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全面修改已凝聚“全民共识”

傅子恒 原创 | 2011-06-30 17:2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其中最受睹目的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一结果预示着在最后关键时刻,决策层明智而果断地顺应了民意。

  个税法修订几年以来已进行过多次,每一次均引发巨大的讨论与争议,而且每一次修改各方对“定案”的不满意见总是占据主流,此次亦然,仅就起征点调整而言,对于几个月以来上调至3000元的讨论中,各种形式的调查均显示出有超过八成的讨论参与者表示并不满意。

  除起征点之外,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更本质的方面:每一次的修订均只是对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法进行小幅度的修补,频繁的修补使得这一税收实体法有失严肃性,毕竟在税收领域,我国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几部法律;而频繁修订本身也正是公众不满意的具体体现。各方的质疑是:为什么不能下决心时行一次全面、科学、能够令公众相对满意的综合性修订?

  关于全面修改的方向,各方期待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起征点的调整应该与物价整体波动与居民收入水平变化挂钩。我们的建议是可以考虑进行类似于成品油与国际原油价格联动机制的“指数化”设计的机制,规定当物价与收入变动满足联动调整条件之时,即定期“自行”启动起征点的调整程序,而无需像目前这样出现社会不满、呼吁时才被动进行调整,这一机制在“技术上”也应该并不难实现。

  二是个税计征应该考虑家庭整体收入因素,实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申报的制度,以更好地体现与满足收入分配调节的公平性要求。虽然因为个人收入、征信以及家庭结构等信息制度并不完善,这一目标短期内全面实施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但对这一技术难度进行“跨越”的难度也似乎并不大,而且以此为契机,还正可以极大地推进我国个人收入的征信、个人诚信全体系的建设。

  应该说,关于个税改革多年“并无实质进展”的事实,社会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层面业已形成共识,不满的声音更是多有表达,有些言语甚至很尖锐,李稻葵教授此前甚至说出我国的个税设计“很弱智”这样的激烈言语。而经过本次修法之后,这一共识基础进一步扩大——我们注意到本次常委会法律委员会“针对个税修法需要进行综合改革的各界呼声,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抓紧研究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这样的表述。这一表述显示,关于个税修法的共识已经上升到决策部门,形成了“全民共识”,其后更多需要的是各职能部门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个人简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目前从事证券研究工作,关注领域为证券投资、宏观经济与公共政策。著有《改革中国:风险、挑战与对策》、《经济能见度:财政政策与收入初次分配》、《证券分析师眼中的财务指标》、《股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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