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事件告诉了我们什么?

郭施亮 原创 | 2013-10-24 12:32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中联重科,作为中国唯一一家入围“亚洲品牌500强”的工程机械行业,近期却因新快报记者被刑拘一事而引来了巨大的舆论风波。受事件影响,中联重科AH股股价大幅跳水。其中,H股股价更是跌近6%。

  据消息显示,10月18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从详细的资料来看,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6月1日,陈永洲曾经发表过10多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以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判性的报道。对此,新快报就此事件在本月23日进行反击,并在当天头版头条以“请放人”三个大字为题,并要求长沙警方释放陈永洲记者。值得一提的是,同时新快报就之前陈永洲发表的批评性报道进行详细地阐述,并强调记者之前的文章仅有的谬误即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

  在事件持续升级发酵之际,中联重科历年的财务数据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以2012年9月26日为例,陈永洲发表了关于《中联重科施财技半年利润“虚增”逾7亿》的文章,由此拉开了中联重科财务造假等丑闻的序幕。

  的确,中联重科近年的业绩表现也让不少市场人士感到担忧。虽说在过去二十余年间,中联重科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65%,但是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疲软,以机械为主的周期性行业也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以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例,中联重科实现营业收入480.71亿元,而净利润也实现了73.3亿元。对此,媒体认为,在2012年的重型机械市场环境持续恶化的背景下,中联重科的财务数据竟然能够实现远高于同行业的平均增幅,理应值得怀疑。又以2013年的半年报为例,中联重科上半年实现收入202亿元,同比下降31%;而净利润为29亿元,同比下降达到48%,录得每股收益仅有0.38元。对比过去几年辉煌的业绩水平,中联重科作为一家大型国企,如今却受制于工程机械行业的持续低迷行情,从而导致业绩的滑坡。不过企业业绩变动速度之快,对比数据降幅之大因此成为了媒体关注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中联重科与三一重工的竞争模式更可能成为媒体持续追踪的原因。

  中联重科与三一重工均属国内工程机械的巨头。自上世纪90年代初发展至今,两大巨头的市场占有率已经得到极大地提升。进入21世纪,随着产业需求的井喷以及相应的政策扶持,两大巨头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然而,自2010年后期以来,随着产能的大幅度扩张,成本等因素的持续上涨促使企业采取更为激进的营销手段。根据资料显示,两大巨头从交货期的比拼发展至客户资源的比拼,再到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比拼,恶性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由于这种恶性竞争模式的长期存在,两大巨头基本达到了互相对立的阶段。更有媒体报道称,两大巨头为了抢占更大的市场占有率,不惜一切后果去破坏对手的计划,挤压对手以实现自身的发展。

  前一段时期,三一重工终于采取了总部搬迁的策略,旨在规避恶性竞争。对此,有数据测算,三一重工的搬迁将会减少当地10亿元左右的税收,而数百亿元的GDP也将会计入北京名下。尽管相关机构不断呼吁企业需要理性竞争,避免恶性竞争的行为,但由于种种因素的阻碍,企业为求市场占有率,挤压对手以实现自身的壮大,恶性竞争也就难以避免了。显然,三一重工总部的搬迁这也是长期恶性竞争下的结果。

  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跨省刑事拘留,此事也是难以理解的。何谓“损害商业信誉罪”,即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此事件中,陈永洲是否存在捏造虚伪事实实际上对方也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而就此简单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而跨省刑事拘留的确说不过去。其实,记者发布报道,或者发布一些批评性的评论文章是职业的要求。只要不超越法律的底线,则记者的言论就不应该受到制约。有机构认为,在当下的社会,记者已然成为高危的职业,更有部分记者因维护正义而惨遭死亡。笔者认为,作为一家企业,特别是拥有背景的大型国有企业,当面对一些批评建议性的言论时,应该耐心听取。而面对一些有针对性的批评报道时,就应该利用有效的证据来反驳。必要时,可以采用正常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若仅凭维护自身或企业的利益,而直接利用自己的背景来捉人。那么,我们的法律法规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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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邮箱 guoshiliangbo@163.com 郭施亮,知名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家,2013搜狐年度最佳行业自媒体人。每日经济新闻《每经智库》专家,前瞻网经济学人,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中国风险投资》特约评论员。同时,作者受邀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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