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担保公司的风险浮出水面

蔡律 原创 | 2012-02-25 23:49 | 收藏 | 投票

  民营担保公司的风险浮出水面

  据银监会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有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含分支机构)共计10321家,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贷款户数16.6万户。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6894亿元,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

  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发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焕调研后指出,当前我国担保业务市场混乱不堪、鱼龙混杂。我国担保行业实际情况相当混乱,尤其是担保公司与中小企业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拍卖行、典当行、评估公司等金融机构联系密切。有些还勾结一起从事高利贷等非法活动。因此各地情况也有所区别,比如温州、鄂尔多斯等民间信贷风行的地区,担保行业风险积累相对较高。虚假注册资金,实有注册资金比营业执照上的文字注册资金少得多,也就是先天实力不足,成立后只能依靠拆东墙补西墙来生存;滥保虚保,没有认真评估调查,担保价值超过客户的还款能力;套保,即通过高估手法或者加保等方式,高保物业,套出巨款。除此之外,不少担保公司还主动参与了民间高利贷等违法业务。收缩银担合作,致使更多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或转向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

  面对银行收紧信贷的政策趋势,一些贷款企业无法以贷新还旧,在无奈之下,可能选择不及时还贷,而把政策压力倒逼给担保公司。一些担保公司贷款实际上也是借新还旧,银行一旦暂停相关信贷业务,即宣告存在借新还旧业务的担保公司的资金链将可能即时出现问题。黎友焕研判,大约有20%的担保企业已经出现了资金链或业务等方面的问题,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

  作为银行,其固有的贷款模式流程,造成中小企业主大量时间浪费;而担保公司恰恰表现出灵活多变的为不同企业设计专用的融资方案模式,大大节省了企业主的时间与精力,能迎合企业主急用资金的需求。 担保公司在抵押基础上的授信,额度大大超过抵押资产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需求资金。

  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做的就是银行不愿意做的那部分业务,风险由担保公司来承担。

  担保公司的优势就是门槛低,办事效率高,放款速度快,接受各种形式的抵质押物做为反担保措施,比如房产、车辆、商标、股权等等抵质押物。

  媒体报道,随着银行业收紧“银担合作”闸门,中小企业贷款违约增加,担保行业资金链面临巨大压力。从去年持续至今的银根紧缩,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的恶化,致使很多中小企业或无法获得银行续贷,或无法归还到期贷款,从而使担保公司代偿规模和代偿率增加,资金压力大增。银行压缩银担合作,在银行暂停部分银担合作并要求通过担保贷款的企业提前还款的情况下,目前已有20%的担保公司出现资金链或经营问题。民间借贷危机已在金融体系外围引发连锁反应。

  面对银行收紧信贷的政策趋势,一些贷款企业无法以贷新还旧,在无奈之下,可能选择不及时还贷,而把政策压力倒逼给担保公司。一些担保公司贷款实际上也是借新还旧,银行一旦暂停相关信贷业务,即宣告存在借新还旧业务的担保公司的资金链将可能即时出现问题。事实上,银行体系收紧融资性担保贷款,并且提高“银担合作”门槛,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范银行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并将风险传导回银行体系。

  据媒体报道,2011年8月初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各银监局对辖内金融机构展开风险排查,检查的重点之一是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担保机构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关键缺乏抵押担保物,担保公司的出现却有缓解,但担保公司主要通过银行放大资本及融资额度,近几年来担保公司快速发展,鱼龙混杂,有的变成高利贷公司,有的变成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收益比不上高利贷,所以一些担保公司“不务正业”银行的风险转移给了担保公司,一旦受货币政策紧缩影响,民营担保陷流动性危机,银行也难独善其身,民营担保公司的风险浮出水面,应加强监管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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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毕业,留校任系团总支书记兼政治辅导员;2004年任忠县人民政府顾问,2007年获“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球问计求策”一等奖,荣获2007度、2008年度重庆十佳网络知识分子。荣获2011年“新阶层·重庆第二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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