长的情况就一目了然。而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住房政策缺陷所导致的结果,特别是住房税收政策缺陷所导致的结果。因此,要调整及完善中国的住房税收制度并非仅是小打小闹改改而已,而且要对中国住房税收政策进行重大的制度改革,从确定中国税收制度的宗旨、制度公共决策程序,要从住房流转、所得、保有、遗产等每一个环节来严厉打击住房的投机炒作,来保证居民基本的居住权利(这里住房的基本需求要有严格的限制,即购买一套基本的住房。住房需求只能限制在这种基本住房需求上,所谓的住房改善性需求也得严格限制,否则就容易形成政策的漏洞)。这才是中国住房税收制度调整与改革的根本所在。

  

个人简介
1958年出生于江西上高, 1989年获得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1997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7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1998-2000年到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做合作研究; 1999…
每日关注 更多
易宪容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