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的春天即将到来

蔡律 原创 | 2012-01-30 23:52 | 收藏 | 投票

  民营银行的春天即将到来



  2012年1月6日至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目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种。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这三个定义都是从一个侧面罗列了民营银行的特征,但未能对民营银行的本质特征形成全面的认识。

  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控制与经营的,权、责、利统一的现代金融企业,或者说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有构成的统一体。所谓民有就是指银行的产权属于民间投资者;所谓民治就是由民间投资者决定公司的治理;所谓民责就是指民间投资者对银行的经营成败负全责;所谓民益就是指银行经营的利益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

  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其对利润最大化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管机制进行有效监管,民营银行往往会因风险问题而陷入失败。民企办银行的很重要动机就是希望为企业搭建一个资金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一旦关联企业出现问题,贷款无法偿还,民营银行就会面临巨大风险。

    2012年 1月6日至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温家宝指出“鼓励引导民资进入金融领域”,要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和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断裂事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金融机构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经营形式决定了其具有机制活、效率高、专业性强等一系列优点,因此。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必然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建立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民营金融机构将有助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缓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

  民营银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按市场机制自主运作,不受政府干预,这也是其相比国营银行的优势所在。但这一优势的发挥是以健全的信用环境、发达的金融市场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为前提的。而现实情况往往与理论假设相去甚远。在生存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而导致失败。纵观境内外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民营银行失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即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特权集团介入、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企业贷款。

  民营银行的发展可以丰富和完善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内在结构。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但是,就全国范围来说,这种多元化格局,只是完成了对原有金融机构体系的外部整合。实质上,仍然是国有银行“一统天下”。发展民营银行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的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国有金融与民营金融、大型的金融机构与众多中小型金融机构竞争共存的新局面,从而改变经济结构与金融组织体系结构的不对称程度。一国金融结构的变迁是金融深化的重要表现,民营银行的发展必将使我国金融体系对经济发展的辐射面、渗透力和适应性日益增强。现阶段应构建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环境:

  一是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构建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消除对民营银行的所有制歧视,给予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适度放开民营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提高其获利能力,并在成立初期给予适当税收优惠。要加强立法、执法力度,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惩处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保障民营银行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民营银行发展的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民营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信用是其生命之源。在当前社会信用缺失,全国性、区域性企业及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民营银行的经营将面临巨大的挑战。为此,不仅要塑造和加强企业、个人等各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更重要的是加快全国性、区域性综合征信系统建设,使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客户在市场上难以立足、无法生存。

  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市场环境。首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民营银行业务经营活动中的调控作用,变行政式的政府干预为市场调控,依靠健全和完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法定准备金和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对民营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尽可能消除对民营银行业务经营的行政式管制,切实提高民营银行的运行效率。其次,健全和完善民营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督促民营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和设置机构,避免民营银行重走国有商业银行依靠单纯追求规模而盲目设置机构、重复经营的老路。第三,在严格业务经营行为准则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促使民营银行从生存与发展的需求出发,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努力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实现业务经营空间拓展的市场化。

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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