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深化改革“价格”是核心

林采宜 原创 | 2012-08-27 12:06 | 收藏 | 投票

  让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同时获得与其资本地位想对应的经营管理权,才是金融业开放的核心。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以温州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4月14日,央行宣布人民币兑美元日交易区间将从当日中间价上下0.5%范围内浮动扩大至上下1.0%的范围;5月26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6月1日,沪深证券交易中小企业私募债开闸。

  一系列政策措施从不同角度拉开中国“金融改革”的序幕,而金融改革的核心最后都指向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结构的多元化。

  2011年,中国银行业利润总额超过1.1万亿,在民营经济哀鸿遍野的环境下,金融业钵满盆满。由于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居民储蓄长期处于实际负利率,实体经济的利润过度向金融业转移。与此同时,大量社会资本以很低的成本流向国家扶持的低效率国企,而民营企业却无法通过合理的风险溢价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社会资源配置出现逆向选择。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金融抑制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桎梏。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肖和麦金农的观点,金融抑制从根本上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利率管制,二是金融业准入限制。金融压制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资本的高投入低效率,与此同时,还有资金的脱媒以及利率双轨。目前中国民间借贷余额估计有3.8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官方的管制利率和民间的高利贷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利率双轨制。

  因此,当前的中国金融改革,首先是放开利率管制,推动金融自由化,让信贷市场的利率有效反映资金供求变化,反映金融机构对风险的判断和定价,同时在政策层面上,让利率有效反映货币政策的调控意向,成为货币传导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放开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让更多的民间资本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进入金融业,参与市场竞争。总所周知,价格竞争是行业竞争的核心内容,尤其是针对资金这样的非差异化资源,放开金融市场准入,实现金融市场结构的多元化,无非是引入更多的主体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没有利率市场化这一最重要的竞争前提,市场准入开放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开闸,一方面为实体经济开放一天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为企业融资创造一种新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渠道。

  从金融抑制到金融深化,是政府逐渐淡化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行政干预的过程,在逐步消除利率管制的同时,进一步放宽汇率弹性空间也是金融自由化的内容之一。让市场汇率客观地反映货币的供求关系,并以价格浮动来调整资本的跨境流动是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安全阀,而资本项目开放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基本条件。2011年,全年贸易顺差占GDP比重不到2%。2012年1-4月份的出口顺差在继续下滑,贸易顺差的大幅度下降使得人民币升值的国际压力减少,人民币汇率从2005年改革以来,已经升值近30%,目前国际市场的交易价格波动趋势显示,对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势预期已经出现分歧,人民币汇率走势继续单边上涨的趋势基本结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相对平衡的双向波动,这种情形恰恰是推动人民币汇率进一步市场化的较好时机。4月份央行宣布扩大弹性浮动区间也表明了推动人民币汇率决定机制进一步市场化的政策意向。从理论上说,扩大弹性浮动区间是货币汇率从管制走向自由浮动的中间过渡。

  由于中国目前的金融机构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金融行业的经营风险基本上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控制,金融机构产生的不良资产也是由国家财政来承担,由于国有金融机构风险责任不能通过经济成本充分体现,一方面造成国有金融机构和非国有金融机构在开放的市场竞争中的不公平,另一方面也容易形成国有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因此,要彻底实现金融行业的市场化,引入市场化的风险约束机制至关重要。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以存款保险制度来代替政府在发生危机时的财政救援,对于防范国有银行的道德风险,强化经营责任约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上所述,从金融抑制到金融深化,价格改革是核心。而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将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通过保险价格量化成经济成本,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硬约束。央行正在酝酿之中的《存款保险条例》就是应对金融自由化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而采取的一种监管上的应对措施。

  总而言之,银行的高额垄断利润、理财产品泛滥、资金脱媒化、民间高利贷、利率双轨制都从不同角度印证了中国的金融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而金融深化改革的核心是价格改革(即利率、汇率市场化、及经营风险救援机制的市场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国退民进”,所谓“国退”意味着淡化政府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所谓“民进”是引入更多的民营金融机构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不仅仅是社会资本参股国有金融机构。

  对于中国经济而言,依靠高投入来实现野蛮生长的时代结束了,继而进入的时代将是依靠优化制度、提高效率来实现增长的理性时期。这正是大刀阔斧、推进金融改革的黄金窗口,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来看,改革可以渐行渐进,但关键是必须从利率市场化入手,一方面使得资金这一最核心的生产要素能够通过其价格反映其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能够通过差别利率来平衡信贷风险和收益。只有消除利率双轨制,市场竞争才能体现出自由和公平。在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基础上,改革现有的监管法规,设立民营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和现有的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平等竞争,而不仅仅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根据银监会官员公开披露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为42%和54%” 。“在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82%”。可以说,自从商业银行上市,民间资本参股金融企业理论上就已经不存在障碍。问题在于,目前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则带着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民间资本的股权比例与其在经营管理中的话语权严重不匹配。让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同时获得与其资本地位想对应的经营管理权,才是金融业开放的核心。

  最后,在国内利率市场化逐步实现的条件下,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弹性空间,让人民币汇率更加敏锐地反映市场的供求。

  2012,金融深化改革或许和财税制度改革一样,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红利。

个人简介
林采宜,复旦大学博士,中国银行卡产业专家。国泰君安首席研究员。中国银联首席研究员,《银行卡研究咨询》执行主编。喜欢散文写作,著有散文集《肆无忌惮》和《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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