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座大山造就中国独特收入差距结构

陈志武 原创 | 2012-08-03 12:07 | 收藏 | 投票

  在中国,三座大山造成了权力关系对收入机会分配的决定作用:第一,国有资产的垄断地位,包括国有企业在重要行业的地位、国家对银行以及其它金融资源的垄断、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政府集中拥有这些资源后权力关系的价值就高,权力支持谁发展谁就能发大财,否则寸步难行;第二,各行各业都充满行政审批,行政管制无微不至,从餐饮、零售到制造业、互联网、电信、能源、金融、银行、基金等,得不到审批就无法开业或扩张;第三,征税权不受制约,名义上征税是为了转移支付、为了二次分配,但在缺乏财政透明监督的背景下,征税不仅没实现应有的转移支付,反而把更多国民收入集中到政府手中,给形象工程提供了更多资金。这些形象工程不仅让资金错配,社会就业被抑制,还让拥有权力关系的群体得到更多超大项目。

  在任何国家,政府权力都可以扭曲不同群体的收入机会。但是,当政府不垄断金融资源、企业以私有为主、征税权受到制约、行政管制不是无孔不入时,权力就不会有那么高的价值,掌握权力或接近权力的人不见得能轻易成为亿万富翁,行贿的动力不大,权力就不会是扭曲收入分配的主因。相反,如果在一个国家里一方面是政府权力不受制约,另一方面各类资源、国民收入和审批权又都掌握在政府权力手中,那么,真的是政府想让谁成为富翁,他就能成为富翁。

  在中国,“赢者通吃”也是越来越显著的现象,只是决定“赢者”的第一要素是权力关系,而不是现代技术、全球化或者规模化商业模式。即使有好的商业模式或者现代技术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如果没有权力关系,你未必能成为富翁。有意思的是,国有银行、国有资产和土地集体所有制是权力价值的经济基础,现代商业模式使权力关系的经济价值上升几个数量级,而资本市场给权力关系变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不需要等好久,当下就能变现。因此,在规模化商业模式和现代资本市场的帮助下,三座大山造就了中国独特的收入差距与财富分配结构。

  在我们思考、讨论中国收入差距问题时,不能简单地回到所谓“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到底该侧重哪一方的老框架上,而是必须看到现代经济的特征,认清新型行业在创造价值时跟传统产业的差异,否则在政策层面难以对症下药。尤其是我们不能假定“政府等于公平”,不能认为“如果你在公平与效率中选择了公平,那么在政府与市场中你就选择了政府”,而是要看政府本身是如何组织的,要看权力部门、掌权者是否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否则,把更多资源、更多管制权给予政府,等于让权力关系在收入机会分配中起更大的决定作用。当政府权力不受制约时,在“政府与市场”中选择给政府更多权力,只会导致更多的不公平,收入差距不降反升。所以,扭转收入差距的最重要一步是实质性的政治改革和国有资产民有化。

个人简介
现任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市场监管、资本市场、证券投资管理、公司治理、公司财务与组织战略、股票定价等问题。
每日关注 更多
陈志武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