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垄断”与“竞争”——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

卫祥云 原创 | 2011-07-19 23:18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论“垄断”与“竞争”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

卫祥云

什么是“垄断”,新华字典将其解释为:操纵市场,把持权柄,独占利益。什么叫“竞争”,新华字典释为:为了自己或集团的利益而跟人争胜。什么叫“公益”,新华字典中没有解释,只有对“公”的解释为:属于国家的或集体的,跟“私”相对,如公物、公务。我们权且把“公益”解释为“公共利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对公益性与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我认为在目前中国的语境和现实情况下,应把“垄断”性国有企业也纳入分类管理之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研究国有企业改革,才能解答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碰到的许多问题,才能使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与讨论消除许多悖论,才能制定正确有效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

首先,我们要明确哪些行业或产业是属于垄断性的,是需要政府控制、权力介入、利益独占和市场调控的。同时要明确,进入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在很多问题上不可与民营企业相提并论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有资产主要进入关键领域”的要求,我认为:国有“垄断”行业应包括以下行业:

1、自然资源行业:如土地、港口、石油、煤炭电力和地质矿产行业等。

2、军工行业:军用航空、航天业兵器制造业等。

3、基础科学研究院(所)和部分国有大专院校等。

4、文化传媒产业: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部分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互联网传媒产业等。

5、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行业

6、铁路、公路、机场和航运、海运等公共设施行业。

7、承担国计民生重要商品储备和重要战略物质储备的流通产业。

8政策性金融服务业。

9、公益性国有医院。

10与上述行业或产业相关的部分企业等。

对于以上垄断行业,包括部分公益性行业,应该明确其保持国有独资的性质,也无需向国外投资者和企业开放,尤其是不需要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既不需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也不需要外国投资者分享其利润。只要实行有中国特色的准行政和准公务员管理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因为其行业资产是全国人民的,由国家作为代理人管理就足够了,做大做强似无必要,关键是全体国民做好服务。当然,对于垄断行业和企业如何管理?是否可以向民间开放等问题,是需要专题研究讨论的。这实际上也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是否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和如何进入的大问题,也是经济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些资源无限增值行业的国有企业已经引入了部分外资,即战略投资者。他们通过合资、合作的生产经营方式获得部分股权,并且分得了大量“真金白银”,而国内民营企业却不得进入,事实上造成了对中国民营资本的严重不公。

所以说。目前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困境是由于理论上的不成熟和缺乏试点经验、教训而盲目操作造成的。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为此,我认为目前在垄断行业应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进行试点,与国外资本已经进入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哪些行业和企业可进入和须退出。在取得试点成功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是否推而广之。但在没有进行试点前,就允许外资进入垄断行业而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做法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即使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也应该到总结经验教训的时候了。当然,对于垄断行业也应该研究部分产业可以委托民营企业经营的办法和措施。如美国的军火生意就是通过下订单的方式委托私营企业生产的。

其次,我们要明确哪些行业和产业属于竞争性的,我认为所谓竞争性行业是除以上垄断行业与产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和产业,且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消费需不断出现新的行业目前我们实在找不出国有企业在竞争行业存在的理由和必要性。如果非要找一条理由:就是已经形成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或继续官商勾结设法寻租。既然竞争就是“为了自己或集团的利益而跟人争胜”,何必在竞争性行业建立国有企业去添乱呢。我们不否认目前在竞争性行业还有一定国有企业存在,部分国有企业还能盈利。这不是继续存在的理由。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国有企业天然不具有市场竞争力。其盈利部分来源于未交纳地资源租金、财政补贴和限制别人进入等非市场因素。如果我们现在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敢承认或不愿意承认。那我们今后将交纳更多的学费,将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是全国人民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我们现在亟需要做的是合理有序、分期分批地退出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全力以赴搞好垄断行业和公益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如国有企业逐步退出民用航空业、电信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汽车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设计制造业和为垄断行业服务的下游产业等。给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退出来的资金可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何乐而不为呢?

2011年7月19

个人简介
卫祥云,著名经济学家,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原主任,先后出版《改革的逻辑》、《国企改革新思路》、《产权的逻辑》等多部经济著作。现兼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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