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析案】关于“采购实战之面对货物品质的不良,代理采购商与供应商谈判破裂第三方应该如何面对?”之法律分析

张居秀 原创 | 2012-06-08 20:34 | 收藏 | 投票

【律师析案】关于“【话题】采购实战之面对货物品质的不良,代理采购商与供应商谈判破裂第三方应该如何面对?”之法律分析 

作者:张居秀律师  2012-06-08 8:01-912

  【声明】本案法律分析之内容为作者原创,禁止任何以任何形式转载。

  【序】:刚一起床打开电脑,登录阿里旺旺,就弹出一对话,细一看,原来是“深圳韦小宝”发来阿里巴巴 商人论坛 采购俱乐部的一篇文章:【话题】Graywolf_Robbie 采购实战之面对货物品质的不良,代理采购商与供应商谈判破裂时,作为第三方应该如何面对,希望求解,呵呵,我立即着手分析,为大家分享下,这种情况进入法律程序时,进入专业律师的视野中,该如何去解决。

 

 【案情】

  来源:阿里巴巴 商人论坛 采购俱乐部

 【话题】Graywolf_Robbie 采购实战之面对货物品质的不良,代理采购商与供应商谈判破裂时,作为第三方应该如何面对

   事情是这样的,事件当事人客户A(我客户的老公)在去年年底时通过代理采购商(上海)B采购一款产品,产品的价格大概在28块左右,总数量是12000,合同总金额大概在33.6.经过报价与议价,打样一系列的流程,客户最后接受了代理采购产品的样品及价格,正式确认了合同,(注意,上海代理采购商找到的供应商的业务员并非是工厂真正的业务员,而是挂靠在工厂的业务员C,此业务员以该工厂的名义接单.我听到后才发现事情可能更严重了)并打了30%的预付款给上海的代理采购.上海的代理采购就把30%的订金打给了深圳的供应商D.大货顺利进行,由于当时临近春节,客户要求分批出货.即在春节前先出3000给客户,供应商同意了.安排出货给上海的代理采购商,上海的代理采购商没有从上海直接出货,而是通过深圳直接出来,客户告诉我,上海的代理采购商有到工厂验过工厂.但是今天与供应商沟通时,发现上海的代理采购商根本没有来深圳工厂看过.就这样,第一票货从深圳出到客户手里,客户收到货后很满意.年后,应客户的要求,客户要求再出货4000个,供应商也同意安排,但是最终只出了3000个.客户收到货后,发现货的质量没有问题,功能都很完好.到了5月份,客户要求供应商把余额的货全部一次出完,一共6000个,并且付清了余款.上海代理采购还是没有过来看货.还是通过深圳的货代把货出给了国外客户. 

   客户收到货后把货发给了100多个分销商,后来有大量的分销商发现,收到大量的客户投诉,因为产品经过测试,出现大量的产品不良,里面的发射器上面的五金件当从电脑上面拔出时,那个五金件会脱落,无法再装上去,根本无法使用.客户就找到了上海的代理采购商联系,要求解决此问题单.上海的代理采购商确认事实确实存在,就与那个业务员联系,但是业务员就拒绝提供任何解决方案.代理采购商非常生气,说要告这个供应商,之后谈判出现崩溃.那个业务员拒绝接听电话,无法再进行,后来此代理采购商就通过网站的信息去找他们的工厂的老板,之前一直无法得到此供应商老板的电话,因为打电话过去怎么也拿不到,工厂只回复说,你直接联络跟单的那个人.所以无法有任何进展,后来通过多方面的努力,终于找到我该供应商老板的电话,但是由于上海代理采购商要求深圳工厂负全责,深圳工厂不愿意.所以谈判再次进入失败.无法再沟通,由于客户那边有时间限制,必须在本月15号之前提供所有的新产品5000个,(他预计之前没出货的那1000个里面是好的),所以客户要求上海代理采购商提供深圳供应商老板的电话,跟他直接沟通,也把电话给了我,让我去解决这个事情. 

手机号虽然拿到了,但是一直都打不通..客户后来打电话给我,说了直接他电话给那个老板,那个老板愿意处理.需要面谈,但是具体费用不详.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谁来出的问题,所以客户要求我下午要到他们工厂去面谈.我到了工厂后,等了将近二个多小时,终于等于他们老板,经过努力沟通,他们老板同意解决此事.但是费用的事情他不可能全部负责.他说:”如果此次买家是没有经过上海的代理商的话,他们愿意付全部责任,因为他们可以赚更多的利润,但是这次是通过上海代理采购商的,他们也从中得到了利润,他们也应该负有责任.所以那产生的费用也要出一点,其他的费用他不管,”我问他,如果这5000个产品重做,大概要亏损10来万,但是如果我们只做那个五金件,那样的话,损失少一些,你能告诉我那个五金件的价格是多少,他说是7块钱.他愿意出3块,其他四块应该由上海的代理采购商或客户支付,如要他全部支付也可以,那就得把货退回来.我跟他说,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货已全部发出去了,根本就无法收回来,经过努力沟通,后来决定不退货.重新做那5000个五金件,供应商也愿意支付快递费用,但是剩下的4块(大概20000元)要由上海那边出.我跟他说客户没办法出这个钱.客户是受害者,怎么可能出这个钱.他的损失更大.后来,我就打电话给客户.我告诉他了与深圳供应商谈判的结果,客户表示能接受,但是那4块钱的费用需要与上海那边沟通一下,所以明天回复我.关于5000个重做的货期问题,供应商表示明天做进一步确认,但基本上没有问题.打完电话这个事就告一段落 了.

  【法律分析】

   第一、   本案涉及的主体有如下四方:

         客户A 、代理采购商(上海)B、挂靠在工厂的业务员C 深圳的供应商D

         其中A为本案合同的买方,B为A的代理人,D为供应商,即本案合同的卖方,C为D的挂靠业务员。

 

   第二、   根据【案情】描述,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图示如下:

   D向A分三次发货(3000个 3000个 6000个)

 

   客户A买方) ↖                    挂靠在深圳生产、供应商/工厂的业务员C

       ↑           ↖                                 ↑

   买卖合同关系                                             挂靠关系

  (标的12000个)                 

      ↓                     ↖                        ↓

上海代理采购商B(卖方) ←→ 深圳的生产、供应商D(C以D的名义代签)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关系

 

   其中前面2次3000个计共6000个,没出什么质量问题,主要后面的6000个发生了质量问题,根据分销商收集的投诉情况看,客户A认为这个6000个里面的1000个是没问题,而里面的5000个出了问题,要求本月15日之前重新提供5000个符合质量要求的五金件产品。

 

   第三、   根据图示法律关系就,四方主体各自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就很清晰,一目了然。现解决【案情】作者的问题如下:

   1、客户A(买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此在合同中是享受权利的一方,则上海代理采购商B(卖方)有义务向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的产品。

 

   2、上海代理采购商B(卖方)相对于客户A(买方)针对该5000个瑕疵品承担100%的责任,因其没有尽到第上述第1项中的应尽的义务。

 

   3、深圳的供应商D不是A和B之间的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与本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关系;

      D与A不具有任何的法律关系,即A不能让D向自己承担责任,因从D处直接发货给A,是因为履行B与D之间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关系中约定的自己的发货义务。

      D与B有个委托生产、加工(本买卖合同中的标的12000个)的法律关系,则D必须依其之间的生产委托加产、加工合同约定向B提供符合约定质量的产品而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B可以追究D的违约责任。

 

   4、挂靠在(深圳生产、供应商D/工厂)的业务员C是以D的名义接单,是D的授权代理人,其平常只对D承担责任,不对A、B两方承担任何责任,且该业务员C的行为,在本合同中视工厂D的行为,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D对B承担法律责任。

 

   5、上海代理采购商B明知那个业务员C不是该工厂的业务,而让业务员以工厂D名义与客户接下此单,不妨害向工厂D追究违约责任。原因见上述4。

 

   6、上海代理采购商B(卖方)无论他是否去考察过工厂、是否验货……相对于客户A(买卖)来讲,需要承担向A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合同质量约定的责任,即大家只看结果,只要B提供的产品质量、数量等,A认为OK即可,反之,则要向A承担违约责任。

 

   7、略,但建议各位商友热烈发表意见。

 

   8、若本案谈判失败走法律途径解决,则可能涉及两个诉讼/官司要打,但业务员C可能做被告,详情如下:

     第一个官司:

     A、B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诉讼/官司,则客户A以原告身份对上海代理采购商B以被告身份提起违约之诉。

     第二个官司:

     B与D之间的生产加工合同关系诉讼/官司,则B以原告身份对D以被告身份提起违约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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