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怎就管不住“密码挂失费”?

余丰慧 原创 | 2011-07-11 13:50 | 收藏 | 投票

  针对媒体和公众反映的部分银行收取“密码挂失费”的问题,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7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及时纠正政策误读,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7月7日新华网)。

  社会呼吁许久的银行乱收费问题几经反复、曲折,终于由银监会、央行和发改委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在11大类明令从7月1日起免除的收费项目中,(四)“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赫然在列。然而,7月1日到7月7日通知实施的短短几天里,一些银行又把“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改名为“密码挂失费”,照样收取费用。特别是工农建中四大银行竟然都明确表示“如密码遗忘,重置密码需要支付10元挂失费。”

  一商业些银行为何敢对银监会等三个部委的收费禁令置之不理?三个部委为何连一个银行账户“密码挂失费”都管不住呢?这不,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三大部委又无奈地于7日专门以“认真执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为题目下发文件勒令停收“密码挂失收费”。这不禁令人啼笑皆非:一是乱收费禁令实施七天未过,三部委竟然就下发了要求“认真执行”的文件,足以看出习惯了当“霸王”的银行从骨子里就根本没把“认真执行”禁令当回事,就没把银监会、央行、发改委三部委放在眼里。二是国家对一个小小的银行“乱收费”问题几次三番整治、三大部委还专门联合下发文件,足以看出商业银行之强势,对监管法纪之无视,对公众权益之漠视。

  商业银行作为以盈利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的企业,想方设法、钻门子收费是无可厚非的。国外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已经远远超过存贷利差带来的收入。国外商业银行的研究机构一个任务就是研究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监管盲区,然后创造出金融新产品,在给客户提供超值服务和理财收益基础上收取中间业务费用。然后,监管部门发现有监管漏洞,银行金融产品可能有风险后,立马出台监管措施予以规范。正是在这种商业银行创新—监管部门监管—商业银行再创新—监管部门再监管中,促使金融创新产品的丰富、银行收益的扩大和监管法规的日臻完善。监管部门与被监管的银行应该是猫和老鼠的关系。监管部门是站在维护客户利益、消除金融系统性风险上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

  反观中国的监管部门,银监会、央行和发改委竟然连一个密码挂失乱收费都管不住。而且,监管部门自己似乎就没有摆正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位置,有猫鼠同穿一条裤子应付客户和消费者之嫌。举例来说,2003年以前,银行收费项目仅有300多种,而现在银行的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7年时间居然增长了9倍。特别是一些再正常不过的服务,没有给客户提供任何理财收益和特殊服务,自银行诞生始就天经地义不应收费的项目,现在却硬生生地开始收费。事实上,银监会等仨部委要求取消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绝大多数在通知出台前就不收了,其余的都是对银行影响很小的收费项目,如密码重置费等;广大客户反映强烈的如跨行查询费、异地转账费等,并不在取消之列。然而,就连这份对银行利益影响微乎其微的收费禁令,一些大型商业银行都不能认真执行。

  对于三个部委管不住一个“密码挂失费”的现象,笔者以为必须严刑峻法。对那些不认真执行收费禁令的银行无需下什么文件通知,而是只要媒体发现、客户投诉、查实无误,就坚决严肃处理:经济上,高额处罚;行政上,从基层网点负责人到最高管理者给予行政处分;形式上,在网站公开,在各类媒体通报全国。如此整肃纲纪,让乱收费者经济上受到高额处罚损失,政治上受到行政处分处理,行业名望声誉威信上一败涂地,看谁还敢自诩“霸王”,目无监管,目无法纪,目无公众权益。

个人简介
一个在金融战线奋斗20余年的资深金融工作者。在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的同时,酷爱进行金融研究,各经济、金融报刊文章也一直不断。在做好这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曾经尝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新闻时评写作,这一尝试可不得了了,竟然苦…
每日关注 更多
余丰慧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