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业身上是否也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郝金刚 原创 | 2012-01-04 19:23 | 收藏 | 投票

  高速公路作为社会公共事业,一直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基础产业。近几年来,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家不仅在资金上给予照顾,在政策上也给予倾斜。然而,在高速公路高速发展的同时,高速公路公司不断攀升的利润再次成为社会的诟病。

  数据显示,路桥业暴利远超石油、证券、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目前,沪深两市一共有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从公开数据看,这些公司的销售毛利率高得惊人:其中,50%的毛利率常见,60%、70%、甚至80%以上也能见到。从2011年三季报数据来看,沪深股市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整体销售毛利率高达59.27%,远远超过被指为暴利的房地产行业30-40%的毛利率。

  “要想富,先修路”这个词不仅寄托着国人致富的憧憬,也蕴含着致富的决心。路桥事业的快速发展确实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是现在所谓的修路建桥,却把着眼点放在部门利益上、放在收费致富上,结果并没有实现交通发展的效应。实际上,路桥暴利的存在,不仅伤害了许许多多为生计奔忙的人,也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抑制经济活力,助推物价上涨,加重百姓负担,成为民生之痛,更是社会之患。据学者研究,2008年,广东珠三角地区道路收费约150亿元,其中70%转嫁于企业,直接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竞争力。另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我国物流费用率是9.9%,过路过桥费占到了运输成本的20%到30%。

  路桥暴利的滋生,有很多复杂的现实原因,比如垄断经营、管理混乱、腐败现象、暗箱操作等,但这些问题背后还有更为深层的问题,那就是原本体现公共服务的公路桥梁,在失范的逐利活动中迷失了其公益本位,成为个别地方和少数部门的“提款机”、“摇钱树”。

  比如,“收费”本来是一种管理手段,是为了给人们提供更好的交通服务,但一些人却把收费当成了唯一的也是最终的目的,费尽心思、绞尽脑汁的不是如何改善服务、方便出行,而是怎样“雁过拔毛”、“坐地吸金”。于是乎,要么提高收费标准,要么增加收费站点,要么延长收费年限,要么把公益性公路“转性”为经营性公路,市场机制被当作了牟取暴利的“护身符”。

  与人方便、发展经济与惠济民生,才是修桥架路的根本要义,想必这也是各地做出修建路桥决策的初衷。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那么,对于被曝比房地产业还暴利的路桥业来说,是不是“身上也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呢?

  对于部门利益的极度维护,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破除部门利益,成为下一步改革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只有打破部门利益,才能谈得上建设服务型政府,才能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才能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因此,破除路桥暴利,根本出路在于回归公益本位。在国家财力增强,百姓交通需求日益增长的新起点上,需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以人为本的理念,重新定位市场手段和公共服务的关系,合理设计新的制度框架和运营模式。这既是诚信的体现,也是法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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