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中国金融改革的致命缺失

李震 原创 | 2013-11-28 22:24 | 收藏 | 投票

20131128,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在《人民日报》第7 版公开发表了题为《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 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署名文章,文章是为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而作。(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3-11/28/nw.D110000renmrb_20131128_1-07.htm

文章充分结合了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当下金融现状,谋篇布局,勾勒出中国未来一段时间的金融改革之路。尤其是文章指出“金融业作为竞争性的服务行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句话或许是国家金融当局最高领导人就“金融业是竞争性行业”的首次表态。

然而,精读数遍之后,却令人感到一大遗憾!在制度经济已经得到世界范围广泛认可的今天,文章却没有提到创新地建构以维护金融服务业的竞争性为宗旨的制度,也就是以金融反垄断为核心的金融竞争制度。

实际上,三中全会《决定》曾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诚然,有序合理的市场竞争是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关键。换句话说,垄断是市场的天敌,只有真正施行反垄断制度方能使市场充分发挥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金融反垄断的呼声越来越高!通过对如何在国家层面打破金融垄断的观察来看,决策层主要是考虑通过市场准入和退出加以实现,同时,辅之以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市场竞争行为加以监管,进而形成“放开进退、监管行为”一条线。

值得深刻思索的是,周小川行长在文章中突出强调了“稳步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更需要金融反垄断。目前,在美洲、欧洲和亚洲,多国金融当局和执法部门正加紧对操纵WM/ReutersLibor进行反垄断调查。WM/Reuters是汇率,而Libor则是利率。

回归百姓生活,眼下我国铺天盖地地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当局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措施来看,还未深入到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途径的核心通过反垄断有效实现金融消费者福祉。当然,对于才刚刚推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我国而言,还需要一个过程!

总而言之,未来中国金融的改革需要坚定地走市场化道路。走金融市场化道路,就必须通过金融反垄断作为强有力的后盾。金融反垄断,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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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曾在国内外发表过文章;在BIS、FSB发表过评论;文章被联合国UNPAN收录;在“《求是》理论网”、“人民网”等媒体发表过评论。参与向全国人大提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竞争性监管和金融竞争制度建议的撰写;有关竞争的建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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