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好APEC“重头戏”要遵循原则

吴正龙 原创 | 2012-09-10 09:30 | 收藏 | 投票

  环境产品自由化是今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会议的“重头戏”。去年APEC檀香山会议同意在2012年为制定一个对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有直接贡献的环境产品清单而开展工作,并致力于在2015年底前将这些产品的税率降至5%或5%以下。

  毫无疑问,实现上述目标对APEC各经济体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如何办好办实,有关各方却存在不同看法。

  分歧之一,是先制定环境产品的标准,还是直接“拉”清单。标准是什么?标准就是规则,就是明确界定什么是环境产品,什么不是环境产品。由于标准不明,出现“泛环境化”、“搭便车”倾向,个别经济体提出的清单五花八门,如汽车产品、灯具产品、玻璃制品和钢铁制品也都堂而皇之列入各自清单之中。“环境”成了一些国家拓展出口、打开别国市场的“幌子”。连“最讲规则”并屡屡指责别人不按规则办事的美国也主张不要搞什么标准,直接开单子便可。由此也不难看出,所谓规则在美国眼中不过是个“弹簧秤”,伸缩性很大,可有可无,可长可短,一切以自己的利益为转移。

  分歧之二,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还是“一刀切”。美国的环境产品平均关税在1.7%左右,按照2015年底前将这些产品的税率降至5%或5%以下的要求,说实在的,美国需要消减的关税并不多,而减税的主要任务落在发展中经济体的头上。换言之,就美国而言,这是无本买卖。对广大发展中经济体来说,在环境产品清单制订和执行进程中,要循序渐进,允许各经济体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根据各自发展水平,自主确定降税产品及降税幅度。发达经济体不能在环境技术转移方面设置障碍,要促进环境技术的交流,加强发展中经济体能力建设和经济技术合作,逐步缩小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差距。

  分歧之三,是体现自主自愿原则,还是实行约束或强制性做法。这是一个原则问题。自主自愿、协商一致是APEC强大生命力的源泉。要防止出现APEC决议强制化倾向,对试图削弱自主自愿原则的做法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总之,环境产品自由化是一件好事,但是不能只强调产品出口商的利益,对发展不予以关注,要在扩大环境产品贸易的同时切实考虑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是否有污染,维护环境安全。只要本着APEC原则,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达到环境、发展、贸易三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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