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公社问题:农村合作化的方向是对的,但手段不好
如何看待公社问题,有许多网友不理解我的观点,谩骂的有,讽刺的有,误解的有,这里我再次强调,我的观点总体是合作化的方向是对的,但合作化的手段是有许多问题的。
公社的成立确实是有问题的,应当尊重农民的财产权,也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公社的管理也是有问题的,对农民的管理缺乏民主,没有人身自由,等等,都是非常不好的。
另外,公社以政治取代经济的问题。
还有公社低效率的问题。
但问题是,公社的问题,并不都应归于公社负责,有些是国家政策的问题,也有些是属于公社本身的问题,具体在我的有关文章里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在多说。
农村改革,应当保留合作的有益成果,不要全盘否定。
对公社,也应是改革,应建立真正的属于自治民主性质的公社,要让劳动者真正成为主人。
公社要实行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
有些同志提到公社是集中营,对公社存在的这些问题,我本人并没有否定,所以,我提倡改革,提倡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
承包制的优点也是很多的,但分散的家庭经营也确实不利于农村的长远发展,所以,合作化应是符合先进生产力要求的。
另外,建议一些同志在讨论时,最好能对作者的文章看看,不要一看标题就否定,或者谩骂、讽刺等,这都是不好的,要讲理。
对我的一些不同看法,也希望大家多宽容、多包容。
通过对公社问题的探讨,作者也深深感到,中国社会的改造任务是艰巨的。要真正探讨一些问题,不但需要付出,更需要忍耐。
宋圭武 2011年5月9日写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