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税" 的利弊权衡

余丰慧 原创 | 2013-11-12 10:09 | 收藏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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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近日投票,批准在今明两年内针对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约合83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征收高税率的“特别富人税”,实际税率接近75%

 

据报道说,英国政府去年9月将“富人税”提上日程,西班牙和意大利政府两年前便打起了“富人税”的主意。而美国总统奥巴马对“富人税”的推动更是矢志不渝。那么,中国也同样面临着贫富差距扩大、经济增速放缓等状况,是否也应该启动开征“富人税”呢?这牵扯到经济发展阶段、贫富差距程度、社会公平乃至政治稳定等许多重要问题,需要认真审慎权衡利弊后才能决定。

 

经济学的鼻祖和奠基人、英国的亚当-斯密创造了自由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在其1776年出版的著名《国富论》一书中说:每个人都力图用好他的资本,使其产出能实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既不企图增加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能够增进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一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该目标并非是他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更好。

 

但是,后来经济的发展使得这一著名论断日显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看不见的手”对自己导致的贫富悬殊、分配不公无能为力。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给予调节。同样诞生在欧洲的一批经济学家尽管也注意到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冲突,但是,他们仍然雄辩地认为,政府的政策可以减少不公。这就使得福利国家率先从亚当-斯密所在的欧洲兴起了。在福利国家里,政府调节市场力量以保护个人能应付某些偶然事件,并保证人民有起码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在北欧诞生了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国家。

 

高福利的经济基础是国家的强制税收。欧洲国家特别是北欧国家个人税负是全球最高的,占到了其收入的60%以上。高福利国家同样也带来了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严重损害了低收入的成年人寻找工作的的积极性。如果一个享受福利待遇的人得到一份工作,政府就会取消他的食品券、福利支付和房租补贴。另一个问题是,国家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欧债危机一定程度上的根本原因在此。这迫使政府不得不继续增加税赋,特别是提高富人税税率。欧洲国家目前热衷于富人税就是这个迫不得已的根本性原因。

 

与欧洲不同的是美国的有节制、尽量减少效率损失、不养懒汉的福利机制。从观念来说,美国经济学家等人士对公平的理解是,人们应该享受有公平的经济机会。所有的人都应该在同一赛场上按同样的规则比赛,所有的人都应该有同等的机会进入最好的学校,获得最好的训练和工作。应重视起点的经济机会公平,而不是结果的公平。一味追求结果的公平会严重损害阻碍经济机制发挥作用。

 

在采取各种步骤将收入从富人向穷人那里进行再分配的过程中,政府可能损害经济效率并减少用来进行再分配的国民收入的数量。一名叫做阿瑟-奥肯的经济学家做过一个有关再分配的“漏桶”实验:从富人那里征收来的每100美元税收,实际上只能使穷人的收入增长50美元,其余的都消耗在勤奋程度下降和管理成本上。再分配这个桶上出现了一个大漏洞。法制、市场经济体制健全、财政预算约束完备的美欧尚且如此,那么,中国内地在再分配、转移支付上的漏桶效应可能更大。

 

我们必须考察对富人实行高税率包括累进所得税、遗产税等富人税和慷慨的转移支付等收入支持计划而造成的主要的无效率:管理费用的增加、寻租腐败成本、工作和储蓄积极性的挫伤,以及社会经济为此付出的代价。同时,中国目前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地位,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资本,特别是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如果经济要有效率地运行,经济结果存在某些差别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中国内地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包括富人在内在现有税制税种情况下,偷税漏税情况较为严重,而不是税种少、税率低的问题。只要按照现有的个人所得累进税率全额征税,特别是对富人、一夜暴富者、贪官污吏的黑金收入等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话,一定能够壮大再分配的经济实力和基础,更能够起到遏制贫富差距继续拉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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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金融战线奋斗20余年的资深金融工作者。在从事商业银行管理的同时,酷爱进行金融研究,各经济、金融报刊文章也一直不断。在做好这些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曾经尝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新闻时评写作,这一尝试可不得了了,竟然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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