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收入差距趋势减缓不能估计过高

余丰慧 原创 | 2012-11-25 13:03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成为百姓关注的社会主要问题之一,期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尽快出台成为百姓的共同心声。对于我国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危害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收入差距过大不仅成为制约民生改善的大问题,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后劲和持续性的影响越来越突出。

  然而,近日却听到了这样两个声音:一是一份研究报告认为,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在减缓,收入差距面临缩小拐点。二是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近日表示,在GDP增长7.7%情况下,居民收入比过去多了,财政收入增幅降低,而企业利润负增长。在初次分配中,收入分配结构得到改善(11月19日《新京报》)。对于这种认识笔者不敢苟同。

  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比系数最近两年持续下降,从2009年的3.33下降到2010年的3.23,2011年进一步降至3.13。以此来得出中国收入差距趋势减缓是偏颇的。首先,中国收入差距并不全是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一个方面。李克强副总理最近说的一番话给人以启发:当前,收入分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城乡差距问题既普遍又突出,而城市二元结构中的高低收入差距往往更大,繁华的城市中心区与简陋的棚户区、工矿区并存,形成了明显反差,资源枯竭城市困难群众更多。在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彻底改变情况下,冒出来的城市二元结构已经成为收入差距拉大的另一个关注点。

  其次,我国收入差距不仅表现在城乡差距上,而且表现在东西收入的巨大差距上。最新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0190元,其中最高的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30205元,而最低的青海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末位为12045.36元。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青海的2.5倍。

  再次,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趋势减缓的基础是不稳固的。一是对于在GDP较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数据仍然快速增长持怀疑态度,对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性需要打问号。二是在GDP增长7.7%情况下,居民收入比过去多了,财政收入增幅降低,而企业利润负增长,以此得出“在初次分配中,收入分配结构得到改善”的结论,无论如何都有点牵强附会。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和规律是,在经济增速下滑,企业利润负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高增长是不能持续的。很快将带来职工收入的下降,最终利益受损最大的还是弱势的低收入阶层,终将导致收入差距更大。三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连续几年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主要是农村外出打工者收入推高了其收入水平。而随着珠三角、长三角出口中小企业不景气和房地产行业回归常态,农村劳动力打工收入将会逐步回落。因此,农村没有本地产业、企业、没有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岗位的收入是靠不住的,也是极为不稳定的。

  因此,“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在减缓,收入差距面临缩小拐点”;“收入分配结构得到改善”的两个结论都很难自圆其说,都很难站住脚。当然,不可否认,我国这几年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加大,对中低收入者包括消费的各种补贴在增加,农村农民农业收入水平处在一个较快增长阶段,这对缩小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确实有一定帮助。但是,对我国收入差距趋势减缓现象千万不要估计过高,否则,将影响到即将进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决策。

  这提醒一些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和官员特别是对高层决策具有影响力的机构和人士,一切研究成果、公开发布的言论结论一定要实事求是、符合最为普通百姓利益诉求,我们宁肯把问题估计的充分些,也不能只是唱赞歌、说好话、说领导愿意听的话,这终将误导决策层的决策,最终受害受损最大的是最为普通的广大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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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金融战线奋斗20余年的资深金融工作者。在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的同时,酷爱进行金融研究,各经济、金融报刊文章也一直不断。在做好这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曾经尝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新闻时评写作,这一尝试可不得了了,竟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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