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植荣:幸福究竟在哪里?

刘植荣 原创 | 2012-10-22 07:01 | 收藏 | 投票

幸福究竟在哪里?
作者:刘植荣

中国中央电视台近日采访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问道:“您幸福吗?”莫言答:“我不知道。”央视也曾问一位73岁的拾荒老人:“您觉得您幸福吗?”老人答:“我耳朵不好。”当央视追问一外出打工者“您幸福吗”时,这位农民工不耐烦地说:“我姓曾。”不少网友表示,这看似无厘头的回答,背后却有无尽的辛酸和沉重。

尽管幸福难以名状,但人们却一直追求着幸福,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人类活动的唯一动机就是追求自身的幸福。”

人对幸福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这与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相对应。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生理需求就是饥有所食,寒有所衣,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是人活着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最基本的人权。当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便有了最原始的幸福感。

吃、穿、住、医、养等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人又会产生对安全的需求,要求一个没有威胁的生存环境,过安宁的生活,也就是央视做幸福调查时一受访者所说的“生活有保障,没有后顾之忧”。此时,安全感就成了衡量人幸福与否的一个新的指标,如果在某一国家的人认为没有安全感,不幸福,便会移民到另一个国家去生活。移民,正是人们对幸福的追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用脚投票”。

人是感情动物,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一旦得到满足,便又有了对幸福的新的追求,那就是情感需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爱,朋友之间的友谊,公民之间的和睦。人对情感的需求,其实就是一个字“爱”,人只有感受到有人、有组织、有社会关爱他,他才会感到幸福,也就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所说的“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坚信有人爱我们”,也是墨子早就提出的“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

人对幸福的追求不会停留在满足前三个层次的需求上,人还有尊重需求,就是要求自己得到社会的尊重,实现自己的社会属性,成为一个“公民”。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人们都彼此尊重,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对方的人权。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等自由,其目的就是尊重所有公民的意愿表达,确保公民从受尊重中感受到幸福。

最让人有幸福感的是满足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求,它是指人在不受胁迫、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自我实现是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从主观上讲,它能让人的各种潜能得到彻底发挥;从客观上讲,它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

人类历史上众多的发明创造和新思想、新流派的形成,都是在个人的自我实现中实现的,发明家凭借自己的兴趣进行科学研究,思想家凭借自己的某种社会愿望而求索,正如英国20世纪伟大学者布兰特·罗素所说:“真正令人满意的幸福总是伴随着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来改变世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的幸福感与他所在的各种环境休戚相关,包括家庭环境、工作环境、社区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

例如,一个人在某公司工作,月薪5000元,但老板对员工漠不关心,只向员工要效益,同事间尔虞我诈,互相猜疑,互相拆台,那他就感受不到幸福。如果他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月薪同样是5000元,但老板不但关心员工的工作,也关心员工的生活,关心员工的进步和发展,同事间关系融洽,彼此信任,团结互助,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立刻有了幸福感。

由此可见,当人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只靠增加收入是无法增进幸福的,必须改善各种环境,满足人们对幸福的不断追求。上升到国家层面,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是让人们生活得更幸福,而不是发展经济本身。如果GDP在蹿升,可人们的幸福感却在下降,这说明,发展经济的方向出了偏差,产生效率的同时却付出了公平的代价。

一个社会最怕的就是贫富差距过大。过大的贫富差距不但会诱发各种犯罪,还会让社会各阶层之间充满仇恨,穷人和富人都不会因此感到幸福。穷人认为自己受到了富人的剥削,受到了社会的歧视,即使他们的物质生活得到十足的改善,他们照样缺乏幸福感,因为他们在与周围的富人比较,尤其是那些不劳而获,靠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富人纵然有金山一座,但同样也不会幸福,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感,在家到处安监控,出行雇保镖,成年累月生活在惶恐之中。

所以,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一定要让效益让位于公平,在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要着实解决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和被边缘化的市民的收入水平,化解由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增进全体居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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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植荣,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 qq:32795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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