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熟人社会与我国社区银行

蓝春锋 转载自 金融时报 | 2013-04-01 08:15 | 收藏 | 投票

  在持续探索破解微小企业“融资难”有效机制的趋势下,被视作最有效途径的社区银行模式,再次被列为改革重点目标。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而去年首个由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鼓励建立社区银行”。

  社区银行模式再次被提上改革日程,固然令人鼓舞,但却又令人难拂担忧之心。回想本世纪初,国外社区银行模式刚被引入我国便广受关注,成为金融探索重头戏。一时间,众多希冀开拓微小企业融资市场蓝海的银行机构纷纷高调宣布将选择社区银行发展道路。然而,这项改革未推进多长时间便出现迅速被边缘化的态势,几近偃旗息鼓了。如今,社区银行改革将再起步,距前次起步,已经10年过去了,人们发现,微小企业融资难堡垒依旧未克,而金融决策层对推进社区银行改革亦未提出比以往更为科学的顶层设计,难道我国社区银行改革将有可能重蹈覆辙?实践警示我们,我国社区银行改革不应再像以往那样“摸着石头过河”了,认真探究社区银行改革的顶层设计,已是迫在眉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实现总体性改善微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战略目标,进行了长期曲折而又形式多样的实践探索。如果我们以目前正规银行体制内的实践案例为样本,按照构建社区银行机制特点的共识加以取舍,就可以将众多千差万别的实践案例,梳理、归纳为两类社区银行实践模式,即主要与熟人社会契合为特色或主要与生人社会契合为特色。就数量而言,前者为数极少,后者为多。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两类社区银行实践模式都没有违背金融监管当局的政策导向,但它们特色不同的运作路径与方式,却导致在改善微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表现出了廻异的功能效应。前者能够适应哪怕是最微小客户的融资需求,显示出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而后者则很难适应最微小客户的融资需求,探索推进似已步履维艰。显而易见的事实表明,凡是具有与熟人社会契合特色的案例银行,肯定掌握了能够较好破解前述构建微小企业融资机制两个难点的规范路径和方式(当然,由于同迄今主流的信用取向不尽吻合,它们的成功经验至今尚未得到有深度的提炼与解读)。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这些案例银行的机制构建成功同它所契合的熟人社会环境有着怎样的内在机理关系?笔者根据自己多年来对此类案例银行实证经验的研判,尝试做些剖析。

  “熟人社会”与“生人社会”

  在我国现实的社会信用关系体系中,基于信任纽带特征的不同,并存着两种特质的社会信用生态环境,人们通俗地用“熟人社会”与“生人社会”加以表述和区分。前者主要以人际信任为纽带,而后者主要以制度信任为纽带。按照金融机构所谋求同目标客户构建起来的信用关系特色观察,我国正规银行体制中绝大多数参与社区银行探索案例机构偏好的是同“生人社会”相契合的运作路径和方式,而只有极少数曾由“草根”型微小银行改制而来的案例机构,在面向微小企业融资市场的业务层面,仍然较好地坚持、完善着以往偏好同“熟人社会”相契合的运作路径和方式。这种信用关系体现的机制特征是,案例银行在试图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时,特别注重法人双方当事自然人之间的信息沟通;在试图破解道德风险时,特别注重运用法人双方当事自然人对社区文化、习俗所具有共识的内在约束力制约潜在道德风险。从实践的普遍效果看,上述应对举措和路径,既能有效地控制、防范信用风险,同时又能将信用交易的机会成本降至远低于相应信用交易收益的水平,从而成功破解两个机制构建难点,建立起了金融机构与微小企业可持续、共赢发展的信用伙伴关系。那么,为什么只有在特定的熟人社会生态环境中,以人际信任为纽带的信用关系能够为破解两大机制构建难点提供现实的可能性?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在社区范围的熟人社会里,传统而流行的是“面对面”的人际社会交往方式,这种长期、反复持续发展的人际交往关系,总是编织、深化着社区的人际社会关系网络。在社区人际社会关系网络中,各个自然人在他们所构成的熟人群体中,既是相互进行频繁信息交流的主体,又天然地成为相互所交流信息的储存体,这种人际信息结构天然地赋予熟人群体中每个人几乎可以无成本地共享社区人际关系网络所载信息的权利和机会。当案例银行和其信用伙伴都处于同一社区信用生态环境中时,只要双方办理信用交易当事人恰恰都是本社区熟人群体中一员,那么,双方依凭身处同一社区人际关系网络的“节点”方位,便可轻车熟路而又不费多少力气地获得对方必要、真实的相关信用信息。

  其次,我们还可以看到,在社区范围的熟人社会里,那种特定中国乡土社会所滋生、繁衍至今的传统伦理文化依然对生活于社区内的人们有着不可忽视的道德内在规范、约束作用。而作为这种传统伦理文化核心社会基础的血缘家庭,却正是当今亿万微小企业赖以起步的社会基点。传统伦理文化发端于血缘家庭成员之间的有序人伦、和谐共赢架构,彰显着基于血亲关系的文化认同与道德自我规范。伴随家庭关系循着血缘、亲缘、业缘、地缘“差序格局”同心圆衍射面的扩展,传统伦理文化很自然地也就将其“软实力”扩展到或大或小的社区范围熟人社会里了。当案例银行和其信用伙伴都处于同一社区信用生态环境中时,只要法人双方办理信用交易当事人也都是本社区熟人群体成员,那么,具有同一社区特色的文化、道德、习俗就能够不由自主地将各个追求自利的个体理性融合于“抱团取暖”的集体理性之中,对双方的行为动机与价值取向发挥内在的约束作用,导向互利共赢的方向。

  反思我国社区银行改革的信用生态环境选择

  根据上述案例实证经验的机理分析,我们必须深刻地认知一个迄今在主流金融政策、理论层面尚未得到普遍认可的客观事实,即熟人社会是我国特色社区银行模式机制构建的现实基础。它启示人们从战略选择的高度实事求是地重新审视以往我国社区银行改革的信用取向。

  观察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轨迹,可以看到,以适应“生人社会”为单一信用取向的金融改革战略大体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确立的。在我看来,单一信用取向金融改革战略之所以将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体制模式作为赶超标杆,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对“熟人社会”、“生人社会”不同社会信用生态环境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生存合理性的判断为理论依据的。以往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经验表明,“熟人社会”以人际信任为纽带的社会信用生态是同农业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用关系模式,“生人社会”以制度信任为纽带的社会信用生态是同工业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用关系模式。据此,人们便推断,既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是正在同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提升同步推进的,而我国已经基本进入了对外开放度较大的工业社会,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现存的“熟人社会”已属过时的、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求的生产关系,不再具有现实的生存合理性了,在正待构建的我国现代金融体制中,它理应被“生人社会”社会信用生态所取代。

  但是,多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实践表明,这种理论推断以及据此制定的单一信用取向金融体制顶层设计,与我国在特定国情及历史发展条件下所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并不完全匹配。大家知道,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创新是从调整不适应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体制起步的。按照“增量改革”的渐进路径,大体形成了信用资源禀赋结构及社会化分工水平差别较大的两类市场活动主体,一类是以家庭分工合作要素结构为基础的微小企业,包括上亿农户以及广泛分布于乡镇、城市的数千万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主要分布于涉农各产业;另一类是已达到或接近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分工合作生产要素结构的大、中、小企业,主要分布于涉工各产业。实证经验告诉我们,基于两类企业信用资源禀赋结构的特质不同,它们势必会偏好不同的信用生态环境并易于与之相契合。在我国,“熟人社会”与“生人社会”实质上是两类体现着不同生产关系水平的社会信用共同体,前者由以家庭分工为基点的生产力结构所决定并与之相适应,后者由以较高社会化分工为基点的生产力结构所决定并与之相适应。就我国微小企业而言,它们的信用生态环境偏好是由其特定的信用资源禀赋结构所决定了的。当它们作为新兴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应运而生”时,它们与其所拥有的最主要生产要素土地的权属关系仅仅限于经营权而不是财产权,这种权属关系在激励微小企业从事有效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却极大地制约着它们所运用生产要素土地被市场资本化的可能性,使其先天地处于信用资源极其稀缺的困境。我国微小企业之所以对“熟人社会”信用生态环境依旧有着较强的现实需求与偏好性,最基本的原因就在于,作为必须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活动主体,它还远不具备能够适应以制度信任为纽带信用共同体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禀赋资源结构资质条件,而只有在特定的“熟人社会”信用共同体内,它们才能寻求到与其信用资源禀赋结构资质条件相适应的、有效化解信用交易风险的现实路径与方式。上述有关我国“熟人社会”在体制、社会转换进程中依然显示生存合理性与必然性的论证,也已被我国30年来的实践所印证。人们都能看到和承认的是,我国正规银行体系中少数社区银行实践模式的初步构建成功,完全是因为它们有效地坚持了与所在社区“熟人社会”信用生态环境的契合;总体来看,我国微小企业大多数的微贷融资有效需求,一直以来是由并未纳入正规金融体制的民间融资机制予以满足的,而民间融资机制的生命力则完全有赖于其同所在社区“熟人社会”信用生态环境的契合。

  令人无奈的是,多年来,基于对“熟人社会”信用生态环境现实生存合理性的误判,我国单一信用取向金融改革战略在指导社区银行改革探索的过程中,总是“执着”地试图将原本分别偏好、适应于二元信用生态环境的两类实体经济市场活动主体,硬要人为、同一地强制纳入单一的“生人社会”信用共同体结构中去。我国时达30年的社区银行改革探索至今不能成功,不能不归咎于这种单一信用取向的金融改革战略。如今,当社区银行改革再起步的时候,这种显然不适应现实国情条件的顶层设计已经到必须更新的时候了。

  鉴于社区银行改革在我国现代金融体制中所具有独特机制功能,我国社区银行机制创新理当有适合自身特色的顶层设计。我以为,实事求是地研判我国现实“熟人社会”信用生态环境对构建微小企业融资机制的体制约束和基础决定作用,实在是应当成为此项顶层设计的破题之举。(作者:徐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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