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垄断和干预是市场不公平源头

张立伟 原创 | 2012-05-07 09:49 | 收藏 | 投票

   美国证券部门正在就美国公司在中国以贿赂获取市场机会进行调查,此次目标对准大摩以及好莱坞的电影公司等。在此之前,几乎所有知名的美国在华公司都曾陷入“贿赂门”事件,即使冒着触犯《海外反腐败法》的风险也会前仆后继。

 
  任何一个逐利的企业都希望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如果必须通过行贿而且风险很低才能拥有机会,行贿就不可避免会发生。中国的市场有时候便是如此。而且我们看到,即使美国公司承认了贿赂事实,但在中国的受贿者也往往得不到惩罚,这种法治环境只会鼓励寻租以及行贿。
 
  中国的市场监管存在不完善,权力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人手中,他们有权决定谁能获胜。在中国,外资企业可能遇到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其中一种是,外资被某些地方政府当做上帝,享受超国民待遇,在土地和税费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外资企业管理者甚至享受法律之外的特权。另外一种则是,外资企业处在一个不公正的市场环境当中,在招标、采购或者项目审批方面,缺少透明的竞争规则和程序。一些外企如果不想失去机会,只能入乡随俗,即接受潜规则。
 
  美国人伊桑·葛特曼在《失去新中国:美国商业、渴望和背叛的故事》中,曾总结外商在华成功的秘诀:一是紧跟政府走;二是请客送礼;三是拍马屁。这是东方关系社会与面子文化的产物,中国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时有发生,由拥有权力的人来决定,不是所有企业都面临统一的规则。这种寻租文化使得市场部门也存在腐败可能,比如店家想要获得淘宝网的优待,必须给予管理员特别好处。
 
  事实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过是一次性“制度外包”,即通过国际的规则来迫使国内构建市场经济体系,这种压力来自开放的承诺。这意味着在这些承诺之外,缺乏内源性动力去进一步完善市场。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治的缺失与不完善会导致市场的潜规则盛行和繁荣。
 
  美国试图进一步修改相关规则,比如提出遏制国有资本利用政治优势不正当竞争的“竞争中立原则”,比如以更高要求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取代现有自由贸易体系等,来促进市场化。
 
  事实上,权力垄断和干预是市场不公平的源头,只有政府撤出市场,以一个毫无利益的中立角色来推行法治的时候,才能建立公正自由的市场环境。目前,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拥有不同的地位和市场优势,而每一个非公企业必须求得相关地位才能确保受到公平对待或者更多的机会,这种局面无疑需要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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