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普惠金融的三项现实选择

宣宇 原创 | 2012-11-21 13:44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真有些出乎意料,原本为了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而大力推出的措施,最先受益的并不是中小微企业,却是融资中介。稍早时候在深圳举行的小微企业融资展上,除了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外,95%的咨询者是融资中介,其中包括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来咨询银行的小企业信贷产品。看情形,小额贷款公司充当融资中介的角色显得如鱼得水,但小额贷款公司收取的中介费却不是小数目。据某小贷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成功介绍一笔银行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1.5%。

  随着异地城商行加快扩张,目前一线城市的银行数量持续膨胀,各家银行推出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各式各样,但在四处求贷的企业与银行之间却缺少一座桥梁。虽然,融资中介可以在四处求贷的企业和银行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帮助企业找到能为其提供贷款的银行,以及能为其解决融资难题的贷款产品,但银行对于跟融资中介合作似乎兴趣不大。有银行界人士就表示,如果融资中介为获得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力促贷款发放而不惜采取各种方式来达到目的,甚至帮助企业骗取贷款,则可能加大银行信贷的风险。

  笔者以为,这种现状突出地表现了当前中国小微企业融资的现实困境。一方面,我们在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可除了福利性和公益性小额信贷外,完全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却陷入融资中介的尴尬角色。按理说,小额信贷公司来自基层,比银行更熟悉小微企业,理应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但深圳小微企业融资展上表现出来的情况足以说明,小额信贷公司的本来作用已渐渐异化。另一方面,多数银行都在探索“小贷工厂”模式,但又无法和广大基层的小微企业很好地对接。

  追根究源,出现这种现象根本原因还在于我国普惠金融的基础建设不到位。改变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的融资难困局,需要一整套的机制和体制改革。在当前现实约束下,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首先,在观念和政策上要推动普惠金融。正如中国普惠金融建设的推动者、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多次强调的那样,要建立中国的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的核心,“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有金融需求时,能以合适的价格及时地、有尊严地享受方便的、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不是仅包括低收入和贫困人群,而是包括所有人的金融普惠服务。从理论上说,普惠金融体系包括所有的正规金融机构,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由于中小、微型企业及弱势群体的金融获得性相对更难,因此一般而言,普惠金融体系又以小额信贷为主。

  普惠金融的一个要点就是,以合理的价格提供金融服务。这点对于小额信贷公司而言,就是要财务上可持续,能循环运转。眼下之所以出现小额贷款公司中介化,一方面是由于小额信贷成本过高,造成贷款企业成本负担重,虽然可能比高利贷成本低,但在经济下行环境下,仍让很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综合成本一般高达25%以上,而银行贷款利率通常在10%以下,即使被银行认定为风险较高的贷款,利率也不过在15%左右。这是造成出现小额信贷闲置与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关键因素。因此,需要国家给予小额信用贷款以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或者给小微企业一定的利息补贴,切实体现扶贫力度。实施小贷资金供需在合理价位的对接。

  其次,从现实看,小额信贷客户有大量的小额需求(如几千、几万元等),也只有类似“社区银行”的小额信贷能承担。但因受制于三条红线约束(不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放大额贷款;不办理受贷),小额贷款往往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正如吴晓灵委员曾指出的,政府可以设立或鼓励大银行建立支持基金,成为小额贷款机构资金的供应者、业务的辅导者和规则的监督者,建立小额贷款资金批发与信贷零售的服务分工体系。这就是实现金融机构错位竞争、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现实选择,将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真正落实到实处。

  最后,看深圳融资展,除了小额贷款公司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纯粹的资金掮客。由于信息不对称,加大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同时也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为此,想促进企业和各类资金的信息沟通,减少交易成本,还需建设供求双方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

  改善中国的金融环境,推动普惠金融,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上述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符合顶层制度设计下的现实选择,既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真正能发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又能尽力促进银行的“小贷”业务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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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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