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紧箍咒再现 风险担忧再度升级

陈志龙 原创 | 2013-01-24 08:49 | 收藏 | 投票

  时隔两年,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担忧再度升级。

  元旦刚过,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强调,要特别关注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防范问题,指导下级国资委密切关注系统内融资平台公司的运行,加强对其经营模式、治理结构、融资规模和偿债能力的跟踪监管。而此前,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出第463号文件,明确收紧地方融资平台。在江苏,多个地方政府今年准备启动的平台融资项目被搁置,包括一些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项目都被限行。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以五年40万亿元的天量信贷投放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速,其中近10万亿元的信贷资金堆积于地方融资平台上。从2009年底对平台开始清理、“解包还原”,三年下来,不仅没有把规模压下来,地方反而通过城投债、中期票据、信托等融资手段,把债务规模膨胀到了13万亿元以上。

  而经济增速放缓之后,商业银行的资产劣化开始显性化,以钢贸、光伏、平板玻璃、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为例,每个行业累积的风险资产都以千亿元计。有国资背景的大企业和政府平台通过债务延展以及弹性化的分类标准,把呆坏账暂时藏起来。而泥足深陷的商业银行,为了盘活资产、增强流动性,通过拆分及隐瞒劣化贷款,以理财产品形式向散户投资人出售“有毒资产”,一些抵押品和有效担保条件差的项目被涂脂抹粉包装一新,向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出售,加剧了影子银行的风险膨胀。

  2010年春节刚过,审计署即开始全面排查摸底沸腾的融资平台问题,并于当年5月向国务院形成汇报,当时的官方口径是,平台贷款的规模在10万亿元左右,以银监会的“解包还原”和审计署的摸底排查为发端,平台贷款本该进入债务紧缩的去杠杆化过程。但地方的变通手段不一而足,使得平台贷款增长放缓,而城投债发行规模出现爆发式增长,去年全年发行量超过80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30%。

  在巨大融资需求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各显神通,让地方财政违规出承诺函,土地储备中心的地一女多嫁,重复抵押,多个平台间交叉互保,一些地方甚至连政府大楼、门前广场、公园、医院等不具备抵押处置条件的资产都被拿出来抵押。在压平台贷款的两年多时间里,各地政府主导,通过信托、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创新型融资手段继续堆积债务,这几年的新增信托量超过5万亿元,余额超过7万亿元,各类平台通过短融、中票新增债务逾万亿元,旧债未了,新债又呼啸而来。

  实际上,财政部的463号文和国资委负责人的最新表态都表明,以融资平台为承债主体的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机制,不仅没有起到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作用,而且易诱发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过去几年间,10多万亿元的平台贷款、10多万亿元的房地产贷款,10多万亿元的“铁公基”等固定资产贷款已成为中国银行业的最大心病,大量信贷资金沉淀于钢筋混凝土上,为解决流动性问题,没完没了的理财产品以各家银行的“资金池”运作,由于期限错配,要不停地“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

  长期以来, 官员的考核任用体制导致短期行为和政绩驱动,加之对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缺位,造成地方政府“重融资轻偿还”观念较为普遍。尽管各级政府有独立的财政,但出了问题都把矛盾上交,由上级财政兜底。财政没钱就向人民银行透支,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

  从2013年的开局情况来看,在经济温和回升态势下,地方投资冲动苗头再现。“城镇化”的预热效应又让各地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有测算说,“十二五”期间城镇化催生的地方政府公共投资规模将达30万亿元。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受益于城镇化,基建投资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地方政府的负债总体规模和水平也将保持较高增速。国资委在这个时刻提出特别关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问题,意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冲动,防范过度投资风险。《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法律约束,现行以融资平台为基础的地方政府债务形成机制,已难适应城镇化建设的融资之需,并且存量的风险黑洞还未排除,过度负债、不透明的黑箱债务和影子银行相互交织,以至险象环生,风险红灯频现。

  所以,既要积极顺应并推进城镇化建设,又要防范债务风险,就迫切需要增强对地方债务的硬约束,防止地方政府举债形成“财政断崖”。

个人简介
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财经作家。微信公众号njchenzhi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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