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法律长出更锋利的牙齿

郝金刚 转载自 新华网评 | 2012-01-07 10:07 | 收藏 | 投票

  新年应该有新愿,但旧愿未了,只得以旧充新。让法律长出牙齿来,让法律的牙齿更锋利,就是一个多年未了的旧愿。

  按照历史学家黄仁宇的观点,现代经济与现代司法体系是配套的,如果没有司法体系支撑,现代经济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这个意思,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三十多年来,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下了许多力气,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但仍然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原因何在?因为文化没有跟上。法治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文化。当众多的人,包括某些司法工作者在内,把法律当作一种摆设或者橡皮泥的时候,这个社会是不能被称作法治社会的。

  法治文化不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古代,即使是最好的官员,也不把法律当作一种刚性的东西,常常以牺牲法律的公正性为代价去维护某种社会秩序。明末著名清官海瑞审问民事案件有一个原则:“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法律在清官手里尚且如此,在贪官手里更是百依百顺的婢女了。

  由于文化的超常稳定性,法律在今天也还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敬畏。从文物拍卖到工程招投标,从政府采购到公务员考试,从违法征地到高污染生产,从公路滥收费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凡此种种,法律常常被践踏得不成样子。有许多丑恶的现象还没有被置于法律的管束之下,例如中小学和幼儿园入学入园收赞助费,有关部门总是一遍一遍地宣布纪律,却没有想到将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更可怕的是,法律不被尊重往往成为一种司空见惯所以见惯不怪的“正常”现象。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一条车来人往的小路上,交管部门竖起了“不准停车”的交通标志,却讽刺性地停满了汽车,交管部门没有采取一丁点儿管理措施,任凭车辆堵塞,任凭行人在车流中蛇行,出了事故,连个负责的都找不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给人一种现实的教育:那“不准停车”的标志只是做做样子而已,不必认真对待。这是怎么回事啊?这就叫文化。

  去年,有一个新概念被引进:社会管理。其实无论是经济管理,还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一条是保证公平和公正。为了保证公平和公正,就必须统一游戏规则,必须让长着尖牙的法律守护和监督。这种守护和监管必须是主动的,不懈怠的,而且是可以追溯责任的。

  让我们等待法律的尖牙一点一点地长出来吧!

  许博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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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经济、关注民生,一个碌碌无为的平头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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