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仍需保持一定扩张性

贾康 原创 | 2011-08-09 16:18 | 收藏 | 投票

  “今年的财政政策框架非常明确,那就是在货币合乎规律地回归稳健的情况下,财政必须继续积极,体现出一定的扩张特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财政在保持政策基本框架前提下,应审时度势,掌握扩张的力度,把短期的调控和中长期调控衔接好。

  贾康认为,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基于几方面考虑:一是4万亿元的政府项目投资,仍需要后续资金投入;二是民生方面还需要巨量资金,最明显的是新医改;三是某些局部的基础设施亟须完善,需要大量资源的投入,包括财政政策的支持;四是缓解物价上涨压力需要财政政策的结构性扩张来增加有效供给。另外,调控中还需动用物资储备,比如库储猪肉投放市场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配之以财政的政策性补贴,同样要运用财力。又比如住房问题,增加公租房供给已成为重要调控方向,但加快公租房、保障房的建设显然需要财政支持。

  “从PMI数据看,今年下半年经济景气要往下落。如果调整得好,CPI整体上涨的压力应该能够得到缓解。”贾康说,在这种情况下,应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收改革。

  一是结构性减税。从现在开始,“十二五”时期中央已经有明确的减税重点,首先考虑营业税改革或称增值税扩围,以增值税替换营业税,使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第三产业的市场主体减少实际税负,更积极地发展和专业化细化、升级换代,从而助益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还有对于小企业或中小企业方面,要坚定执行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应该延续对于小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另外对于创业层面的活动,政府应该更开明地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结构性减税的另一个重点应该针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以及可以认定的新兴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经济活动,要给予结构性减税的刺激和支持。

  二是有增有减的税制优化调整。比较典型的是已尘埃落定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方案在税负上有降有升,降的是被个人所得税覆盖的群体的低端纳税人,同时提高了高端纳税人的税负。这符合个人所得税在分配调节中应有的支付能力原则。

  三是结构性增税。结构性增税中的资源税改革,就是通过经济杠杆,使初级产品更金贵,倒逼广大制造业厂家更珍惜地使用资源产品,并促使广大市场主体千方百计开发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比如,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改革也属增税,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就是直接税的重要门类,对于优化我国以后的地方税制、房地产业界环境和收入格局意义重大,应当给予肯定。

个人简介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 曾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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