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消逝的香港“自由市场”精神

李宏宇 转载自 腾讯网 | 2011-06-10 16:19 | 收藏 | 投票

  号称“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的香港,近期正兴起一股针对内地居民的限制潮——不论是政坛要人,还是大学教授,都先后向媒体发出声音,要求限制内地孕妇赴港产子,要求限制内地人赴港买楼。

  这股潮流之盛,令人怀疑当年崇尚自由市场精神的“东方之珠”,是否已经沦为另一个排外的中国内地城市。

  近日,一直被传有意竞选下届香港特首的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对港媒放话,认为允许内地孕妇赴港生产,将会加大香港压力,要求特区政府应改变出入境政策,全面阻截内地孕妇赴港产子,“要以保障香港人的基本权益为优先考虑”。

  而内地人同样还可能面临在香港购房方面的限制。

  去年10月,香港特区政府出台措施,不再把房地产列为投资移民的投资选项,其中重要原因便是希望借此限制内地富人推高香港楼价。而港人似乎仍不满意,仍然要求政府采取措施——而近期最为奇特的建议,便是香港中文大学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常务所长庄太量提出,要政府向永久居民派发土地证,而内地居民只有买到土地证,方可在香港购房,以此来推高内地买家的购房成本。

  不知道这位中大从事“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的副教授对于经济全球化持何种态度,但从他的措施来看,笔者相信他应该是一位反经济全球化的学者。

  笔者虽也是一位内地居民,但早已在港生子购房,因此不受上述“限产限购房”政策的限制,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限制内地居民赴港产子购房,对于我等已经取得香港居留权的内地居民来说,或许反而有可能享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但笔者仍然认为,香港政坛人士和教育界人士近期的这些言论,有违香港的公平、自由精神。

  从公平角度来说,如果香港允许任何非本地居民在港生产,便不应因为她是内地人而加以限制。从这个角度来说,香港医管局的做法,其实已经有差异化对待内地同胞之嫌。

  在香港,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外国人身上,很可能会被冠以种族歧视之罪,不过颇有意思的是,种族歧视在香港是一项罪行,但如果是歧视内地同胞(这一现象其实长期存在),却不会被列为“罪行”——有来自香港法律界的人士无奈地说,内地同胞与香港人同为一个“种族”,因此无法享受到被“种族歧视”的待遇。

  即使不从差异化对待看,香港官员与教育界人士的上述言论,也违背了香港一直以来崇尚的自由市场精神。

  笔者不否认,香港特区政府有必要考虑社会大众的福利,包括本地孕妇的产子与中低层人士的住房问题,但问题是,是否有必要专门针对内地同胞设置购房限制条款?如果香港是个自由市场,就应该允许所有人以公平的价格去竞争购房,而不应该针对购房者的身份进行限制。

  不可否认,香港的医院与土地资源均有限,内地孕妇赴港产子或是内地先富起来的人来港购房,都可能会占用香港本地居民的资源,令他们的生活成本受到影响。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应该是,香港特区政府从市场角度去进行调节——像过去那样为本地人提供大量的廉价住房,或是大幅度增加公立医院的产科人员及床位等,都是不错的做法——而不是单纯从行政角度去进行干预。

  当然,如果香港想放弃最自由经济体的“桂冠”,转而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内地的“排外”政策,针对非本地居民的购房或是其他福利采取一些严厉的措施,笔者也无可奈何——但至少,这种措施应该是对所有的非本地居民一视同仁。

  那些想通过出格言论达到某种目的的政、教界人士,他们在发表言论时,真的有必要再仔细考虑一下是否成熟,是否真正符合香港的自由市场精神与长远利益。至少,他们的观点应该要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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