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机构的契约化协议——鞠川阳子专访《中国房地产报》2012-7-19

鞠川阳子 原创 | 2012-07-19 12:56 | 收藏 | 投票

日本养老机构的契约化协议

——鞠川阳子专访 《中国房地产报》2012-7-19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卢泳志 2012年07月19日

    作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日本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结构比较完善、门类比较齐全的养老体系。并且在政府政策、民间倡导、企业参与等多方努力下,创造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入住系统。

   “标准的示范合同不仅可降低交易的成本,而且有助于把交易透明化,降低老人的顾虑,增加养老院和老人的互信;同时有助于督促双方按约行事,加强自我约束,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阳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裁鞠川阳子道出了日本养老入住协议的意义。

    由于同属东方,在养老服务领域,日本有诸多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普遍使用

    为了保证养老机与老人的各自权益,全国收费养老院协会起草制定了《养老院标准入居契约书》范本(以下简称《契约书》),作为示范合同广泛使用。其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养老院,《契约书》版本会有所不同。

《契约书》范本的示范合同主要包括总则、服务内容、注意事项、费用负担、契约终止等近百项细则条款。

    “由于老年人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签约时处于不利地位,而聘请律师成本很高,如果所签合同不公平,一旦纠纷发生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养老院亦是同样道理。所以双方都愿意使用示范合同。”鞠川阳子表示。

    另外,标准示范合同的使用不仅有助于节省时间、降低交易成本,而且有助于将交易透明化,降低老人对入居养老院的顾虑,对交易的达成大有助力,从而推动养老院的发展,推进日本养老事业的发展。

    与中国的状况类似,在日本收费养老院发展初期,由于对养老院提供的服务不了解、对自身权益的不明确,老人对于入住养老院顾虑重重。如今,由权威机构发布的示范合同获得了老人的信任,也推动了养老机构的发展。

化解难题

    鞠川阳子介绍说,因为《契约书》是法律合同,其条款甚为详尽,约定了一些常见纠纷的惩处和解决方法,所以双方都会按此合同条款加强自我约束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虽然《契约书》在减少和解决老人与养老院之间的纠纷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合同亦不能万全,在合同约定之外的纠纷依然要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鞠川阳子表示。

    记者得知,《契约书》范本经过不断修改、细化和完善后,有些政府发布了《契约书》地方示范合同版本,然后根据养老院的差别对示范合同进行调整;另外,老人亦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

    “示范合同必须是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可。”鞠川阳子认为。

     目前,中国尚无统一入住协议来解决这些问题,鞠川阳子为中国的养老机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硬件、服务、契约标准化、规范化对养老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标准化和规范化,才能做大规模,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这样才可能将养老市场繁荣起来,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rb.cn/resource.jsp?id=5718

个人简介
复旦大学硕士,日本养老产业专家,第一财经学院特聘教授。被称为“在中国倡导银发产业商业化运作第一人”。——《上海金融报》 鞠川阳子率先推出的“银发产业的三维产业链理论”把银发产业的本位、相关、衍生产业作了梳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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